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三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17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92,272.9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39,227.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542,405.85元,扣除2010年已向股东分配的普通股股利9,281,950.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913,501.54元。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7,1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536,25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此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公司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七、审议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是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并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此,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公司股东大会对此事项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4月28 日(星期四)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截止2011年4月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1年4月26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1-85226003 联系传真:0511-85230209
邮编:212028
联系人: 魏陈云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广园路66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1- 00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5日发出,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仁贵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10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1- 00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2011年度全年累计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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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因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此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叶有伟、王明法、杨晓康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6名。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此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上此项事项表决程序是合法的,依据是充分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的,签订程序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