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上接197版)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5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46号文核准,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442,025.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8,597,974.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闽华兴所(2009)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船用特种电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18,8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2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60万元。
二、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及原因
船用特种电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条生产线原定实施地点为福建省南平市,现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将其中三条生产线变更至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园区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本次拟在包头实施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三条低压和中压船用特种电缆生产线的设备,计5497万元,占该项目投资计划的29%。全部设备由南平本部统一采购,组织安装。由于厂房及水、电等配套设施已由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建设好,此次部分项目变更至包头实施,不会增加计划投资总额。
太阳电缆(包头)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产品主要销往我国北方市场,拟建设成为公司在北方的生产基地。此次部分船用特种电缆项目变更到包头实施,是为了更好的面向天津以及北方其他地区的市场,利用当地资源优势,降低材料和运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影响本公司在福建省船用电缆业务的开拓,并能更好的开拓北方市场,节约费用和成本。
公司承诺:若因本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使实际投入超出募集资金,超出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四、决策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交谈,并查阅了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相关文件、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关于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议案,对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兴业证券认为:太阳电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变更部分船用特种电缆项目的实施地点,该变更不影响项目原有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计划一致,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太阳电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6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铜业”)是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翮翰工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持有太阳铜业46%的股权,翮翰工贸现持有太阳铜业54%的股权。公司拟受让翮翰工贸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太阳铜业是本公司与翮翰工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现持有太阳铜业46%的股权,翮翰工贸现持有太阳铜业54%的股权。为减少公司与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加强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的管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与翮翰工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翮翰工贸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太阳铜业51%的股权,翮翰工贸将持有太阳铜业49%的股权,太阳铜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股权收购价格按照经审计的太阳铜业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63,077,211.1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5%计算,计3,153,860.56元;如果太阳铜业在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前向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即本公司占46%、翮翰工贸占54%)分配利润,出让方翮翰工贸拟转让给本公司的5%股权已分得该股权可享有的利润的,则本公司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应按上述收购价格(计3,153,860.56元)扣减该5%股权已分得的利润后的数额计算。公司将用自有资金购买该部分股权,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简称“翮翰工贸”)。
2、住所:福州市古田路177号智信数码广场8楼803室。
3、法定代表人:TJAHAJA GONDOSETIANWAN。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铜业金属等制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0400017051。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翮翰工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三期A5号。
(3)法定代表人:李云孝。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翮翰工贸实缴出资额为2,700万元,持有其54%的股权;公司实缴出资额为2,300万元,持有其46%的股权。
(5)经营范围:连铸连轧低氧铜杆制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823100000098。
(7)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太阳铜业的资产总额为123,302,462.65元,负债总额为60,225,251.55元,净资产为63,077,211.10元。2010年度太阳铜业的营业收入为1,569,288,882.38元,净利润为20,481,709.16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标的资产情况
(1)公司本次收购标的是翮翰工贸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翮翰工贸保证其转让给公司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是其在太阳铜业的真实出资,是其合法拥有的股权,翮翰工贸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翮翰工贸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翮翰工贸承担。
(2)太阳铜业公司不存在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净利润中不存在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3)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事宜,也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翮翰工贸经友好协商,共同拟订了《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翮翰工贸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标的、价格与付款方式:翮翰工贸同意将其持有的太阳铜业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按照经审计的太阳铜业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63,077,211.10元的5%计算,计3,153,860.56元。公司应当按照以下期限分二期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以转账方式汇入翮翰工贸指定的银行账户:(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50%的转让价款计1,576,930.28元人民币;(2)在转让双方按协议约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五日内,支付剩余50%的转让价款计1,576,930.28元人民币。如果太阳铜业在本次收购股权完成前向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即本公司占46%、翮翰工贸占54%)分配利润,出让方翮翰工贸拟转让给本公司的5%股权已分得该股权可享有的利润的,则本公司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应按上述收购价格(计3,153,860.56元)扣减该5%股权已分得的利润后的数额计算。
2、股权过户登记: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转让双方应当在太阳铜业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的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同时双方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翮翰工贸应当按时提交用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完整的文件、资料,不得拒绝或延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3、盈亏分担:
(1)翮翰工贸本次转让给公司的太阳铜业5%股权应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该5%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盈余公积、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等),在本次股权转让后随同该股权一并转归本公司享有。
(2)在太阳铜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本公司持有太阳铜业51%股权,翮翰工贸持有太阳铜业49%股权,双方按太阳铜业的章程规定享有该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4、股权转让费用负担:本次股权转让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由转让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5、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2)一方当事人非因其过错而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6、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对转让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声明或承诺的,违约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翮翰工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公司须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翮翰工贸支付违约金,但因翮翰工贸违约在先、造成公司延期付款的除外。
(2)如果翮翰工贸未能按时将太阳铜业5%股权过户给公司的,每逾期一日,翮翰工贸须按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因公司违约在先、造成翮翰工贸延期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除外。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应当全额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4)本协议所述的违约金视为违约方对守约方的赔偿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及其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的,违约方还应当就不足部分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法: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转让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商定,诉讼由太阳铜业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事项后且转让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太阳铜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收购有利于对太阳铜业的控制、加强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的管控,优化公司生产组织体系,增强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其他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翮翰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福建上杭太阳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保荐意见》。
3、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总裁李云孝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含股权转让协议等)并负责办理一切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7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李云孝先生、独立董事徐兆基先生、财务总监郑用江先生、总工程师徐建忠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江永涛先生、财务部部长石利民先生、会计核算部部长张益金女士及保荐代表人石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00 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公告编号:2011-018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10时。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六)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3月2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本次会议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一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2号太阳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53000
联系人:江永涛、张颖娟
联系电话:(0599)8736341
联系传真:(0599)873632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表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表 决 意 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一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二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三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四 |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五 |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
六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七 | 《关于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八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上半年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