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品种部负责人详解焦炭期货合约设计思路
⊙记者 叶苗 ○编辑 杨晓坤
大商所焦炭期货合约和规则征求意见稿已面向市场征求意见,大商所品种部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焦炭期货合约设计遵循了服务现货市场、适应产业发展趋势、指标简介便于参与、兼顾公平和均衡的原则,使之既贴近现货市场实际、符合现货企业要求,又适应期货市场规律,满足投资需求,以保证期货交易的成功开展,发挥市场功能发挥服务产业。
另据了解,为模拟新品种上市交易,交易所定于4月2日(周六)及4月9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进行交易系统联网测试。
该负责人说,交易所首先从服务现货和产业的角度,以大品种思路设计选择交易品种、设计焦炭期货合约。焦炭按用途通常可以分为冶金焦、气化焦和电石用焦等,其中主要用于高炉炼铁的冶金焦占我国焦炭总量中的90%以上,因此,我们选择焦炭中的冶金焦作为合约标的。
在交割质量标准方面,交易所参照冶金焦炭国家标准GB/T 1996-2003设计了期货交割质量指标体系,包括10项指标,分别为:灰分Ad、硫分St,d、挥发分Vdaf、抗碎强度M40、耐磨强度M10、反应性CRI、反应后强度CSR、粒度、焦末含量和水分Mt,其中水分Mt作为扣重指标,不设强制性的技术指标要求。
涨跌停板和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最为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这两项制度的科学设计是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的关键。从现货价格波动情况及借鉴相关品种经验,大商所将焦炭期货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比例分别设定为4%和5%。一方面,从焦炭现货价格波动情况看,价格代表性较强的华北地区2008年至2009年前三季的地区焦炭现货价格日涨跌幅度超过4%的仅占1.7%,涨跌幅度低于4%的约占98.3%,将焦炭合约的涨跌停板设定为4%,保证金水平设置为5%,可以覆盖大多数情况下焦炭价格的波动;另一方面,考虑到相关指标既要能够防范市场风险、保证市场安全运行,又必须考虑现货企业套保成本及投资者积极性,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及现有品种相关水平,由此设置了焦炭合约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
在合约月份上,全年各月均设置了焦炭的合约月份。焦炭作为大宗工业品,无论对于上游煤矿还是下游钢厂,其生产和消费都是长年稳定的,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同时,由于焦炭与钢铁价格具有相关性,两品种的套利交易与是需要考虑的,因此在全年各月均设置了焦炭的合约月份。
交易单位也是市场较为关注的合约内容之一。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们根据焦炭现货贸易规模、期货市场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和交易习惯等,设置了100吨/手的交易单位。与我所现有的农产品和工业品不同,焦炭的市场规模巨大,2010年产量约为3.80亿吨,价值约7000亿元,远远超过大商所现有品种,现货企业生产规模也较大。另外,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壮大,一大批实力比较雄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并进入到商品期货市场中来,因此较小合约规模不适应焦炭这一品种,所以交易所把交易单位设置为100吨/手。同时考虑到焦炭生产、消费和流通规模大致为1000吨的整数倍,为便于仓储管理和交割,将交割单位设为1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