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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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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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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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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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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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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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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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26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投资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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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8月26日至2010年末均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2010年12月,公司成为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16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579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组合和企业年金组合。 资产管理总规模近9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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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说明:胡文彪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樊智的任职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日期
离任日期说明:无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等。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因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日均偏离度为0.09%,偏离度年化标准差为2.00%。本基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标的指数成份股中法律法规禁止本基金投资的股票的影响;2)申购赎回的影响;3)成份股票的停牌;4)指数中成份股票的调整;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0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37%,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2.8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坚持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运用定量分析等技术,分析和应对导致基金跟踪误差的因素,继续努力将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满足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的条件,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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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3226元,基金份额总额810,959,219.00
份;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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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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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8月26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夏洪彬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9]577号文《关于同意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至2009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438506_A0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9年8月26日生效,本次募集的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4,533,767,374.00元(含募集股票),其中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87,780.00元。按照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4,533,679,594.00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87,780.00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4,533,767,37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上证中央企业50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但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中央企业50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事项。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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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2010年度及2009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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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2009年8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指数投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2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已于2009年9月28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0.6396403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确定券商数量: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根据公司基金规模和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对合作券商的数量,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变化及券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新增或调整合作券商,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无。
基金简称 | 工银上证央企ETF |
基金主代码 | 510060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8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10,959,219.00 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09年10月27日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可以选择其它证券或证券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中央企业50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中央企业50指数,是股票基金中风险中等、收益与市场平均水平大致相近的产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朱碧艳 | 张燕 |
联系电话 | 010-58698918 | 0755-83199084 | |
电子邮箱 |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 yan_zhang@cm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010-58698918 | 95555 | |
传真 | 010-66583158 | 0755-83195201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icbccs.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0 年 | 2009年8月26日-2009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10,706,452.23 | 210,880,856.61 |
本期利润 | -486,984,349.83 | 305,985,845.97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4427 | 0.119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3.37% | 10.4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0 年末 | 2009 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2408 | 0.140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72,589,599.17 | 2,733,300,386.8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3226 | 1.726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40% | 1.70% | 4.49% | 1.74% | -0.09% | -0.04% |
