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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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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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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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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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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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自2009年9月15日起增加C类收费模式,该模式只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5、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3月6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因此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特此说明。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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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3月6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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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汇添富增强收益C类基金的基金分级日为2009年9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三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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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8年3月6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基金自2009 年9 月15 日起增加C 类收费模式,该类别基金的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和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自2009 年9 月15 日起计算。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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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为2008年3月6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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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汇添富增强收益C类基金的基金分级日为2009年9月15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五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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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经过六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业务布局完善、管理体系严谨、团队稳定优秀、文化优势突出、品牌日益确立,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实力的资产管理公司。公司业务覆盖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业务、社保委托投资管理等,并设立有北京分公司、南方分公司和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China Universal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2010年汇添富稳步推进公募基金业务,成功发行中国首只民营企业投资基金——汇添富民营活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首只医药行业基金——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首只QDII产品——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汇添富管理12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达569亿,位居全行业第12位。
同时,汇添富始终坚持“以企业基本分析为立足点,挑选高质量的证券,把握市场脉络,做中长期投资布局,以获得持续稳定增长的较高的长期投资收益”这一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并在投资研究中坚定有效地贯彻和执行。2010年,汇添富取得了较为优秀的投资业绩。
2010年汇添富专户业务快速发展,专户业务团队实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模式持续优化,并率先在业内推出了“添富牛专户”专属品牌。截至本报告期末,汇添富管理的专户产品数量、专户资产规模与业绩回报居行业前列。
2010年汇添富国际业务取得重大突破。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成为业内少数几家正式设立并运作海外机构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8月,香港子公司成功发行首只对冲基金——汇添富大中华绝对收益基金。
2010年汇添富在积极推进既有业务的同时,锐意进取,大力创新,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获得社保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资格。
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同时,汇添富更着力实现贴心的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工作。公司在行业内首推基于SNS平台的“添富空间”,倡导“理财+生活”的理念,并通过“汇添富微博”、“感恩五周年”、理财教育讲座、 “添富之约”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客户服务新渠道,为客户提供实惠、便利的理财生活服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资源来自于社会更要服务于社会,2010年,汇添富持续推进社会慈善事业,积极探索企业慈善公益事业新模式,有效推进长期公益项目建设。在报告期内,公司发起成立上海汇添富公益基金会,并开展青海玉树地震救灾、援建 100所“添富幸福书屋”、支持孤残儿童寄养、关怀癌症患者等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同时,公司深入推进“河流?孩子”公益项目,启动开展“河流?孩子——汇添富黄河两岸助学计划”,在宁夏捐资新建第三所“添富小学”。
2011年,中国资本市场环境将更加复杂多变,基金行业的竞争将更为激烈,汇添富将以更积极的心态拥抱变革,为实现“经过长期努力发展成为中国最优秀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目标,进一步发扬公司“正直、激情、团队、客户第一、感恩”的文化优势,完善战略布局,夯实长远发展基础,开拓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力争为中国基金业的繁荣做出更多贡献。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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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建立起健全、有效、规范的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和公平交易机制,涵盖了各投资组合、各投资市场、各投资标的,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全过程,并通过分析报告、监控、稽核保证制度流程的有效执行。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投资组合风格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任何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宏观经济继续稳步回升,全年GDP增长率达到10.3%,经济已经完全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影响,步入了新一轮增长的轨道。经济运行层面值得关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2010年出口增速超过30%,明显超预期,投资增速比09年有所回落,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内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更加均衡,经济内生增长的动力逐渐增强,对积极经济政策的依赖程度下降;其次,通胀压力明显上升,2010年通胀前低后高,四季度以后CPI涨幅明显扩大,最高突破5%,创09年以来的新高;最后,宏观调控政策开始转向,宏观流动性明显收紧。为避免出现过度刺激导致经济过热的风险,2010年二季度以来宏观调控政策开始出现转变,对房地产市场、地方融资平台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节奏等方面调控力度明显加大。四季度以后随着通胀压力上升,央行更是连续出台紧缩政策,短时间内3次加息、3次上调准备金率,导致流动性明显收紧,2010年四季度以来整个金融市场流动性处于非常紧张的状态。
2010年债券市场呈前高后低走势,上半年由于资金面相对宽松以及二季度宏观调控政策开始收紧导致市场对经济回落的预期加强,债券市场震荡上行,下半年随着资金面趋于紧张和央行启动加息,债券市场开始回落,四季度以后市场更是出现大幅下跌的走势。全年中债总指数上涨1.92%。从不同类别债券看,信用债券全年持有期收益明显高于利率品种。可转债市场呈先抑后扬走势,上半年由于大幅扩容和股票市场下跌,可转债以下跌为主,下半年以后随着股票市场转暖,可转债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本基金在2010年上半年采取了较为积极的投资策略,较高比例配置了高票息的企业债和公司债,低配可转债,三季度我们大比例提高了可转债的配置比例,并且考虑到信用品种利率水平已经偏低、信用利差偏窄,我们大幅降低了信用债配置比例,全年较好地把握住了债券品种的主要投资机会。此外,2010年新股发行速度明显加快,新股投资非常活跃,我们在新股申购上采取了较为积极的策略,新股投资为本基金提供了较为丰厚的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A净值增长7.14%,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C净值增长6.77%,均跑赢业绩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1年宏观经济有望保持平稳增长,全年GDP增长率有望达到9.5%-10%,出口在全球继续复苏的背景下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但受基数提高的影响增速可能有所回落。考虑到2010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地方融资平台的调控力度持续加大,对信贷资金投向和信贷投放节奏的要求不断提高,2011年投资增长速度将比2010年有所放缓。消费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1年通胀仍面临一定的上行压力,推动通胀上行的因素主要包括全球大宗商品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但我们认为通胀形势总体可控,CPI有望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全年涨幅在4%左右,下半年以后随着基数的提高,CPI涨幅有望逐渐回落。2011年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稳健”,央行确定的调控目标为M2增长16%左右,为实现调控目标,央行可能继续通过上调准备金率、出台动态差别准备金率政策等手段严格控制流动性投放,以此平滑贷款投放总量和节奏,全年市场流动性可能持续偏紧。目前实际存款利率仍然为负,居民通胀预期较强,2011年仍有进一步加息的空间,但大幅加息的可能性较小,预计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有望上调至3.5%左右。
