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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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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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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1-00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448,839,4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44,883,940.40元(含税)。

      本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5,505,958.88元。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448,839,40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尚余55,738,077.88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当前公司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在转型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临海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三年。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决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二、四、五、六、八均须提交公司二零一零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1-00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临海国际大酒店二楼议政厅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 出席会议的对象:

      1、凡是2011年4月13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决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18日,上午8时—11时,下午1时—5时。

      3、登记地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6-85991096

      联系人: 金敏

      传真: 0576-85016010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政编码:317024

      4、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出席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5、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6、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及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均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

      特此委托。

      股东账号: 持股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

      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448,839,4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44,883,940.40元(含税)。

      本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5,505,958.88元。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448,839,40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尚余55,738,077.88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5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在60%到90%之间;

      3、业绩预告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具体数据以本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522,353.71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93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1、沙坦类原料药产品快速放量,1季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0%;2、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始确认收入。因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及其配偶翁金莺女士、公司董事会秘

      书祝永华先生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美女士购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海银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华海银通置业有限公司在临海开发的泰晤士小镇项目及丁香公寓项目将于2011年交房,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及其配偶翁金莺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祝永华先生购买了泰晤士小镇的商品房,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美女士购买了泰晤士小镇及丁香公寓的商品房,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浙江华海银通置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浙江银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浙江银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志宏;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陈保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翁金莺女士为陈保华先生的配偶;祝永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泰晤士小镇项目位于临海市区府园路与临海大道西北角,涉及的房屋类型有商品房、排屋等,陈保华先生及其配偶翁金莺女士购买了二套排屋、祝永华先生购买了一套排屋,张美女士购买了一套套房。

      丁香公寓项目涉及套房及营业房,张美女士购买了一间营业房。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泰晤士小镇项目于2009年7月3日开盘,开盘均价参照周边楼盘的成交价格,其中套房均价约为4600元/平米,排屋均价约为5600元/平米。

      丁香公寓项目于2010年7月20日开盘,开盘均价参照周边楼盘的成交价格,其中套房均价约为6100元/平米,营业房均价约为9700元/平米。

      陈保华先生、翁金莺女士购买的泰晤士小镇排屋单价为6421.60元/平米,总价为4,352,753元;祝永华先生购买的泰晤士小镇排屋单价为5658元/平米,总价为2,180,989元;张美女士购买的泰晤士小镇套房单价为5333.85元/平米,总价为1,073,318元,购买的丁香公寓营业房单价为9800元/平米,总价为211,092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陈保华先生、翁金莺女士预缴了4,352,753元的房款;祝永华先生预缴了2,175,000元的房款;张美女士预缴了811,092元的房款。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调研了泰晤士小镇及丁香公寓周边楼盘的销售价格及关联方购买的房屋情况后,认为浙江华海银通置业有限公司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独立董事意见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临海当地房地产销售政策及项目周边楼盘销售情况后,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陈保华先生及其配偶翁金莺女士、祝永华先生、张美女士购买的浙江华海银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发的商品房项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参照楼盘周边地区的销售价格及销售情况确定的销售均价是公允的,同时根据购买者选购的商品房的楼层、结构等实际情况确定的销售价格是公允、公正、公平的。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汪祥耀、曾苏、单伟光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