过去六个月 | 8.53% | 1.46% | 8.40% | 1.50% | 0.13% | -0.04% |
过去一年 | -23.37% | 1.49% | -22.84% | 1.52% | -0.53% | -0.0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5.40% | 1.51% | -14.04% | 1.64% | -1.36% | -0.13%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樊智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工银瑞信沪深300基金的基金经理;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基金基金经理;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2009年9月8日 | - | 7 | 中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博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担任高级研究员。2005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从事产品开发工作;2005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风险管理部,历任业务主管、风险管理部副总监。2009年9月8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基金和工银瑞信上证央企ETF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9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
胡文彪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工银瑞信沪深300基金的基金经理;工银瑞信中小盘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9年8月26日 | - | 9 | 中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担任研究员。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华林证券资产管理部,担任研究员。2004年4月至2006年7月,任职于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担任产品经理。2006年7月,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和权益投资部高级经理、基金经理。2009年3月5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沪深300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8月2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上证央企ETF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2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中小盘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0,077,798.93 | 26,319,173.77 | |
结算备付金 | 665,004.81 | 1,103,314.34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4,611,955.54 | 2,716,702,522.93 | |
其中:股票投资 | 1,064,611,955.54 | 2,716,702,522.93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2,578.59 | 4,379.36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1,075,357,337.87 | 2,744,129,390.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68,157.14 | 5,863,597.81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489,763.40 | 928,141.62 | |
应付托管费 | 97,952.67 | 185,628.31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421,233.98 | 2,675,040.92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390,631.51 | 1,176,594.91 | |
负债合计 | 2,767,738.70 | 10,829,003.57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267,845,569.52 | 2,476,346,073.88 | |
未分配利润 | -195,255,970.35 | 256,954,312.9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72,589,599.17 | 2,733,300,386.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75,357,337.87 | 2,744,129,390.40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475,774,877.63 | 318,567,665.21 | |
1.利息收入 | 128,360.91 | 2,028,925.15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28,360.91 | 2,028,925.15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98,754,087.21 | 221,143,975.6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322,843,887.19 | 216,111,049.36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24,089,799.98 | 5,032,926.24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6,277,897.60 | 95,104,989.36 |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871,253.73 | 289,775.10 | |
减:二、费用 | 11,209,472.20 | 12,581,819.24 | |
1.管理人报酬 | 7.4.8.2.1 | 7,860,392.59 | 5,992,048.66 |
2.托管费 | 7.4.8.2.2 | 1,572,078.49 | 1,198,409.71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1,324,316.10 | 5,206,106.36 | |
5.利息支出 |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
6.其他费用 | 452,685.02 | 185,254.51 | |
三、利润总额 | -486,984,349.83 | 305,985,845.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6,984,349.83 | 305,985,845.97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476,346,073.88 | 256,954,312.95 | 2,733,300,386.8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86,984,349.83 | -486,984,349.8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208,500,504.36 | 34,774,066.53 | -1,173,726,437.83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039,799,875.62 | -187,416,957.98 | 3,852,382,917.64 |
2.基金赎回款 | -5,248,300,379.98 | 222,191,024.51 | -5,026,109,355.47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67,845,569.52 | -195,255,970.35 | 1,072,589,599.17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533,767,374.00 | - | 4,533,767,374.0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05,985,845.97 | 305,985,845.9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057,421,300.12 | -49,031,533.02 | -2,106,452,833.1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3,944,433,082.42 | 301,895,977.83 | 4,246,329,060.25 |
2.基金赎回款 | -6,001,854,382.54 | -350,927,510.85 | -6,352,781,893.39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476,346,073.88 | 256,954,312.95 | 2,733,300,386.83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瑞士信贷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7,860,392.59 | 5,992,048.66 |
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 -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572,078.49 | 1,198,409.71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8月26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77,798.93 | 121,723.79 | 26,319,173.77 | 1,993,561.04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064,611,955.54 | 99.00 |
其中:股票 | 1,064,611,955.54 | 99.0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0,742,803.74 | 1.00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578.59 | 0.00 |
7 | 合计 | 1,075,357,337.87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173,489,136.53 | 16.17 |
