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信息披露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路演回放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市场·观察
  • A7:资金·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B273:信息披露
  • B274:信息披露
  • B275:信息披露
  • B276:信息披露
  • B277:信息披露
  • B278:信息披露
  • B279:信息披露
  • B280:信息披露
  • B281:信息披露
  • B282:信息披露
  •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1年3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2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17版:信息披露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全球”。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9月19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2010年,经证监许可[2010]1073号文核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达1,800多亿元,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天元;24只开放式基金——南方稳健成长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南方积极配置基金、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多利增强债券型基金、南方稳健成长贰号基金、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南方成份精选基金、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QDII基金)、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基金、南方优选价值股票型基金、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基金、南方沪深300指数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基金、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中证南方小康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基金和南方金砖四国指数基金(QDII基金);以及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财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管理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可以分成两个主要阶段:上半年为不确定调整阶段,下半年为美联储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所激发的上涨阶段。在经历了2009年全球股市触底反弹的行情后,投资者需要2010年能证实各国极端救市政策是有效的。一季度,中国香港市场领先其它市场在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开始调整。进入二季度后,希腊引发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欧洲股市和欧元进入了熊市。同时美国经济数据出现疲软,使得投资者信心显著下滑,市场聚焦在全球经济二次探底的风险上,全球股市进入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三季度,欧元区救助计划出台,欧洲市场得以暂时企稳。在就业情况继续恶化的威胁下,美联储也在三季度向市场转递了其将不惜一切代价救市的决心。美联储的具体行动是实施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即买入6500亿美国国债。同时,中国在全球经济数据疲软的影响下,也暂时放松了宏观调控的力度。经济前景好转、市场流动性泛滥和低利率的利好组合大幅提振了投资者的信心和风险偏好。全球各类资产价格在三季度大幅上涨。尽管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在四季度出现了反复,这轮上涨行情一直持续到了年底。

      印度尼西亚、泰国等新兴市场2010年的表现令人瞩目。主要是因为美联储、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向市场注入的流动性源源不断的流入了新兴市场。投资者认为新兴市场国家有较高的增长潜力,较少的负债,同时新兴市场相对于成熟市场的利差较高,股市估值也相对便宜,而在今后很长的时间里对于新兴市场的资产配置也会随着其经济快速成长而不断提高。所以,2010年有接近1000亿美金的新资金在流入了新兴市场股票基金,接近550亿美金的新资金流入了新兴市场债券基金。这为新兴市场跑赢成熟市场近7个百分点奠定了基础。

      从行业来看,对经济增长敏感的周期性行业在2010年继续跑赢大市,可选消费、工业和原材料行业的回报名列前茅,而医疗保健、公共事业和金融行业的回报则落后较多。

      在去年的年报的展望里,本基金管理团队认为2010年全球经济将会继续复苏,各国的极端救市政策将逐步退出,新兴市场经济会有较快的增长。金融资产在经济增长同时利率较低的环境下将会有较好的表现。我们还认为2010年就是“危机处理”年,就是说各国政府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合理的经济手段来消化系统中过量的债务问题。国家债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会成为市场纠结的主题。如果处理不当,市场会再现大幅震荡,从而带来较好的投资机会。同时我们2010年更偏好新兴市场。回顾2010年,我们对全球宏观经济走势的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全年,基金保持了较高仓位投资在股票和股票基金上,确保了基金没有错过市场主要上涨波段。

      2010年中国市场的表现相当令人失望,MSCI中国指数仅上涨0.99%。大量市场融资和担心宏观调控是市场表现不好的主因。从估值来看,MSCI中国已经低于其历史平均水平,在全球范围内也是较便宜的,而中国经济的增长却是世界最高的之一。我们对于中国市场的长期回报仍充满信心。

