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上接B147版)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5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29.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470.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2-0022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为31,841.61万元,2010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8,553.95万元,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604.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789.58万元,差异185.29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根据管理细则,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本公司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人福医药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要求。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999.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553.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395.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 | 否 | 13,242.78 | 13,242.78 | 13,242.78 | 10,143.22 | 13,268.62 | 25.84 | 100.20 | 2011年 | 无 | (注) | 否 |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 | 否 | 5,007.50 | 5,007.50 | 5,007.50 | 1,729.77 | 2,529.77 | -2,477.73 | 50.52 | 2012年 | 无 | (注) | 否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 改造项目 | 否 | 8,059.00 | 8,059.00 | 8,059.00 | 5,107.59 | 7,027.92 | -1,031.08 | 87.21 | 2011年 | 无 | (注) | 否 |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042.96 | 8,042.96 | 8,042.96 | 1,479.49 | 8,005.37 | -37.59 | 99.53 | 2011年 | 无 | (注) | 否 |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工程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8,017.00 | 8,017.00 | 8,017.00 | 93.87 | 6,093.87 | -1,923.13 | 76.01 | 2011年 | 无 | (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13,630.61 | 13,630.61 | 13,470.00 | -160.61 | 98.82 | - | - | - | 否 | |
合计 | — | 48,369.24 | 55,999.85 | 55,999.85 | 18,553.95 | 50,395.56 | -5,604.2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注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筑施工,正在进行GMP认证;
(2)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拟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预计于2012年完工;
(3)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 改造项目已完成建筑施工,正在进行GMP认证;
(4)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受所在地水电汽配套工程影响,预计于2011年完工;
(5)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工程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受所在地水电汽配套工程影响,预计于2011年完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6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 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63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2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5元,募集资金总额589,8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9,876,529.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998,470.39元。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麻醉药注射制剂建设项目”、“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GMP改造项目”、“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工程研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等六个项目。
经公司2009年8月3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5,007.50万元,以实施“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以下简称“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详见公司2009年9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预案》,决议将“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珑人福”),项目实施地点由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葛店人福原预留土地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生物城九龙产业基地内。
二、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注册资本12,825.5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拟在湖北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福医药工业园原预留土地上建设,占地面积约10亩。在进行该项目的实际设计过程中,考虑到现有葛店人福厂区除预留土地外的其他土地均已建设完毕,如今后葛店人福计生药制剂需进一步扩大规模,则已无可容纳的地方;同时由于我公司所在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正在统一规划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即“光谷生物城”),为支持光谷生物城的建设,考虑到入驻光谷生物城可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将更有利于葛店人福的长远发展,葛店人福董事会决定将原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厂区全部用于原料药生产,而制剂生产线则转移到光谷生物城内,在光谷生物城内建设一个生育调节药制剂基地。由于葛店人福注册地址为鄂州市,为能真正享受到光谷生物城对入驻园区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葛店人福董事会决定由其全资子公司九珑人福来负责实施“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
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3日;公司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69号;经营范围:药品的开发及技术研究。
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项目总投资额、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内容不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对策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未发生改变,不会对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事项须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本公告披露日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1-013号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要求;审议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决策和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生药制剂车间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及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此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要求。本保荐人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其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八、备案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7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4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选举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杜燕云女士、徐建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杜燕云,女,中共党员,武汉大学EMBA。曾任我公司办公室主任,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长。现任我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徐建生,男, 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中土畜湖北茶麻进出口公司总经理秘书、法律顾问,湖北德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我公司监事、法务部部长。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2011-018号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新疆维吾尔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600万元;
● 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85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41,063.58万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我公司持有其55.00%的股权)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维药注册资本2,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5%股权。目前新疆维药拥有7条GMP生产线,20个国药准字号产品文号,其中有7个国家医保品种,7个地方医保品种,4个中药保护品种。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维吾尔药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以开发维医药为己任,致力于维药的现代化和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主要产品有祖卡木颗粒、通滞苏润江胶囊、益心巴迪然吉布亚颗粒、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炎肖迪娜儿糖浆等。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691.82万元,净资产4,029.17万元,当期主营业务收入7,058.02万元,净利润803.6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为新疆维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00)、期限一年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疆维药资信良好,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我公司未有与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063.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95,234.18万元的21.03%,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维药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新疆维药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