C | 制造业 | 153,253,741.81 | 14.29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47,014,135.74 | 4.38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06,239,606.07 | 9.90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5,700,265.07 | 5.19 |
E | 建筑业 | 90,215,920.54 | 8.41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61,851,064.28 | 5.77 |
G | 信息技术业 | 32,120,768.70 | 2.99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9,878,997.00 | 0.92 |
I | 金融、保险业 | 467,282,380.11 | 43.57 |
J | 房地产业 | 20,819,681.50 | 1.94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1,064,611,955.54 | 99.2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988 | 中国银行 | 25,703,350 | 83,021,820.50 | 7.74 |
2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4,780,377 | 80,996,465.96 | 7.55 |
3 | 601939 | 建设银行 | 16,989,522 | 77,981,905.98 | 7.27 |
4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951,654 | 62,341,323.86 | 5.81 |
5 | 601998 | 中信银行 | 11,281,829 | 59,229,602.25 | 5.52 |
6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334,160 | 57,677,093.60 | 5.38 |
7 | 601601 | 中国太保 | 2,239,955 | 51,294,969.50 | 4.78 |
8 | 600900 | 长江电力 | 4,671,800 | 35,365,526.00 | 3.30 |
9 | 600050 | 中国联通 | 6,003,882 | 32,120,768.70 | 2.99 |
10 | 601857 | 中国石油 | 2,659,762 | 29,842,529.64 | 2.7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988 | 中国银行 | 96,815,523.37 | 3.54 |
2 | 601998 | 中信银行 | 72,331,562.72 | 2.65 |
3 | 600900 | 长江电力 | 40,757,196.03 | 1.49 |
4 | 601668 | 中国建筑 | 36,859,017.47 | 1.35 |
5 | 601939 | 建设银行 | 20,022,270.92 | 0.73 |
6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9,175,993.66 | 0.70 |
7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9,016,725.09 | 0.70 |
8 | 601618 | 中国中冶 | 17,555,222.90 | 0.64 |
9 | 601299 | 中国北车 | 15,176,482.23 | 0.56 |
10 | 600999 | 招商证券 | 13,471,376.49 | 0.49 |
11 | 600048 | 保利地产 | 12,747,639.72 | 0.47 |
12 | 601989 | 中国重工 | 12,508,548.00 | 0.46 |
13 | 601788 | 光大证券 | 9,275,917.83 | 0.34 |
14 | 601288 | 农业银行 | 8,855,487.71 | 0.32 |
15 | 601600 | 中国铝业 | 6,718,192.84 | 0.25 |
16 | 601106 | 中国一重 | 5,094,559.12 | 0.19 |
17 | 600115 | 东方航空 | 5,059,779.04 | 0.19 |
18 | 601601 | 中国太保 | 4,428,522.99 | 0.16 |
19 | 601088 | 中国神华 | 4,214,805.92 | 0.15 |
20 | 600029 | 南方航空 | 3,785,028.40 | 0.1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998 | 中信银行 | 92,914,790.02 | 3.40 |
2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1,884,144.80 | 1.53 |
3 | 601628 | 中国人寿 | 29,650,475.56 | 1.08 |
4 | 601939 | 建设银行 | 28,519,009.65 | 1.04 |
5 | 600048 | 保利地产 | 21,143,765.52 | 0.77 |
6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6,729,352.12 | 0.61 |
7 | 601601 | 中国太保 | 16,487,411.92 | 0.60 |
8 | 600011 | 华能国际 | 14,521,909.83 | 0.53 |
9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4,362,286.31 | 0.53 |
10 | 600050 | 中国联通 | 8,390,607.38 | 0.31 |
11 | 601857 | 中国石油 | 7,535,847.15 | 0.28 |
12 | 600028 | 中国石化 | 7,059,744.72 | 0.26 |
13 | 600500 | 中化国际 | 6,747,063.21 | 0.25 |
14 | 600019 | 宝钢股份 | 6,288,949.56 | 0.23 |
15 | 601872 | 招商轮船 | 6,051,191.72 | 0.22 |
16 | 600900 | 长江电力 | 5,968,613.72 | 0.22 |
17 | 600528 | 中铁二局 | 5,814,272.72 | 0.21 |
18 | 600087 | 长航油运 | 5,272,075.06 | 0.19 |
19 | 600428 | 中远航运 | 5,114,991.75 | 0.19 |
20 | 600737 | 中粮屯河 | 5,081,980.60 | 0.19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463,741,632.18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411,353,940.04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578.59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578.59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22,367 | 36,256.95 | 199,943,178.00 | 24.66% | 611,016,041.00 | 75.34%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国泰君安-招行-国泰君安上证央企指数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5,152,017.00 | 8.03% |
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0,580,100.00 | 5.00% |
3 |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588,685.00 | 3.16% |
4 | 王红 | 12,580,000.00 | 1.55% |
5 | 南京阿咪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23%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 6,999,956.00 | 0.86% |
7 | 王学玉 | 5,360,039.00 | 0.66% |
8 | 李鑫海 | 5,048,303.00 | 0.62% |
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4,164,200.00 | 0.51% |
10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0.49%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8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 4,533,767,374.00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583,959,219.0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584,000,000.0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3,357,000,000.00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10,959,219.00 |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
(2)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十八次股东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杨凯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选举李晓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晓鹏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49 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已于2010年12月8日对外披露上述事项。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 |
无。 |
无。 |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玖万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
无。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齐鲁证券 | 1 | - | - | - | - | - |
招商证券 | 1 | - | - | - | - | - |
申银万国 | 1 | - | - | - | - | - |
华泰证券 | 1 | - | - | - | - | - |
海通证券 | 1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1 | 531,632,309.96 | 62.45% | 451,889.69 | 62.45% | - |
渤海证券 | 1 | 143,139,421.94 | 16.81% | 121,668.08 | 16.81% | - |
国元证券 | 1 | 132,267,654.15 | 15.54% | 112,427.65 | 15.54% | - |
民族证券 | 1 | 44,263,566.59 | 5.20% | 37,624.23 | 5.20% | - |
国信证券 | 1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