考虑到2011年偏紧的货币政策环境和流动性环境,债券市场暂时难以出现明显的投资机会,债券收益率仍存在继续上升的空间,但经历了较大幅度调整以后,目前债券收益率曲线已经对未来的加息作出了较为充分的预期,因此收益率曲线继续大幅上升的可能性也不大。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通胀、货币政策、流动性等核心因素的变化,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品种结构进行灵活的调整。2011年我们将更加注重票息收益,精细布局高票息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以获取较高的利息收益,利率产品主要关注阶段性的投资机会。同时,在做好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参与新股申购和可转债投资,继续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投资研究部、产品创新部、基金营运部和稽核监察部人员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小组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而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A类基金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5%,C类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2010年6月29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其中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A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分配金额为104,944,390.44元;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C每份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分配金额为1,249,241.92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一次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06,193,632.36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于2011年3月25日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1)审字第60466941_B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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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添富增收(A类)基金份额净值1.088元,添富增收(C类)基金份额净值1.083元;添富增收基金份额总额1,787,365,914.91份(其中A类1,756,317,886.07份,C类31,048,028.84份)。
2、本基金自2009年9月15日起增加C类收费模式,该模式只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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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09年9月15日起增加C类收费模式,该模式只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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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09年9月15日起增加C类收费模式,该模式只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林利军______ ______陈灿辉______ ____王小练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46号文《关于核准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049,981,789.5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汇添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推出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自该日起,投资人可选择按照原有前端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的A类模式,亦可选择按照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C类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份额,但C类基金份额不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场内申购,只能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购买。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由认购新股所得,不在二级市场买入)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建立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方面的研究流程,自上而下的研究包含宏观基本面分析、资金技术面分析,自下而上的研究包含信用分析、个券分析、创新金融工具和交易策略分析,由此形成宏观和微观层面相配套的研究决策体系,最后形成具体的投资策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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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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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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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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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4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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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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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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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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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自2009年9月15日起增加C类收费模式,该模式只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模式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3、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每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4%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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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2010年度及2009年度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2010年年末及2009年年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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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包含了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期末余额、除了最低备付金以外的结算备付金期末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2010年度及2009年度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www.99fund.com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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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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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自2009年9月15日起增加C类收费模式,该模式只收取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2、表内“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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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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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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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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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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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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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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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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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基金交易单元选择和成交量的分配工作由投资研究部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
(2)交易交易单元分配的目标是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对券商服务的评价控制交易单元的分配比例。
(3)投资研究部根据评分的结果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分配比例。其标准是按照上个月券商评分决定本月的交易单元拟分配比例,并在综合考察年度券商的综合排名及累计的交易分配量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使得总的交易量的分配符合综合排名,同时每个交易单元的分配量不超过总成交量的30%。
(4)每半年综合考虑近半年及最新的评分情况,作为增加或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依据。
(5)调整租用交易单元的选择及决定交易单元成交量的分布情况由投资研究部决定,投资总监审批。
(6)成交量分布的决定应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券商交易单元的决定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7)调整和更换交易单元所涉及到的交易单元运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基金会计应负责协助及时催缴。
2、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新增或退租交易单元。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