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公司
  • 6:市场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0:书评
  • 11:信息披露
  • 12:圆桌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焦点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特别报道
  • A7:基金·专版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私募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市场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专访
  • A16:基金·人物
  •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1年3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9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97版:信息披露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6月25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6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3.2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6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6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1 年;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10年6月25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6月25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五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2010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经过六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业务布局完善、管理体系严谨、团队稳定优秀、文化优势突出、品牌日益确立,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实力的资产管理公司。公司业务覆盖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业务、社保委托投资管理等,并设立有北京分公司、南方分公司和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China Universal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2010年汇添富稳步推进公募基金业务,成功发行中国首只民营企业投资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首只医药行业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首只QDII产品——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汇添富管理12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达569亿,位居全行业第12位。

      同时,汇添富始终坚持“以企业基本分析为立足点,挑选高质量的证券,把握市场脉络,做中长期投资布局,以获得持续稳定增长的较高的长期投资收益”这一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并在投资研究中坚定有效地贯彻和执行。2010年,汇添富取得了较为优秀的投资业绩。

      2010年汇添富专户业务快速发展,专户业务团队实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模式持续优化,并率先在业内推出了“添富牛专户”专属品牌。截至本报告期末,汇添富管理的专户产品数量、专户资产规模与业绩回报居行业前列。

      2010年汇添富国际业务取得重大突破。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成为业内少数几家正式设立并运作海外机构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8月,香港子公司成功发行首只对冲基金——汇添富大中华绝对收益基金。

      2010年汇添富在积极推进既有业务的同时,锐意进取,大力创新,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获得社保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资格。

      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同时,汇添富更着力实现贴心的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工作。公司在行业内首推基于SNS平台的“添富空间”,倡导“理财+生活”的理念,并通过“汇添富微博”、“感恩五周年”、理财教育讲座、 “添富之约”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客户服务新渠道,为客户提供实惠、便利的理财生活服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资源来自于社会更要服务于社会,2010年,汇添富持续推进社会慈善事业,积极探索企业慈善公益事业新模式,有效推进长期公益项目建设。在报告期内,公司发起成立上海汇添富公益基金会,并开展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援建 100所“添富幸福书屋”、支持孤残儿童寄养、关怀癌症患者等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同时,公司深入推进“河流?孩子”公益项目,启动开展“河流?孩子——汇添富黄河两岸助学计划”,在宁夏捐资新建第三所“添富小学”。

      2011年,中国资本市场环境将更加复杂多变,基金行业的竞争将更为激烈,汇添富将以更积极的心态拥抱变革,为实现“经过长期努力发展成为中国最优秀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目标,进一步发扬公司“正直、激情、团队、客户第一、感恩”的文化优势,完善战略布局,夯实长远发展基础,开拓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力争为中国基金业的繁荣做出更多贡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机制,涵盖了各投资组合、各投资市场、各投资标的,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全过程,并通过分析报告、监控、稽核保证制度流程的有效执行。

      4.4.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在亚洲澳洲成熟证券市场(除日本外)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等证券,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进行中长期投资布局,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投资组合风格不同。

      4.4.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基金于6月底成立后较好把握了欧债危机引发的市场回调,四季度在美联储重启量化宽松的预期下,亚澳成熟市场在11月初见到年内高点。弱美元伴随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引发市场对以中国、印度为首的新兴市场通胀担忧,去年底国内A股市场回调,香港恒生指数承压,但回顾期间仍有超过11%的涨幅。我们在澳大利亚的投资组合一方面受惠资源股上涨;另一方面澳元对美元升值17%,相当于对同期人民币升值13%,回顾期间澳洲标普ASX200指数上涨7.5%,新加坡与新西兰主要指数分别上涨3%、9%,对整体基金业绩也有一定程度帮助。在澳洲资源股的投资上,我们逐步增持铁矿石、天然气相关个股,减持黄金股,板块配置上超配资源、低配金融、消费。香港市场采取大盘股与中小盘股均衡的策略,既追求Beta,也不放弃Alpha,操作上主要环绕通胀、十二五规划、七大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个股。回顾期间股票仓位维持在85–90%。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去年底,添富亚澳收益为11.40%,同期基准涨幅为13.74%,主要原因包括建仓期初期适逢三季度海外市场快速反弹,仓位较低所致。建仓完成后添富亚澳四季度收益为5.00%,跑赢同期基准1.50%。由于看空美元我们选择超配太平洋组合并充分受惠同期澳元上涨、低配与港元挂钩的中国组合,相当程度也回避掉因国内加息的投资风险。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金重点配置的市场中,澳大利亚受到昆士兰洪灾影响,对一季度GDP的影响约1%,二季度随着重建工作开展与联邦政府救灾款到位,二季度私人消费、投资可望反弹并带动经济环比强劲复苏,全年GDP增长仍可维持在3%,考虑近来全球天灾不断造成大宗商品价格反复走高,对资源属性强的澳大利亚市场有利。香港市场受国内宏观政策紧缩预期与国际资金回流欧美影响,年初以来波动较大,但结构性机会依然存在,包括保障房与水利工程建设、外贸复苏与受惠资源、能源价格上涨行业仍具投资价值。新加坡、新西兰市场虽然在基金中配置较低,对个别具竞争力的金融、消费、农业版块龙头企业依然看好。未来我们将持续深挖优质成长股,并兼顾增长明确、估值便宜的价值股,力求攻守兼备,为投资人创造良好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产品创新部、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一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于2011年1月20日实施利润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2元人民币。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于2011 年3 月25 日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1)审字第60466941_B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由于本基金于2010年6月25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资产负债表只列示2010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2、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14元,基金份额总额128,625,234.06份。

      7.2利润表

      公告主体: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6月25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本基金于2010年6月25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6月25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本基金于2010年6月25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利军______ ______陈灿辉______ ____王小练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9]1221号文《关于同意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466941_B09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522,597,706.14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38,373.0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522,636,079.14元,折合522,636,079.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顾问为资本国际公司(Capital International,Inc.),境外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亚洲澳洲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成熟证券市场国家或地区公开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深入的“自下而上”的企业基本面分析,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在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估值比较的基础上,进行中长期的投资布局。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MSCI 太平洋(除日本)指数(MSCI Pacific ex Japan Index)+40%×MSCI中国指数(MSCI China Index)。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0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损失);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C.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D.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 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机构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一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估值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的一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本基金的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年度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2010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2010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5月25日,2010年6月23日运用固有资金25,000,000.00元,15,000,000.00元认购本基金,总计认购本基金份额40,017,937.5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用2,000.00元,符合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认购费率。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2010年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2010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期间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所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8.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www.99fund.com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 5. 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

      8.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

      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时催缴。

      2、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上述17个交易单元均为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在上述17家证券经纪商分别开立的17个交易账户。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