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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国八条”的有关要求,地方政府须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目前,距这一“大限”只有3天时间,但包括京、穗、深等一线城市在内的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相关动向成为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
另一方面,国务院近期派出八个调查组,分赴各地对先前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效果进行摸底。接近住建部的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房地产调控高压态势不会改变。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衡道庆
截至目前,已经公布房价调控目标的近40个城市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其中,上海市于昨天晚间公布的楼市调控目标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有市场人士认为,部分城市房价调控目标仍不够清晰。对此,接近住建部的有关专家表示,“调控目标的不清晰,会给人们心理上造成影响。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调控高压态势不会改变,目前整体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观察观望期,需要进一步关注市场走势。”
该专家认为,部分城市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确实有些“随大流”,将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让老百姓感到不踏实。但是,该专家同时强调,“有(目标)总比没有强,调控目标是‘上限’”,不应将此解读为“强化房价上涨预期”。
据该专家分析,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很明确的,这从“新国8条”要求“各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中就可以看出来,为保证有关措施的落实,有关部门也会加以督查。目前市场人士对部分城市房价调控目标“随大流”的担忧,可能也会进入有关部门关注的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与1月份相比,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下跌的从3个增加至8个,房地产调控效果有所显现。目前来看,虽然各地所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限价令”)不尽如人意,但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实际杀伤力仍较显著。
另外,国家发改委日前出台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北京市也于日前宣布再次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至2%-5%,这些都表明,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处于细化落实阶段。
对此,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童悦仲日前表示,高房价不仅威胁宏观经济稳定,成为诱发通货膨胀的因素之一,也让居民的生活成本大增。为此,“十二五”期间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