      我们在2010年对海外投研团队做了较大的充实和提高,其效果也正在逐渐显现,我们坚信只要我们继续遵循的长期、稳健的投资策略,深入细致地做好我们的研究工作,把握好投资机会,我们就一定能逐步提高基金的业绩,为投资人创造优异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2010年年度净值增长 1.89%,基金基准增长为10.7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1年,全球股票的隐含风险溢价仍处于较高的水平,相对于债券的低利率,仍有较好的投资价值。回顾2007年以来的这轮牛熊市转换,尽管我们经历的金融危机是二战后最严重的,市场的表现,无论从持续时间或是反弹幅度来看,基本是和历史规律相吻合的。那么2011年很有可能成为股市反弹的第三年,也就是牛市逐步进入下半场的阶段。但是,世界经济的不平衡仍处于悬而不决的状况,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而采取的紧急政策的长期副作用还是很大的未知数。各国政府的政策取向越来越急功近利。各国之间、各阶层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摩擦日益激化。其后果将体现在资本市场的波动性在经历了两年的下降后可能会在2011年大幅上升。所以我们对全球股票市场仍保持谨慎乐观。在主要市场里,美国经济增长加速、失业率稳步下降、美联储保持宽松货币政策、企业盈利恢复到危机前水平,都对美国股市有正面影响,也美国股市也最有可能在2011年投给资者惊喜。被债务和欧元问题所困扰的欧洲市场也因为估值便宜可能成为反向投资较好的标的。而绝大部分的新兴市场,尽管经济增长和财政保持良好状况,必须和流动性溢出所引发的通胀风险和资产泡沫风险做不停的斗争,市场震荡向上的可能性较大。在这样复杂的投资环境下,本基金管理团队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遵循的长期、稳健、价值投资的理念,继续加深研究的层次,加大研究的力度,努力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尽早使基金回归面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数量化投资部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其中,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具有10年以上的基金从业经验,且具有风控、合规、会计方面的专业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机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收益分配原则,本报告期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条件,未有收益分配事项。本基金将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分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203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55元,基金份额总额20,255,383,931.69份。

      7.2 利润表

      公告主体: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高良玉______ ______鲍文革______ ____鲍文革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244号《关于同意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9,992,251,706.5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1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9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998,151,206.4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899,499.8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对基金和股票投资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95%,可能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基金的部分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60%,投资于股票的部分(仅限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40%;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0%-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MSCI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40%×MSCI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以人民币计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0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i) 根据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73号《关于核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核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方基金公司30%的股权,南方基金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3 权证交易

      无。

      7.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85%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纽约梅隆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外汇远期交易,按合同约定汇率远期卖出美元买入人民币。于2010年12月31日,因上述外汇远期交易确认的衍生金融资产余额85,502,000.00元(2009年12月31日: 621,000.00元)。

      

      7.4.9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

      注:上述期末估值单价原币1.03港元,期末估值总额原币515,000.00港元,已按2010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期末估值单价原币3.39港元,复牌开盘单价原币2.95港元,期末估值总额

      原币5,085,000.00港元,均已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2. 本基金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4,593,367,411.94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89,828,979.05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2009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16,431,138,000.07元,第二层级621,000.00元,无第三层级)。

      对于持有的重大事项停牌股票,本基金将相关股票公允价值所属层级于停牌期间从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并于复牌后从第二层级转回第一层级(2009年度:同)。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货币市场工具均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8.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

      注:1. 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2.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nffund.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2、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2、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

      注:买入成本和卖出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新增7家券商:Daiwa Capital Markets Hong Kong Limited、SinoPac Securities (Asia) Limited、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Piper Jaffray Asia Securities Limited、Oriental Patron Securities Limited、ICBC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Limited和Haitong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Ltd。

      2、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为保障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顺利开展,规范券商选择及交易量分配标准与原则,基金管理人明确了券商选择、考核及交易量的分配等流程。

      A. 券商的选择。券商的交易执行能力、研究实力和提供的研究服务、IPO的支持等是选择券商以及分配交易量最主要的原则和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券商是否对投资指令进行了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衡量交易执行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是否完成交易、成交的及时性、成交价格、对市场的影响等。

      (b) 研究机构的实力和水平。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所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c) 提供研究服务的质量。主要指券商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d) IPO的支持。是指券商是否有充足的IPO资源,是否能够在IPO项目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国际业务部根据上述标准对境外券商进行遴选,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券商开立交易账户。

      B. 券商交易量分仓标准

      公司在券商的交易量分配上主要采取如下标准:

      (a) IPO的支持。基金经理在每月初根据券商在IPO上的支持以及未来IPO项目的分配对该部分交易量进行分配。

      (b) 研究上的支持。每季度由投资人员(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研究员)对各券商的研究支持进行打分根据各券商的得分进行交易量的分配。

      (c) 交易执行能力。该部分交易量由交易部根据券商的执行能力进行分配,每季度一次。

      (d) 成交数据的准确与及时。由运作保障部根据券商成交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进行分配,每季度一次。

      国际业务部统计上述分配结果,拟定交易量分仓比例,单一券商的分配比例不能超过30%,如统计结果超过了该上限,由国际业务部进行调整。分仓结果报备投决会后,由交易部实施。

      交易券商的评价和交易量的分配比例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周进行,新的分配标准在下季度进行实施。

      3、基金债券回购交易与南方绩优成长基金共用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