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02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商晓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胜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玲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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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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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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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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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商晓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2319740330****,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商晓波先生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控股股东,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发起人股7,090万股,占总股本的70.90%。
邓烨芳,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2319741228****,现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邓烨芳女士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持有公司发起人股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00%。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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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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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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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卓越领导和管理层的积极努力下,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努力调整业务结构、积极转变增长模式、加快技术改造创新,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经营业绩、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进展情况良好,业务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25,711,959.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78%;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96,338,487.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1,393,932.8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61%,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010年初公司就与印度兰科集团签订了总造价2034.9万美元(约1.39亿人民币),总用钢量约22000吨的电厂类工程,此后公司又承接了博茨瓦纳4*150MW燃煤电站、印度APL5*660MW燃煤电站、巴基斯坦七星级人马座大酒店、胶州体育中心等大型电厂类、场馆类工程,至此公司的国外订单量剧增,国外市场全面开启。由于参与了多起国内外水泥窑尾、电厂类工程的制作,并获得了业主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多次好评,公司在电厂和水泥窑尾类工程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此,向电力装备钢结构和水泥装备钢结构的专业钢构生产企业领域迈进,成为公司两大发展方向。
2010年,由公司生产安装的池州体育馆顺利完工,并凭借其核心技术“大跨度异型钢结构屋盖施工关键技术”一举夺得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而由公司制作的南京德基广场二期(全国第七高楼)和由公司制作与安装的重庆环球金融中心(建筑高度约338.9米、全国第六高楼),都使公司在超高层建筑的安装与制作中迈出了里程碑式的坚实一步。今后公司在建筑钢结构领域,不仅在场馆类工程、桥梁工程上榜上有名,对于超高层钢结构建筑历史也会书写鸿路光辉的一笔。
2010年,公司培训中心定期要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区域安全员、质检员、探伤员、财务人员也都定期进行职业培训,运用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不仅如此,公司还经常从外面聘请专家学者前来培训指导,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竞赛与考核,设立高额的奖励措施。仅印度兰科工程一项,公司就拿出50万元作为生产一线员工的奖励经费。也正因为如此,在金牌职工评选、建筑行业大赛、“安康杯”竞赛等各类比赛中,才有了鸿路员工走上了领奖台的身影;在德基广场二期的建设中有了“鸿路建工程,5天长一层”的美誉。
2010年是公司打造现代企业运行模式、规范企业科学制度的一年,公司规定所有特种作业员工全部实行带证上岗,所有规章制度一律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来做,全面打造公司的外部形象和品牌建设。公司、事业部、工厂的三级管理模式,越来越体现其优越性。
2010年,公司共已完成专利申请26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20项,其中3项专利已取得使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另有5项发明专利通过实质性审查。
2011年1月18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后,为公司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对公司形象拓展、品牌提升、规范运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钢结构制造行业中的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011年,公司将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饱满的热情,更务实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为把鸿路打造成中国最大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而努力奋斗!
(二)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
经营范围: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新型建材生产、销售;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门、建筑外窗生产、安装、销售;金属标准件、机械配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焊接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2、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_2010年_2009年_本年比上年增长幅度(%)_2008年
营业收入_262,571.20_161,303.19 _62.78 _110,841.75
营业利润_18,016.77_9,255.09 _94.67 _5,853.99
利润总额_19,633.85_9,654.23 _103.37 _5,75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16,139.39_8,126.21_98.61 _4,670.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5,761.74_12,755.35_-145.17 _7,495.53
每股收益_1.6139_0.8126_98.61 _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_45.50_34.82_30.67 _27.57
指标名称_2010年末_2009年末_本年比上年增长幅度(%)_2008年末
总资产_244,802.56_179,709.96_36.22 _119,499.25
所有者权益_43,541.31_27,401.92_58.90 _19,275.70
注:2010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2.78%、营业利润同比增长94.6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3.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上升98.61%,主要原因:一是钢结构市场需求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公司订单量持续增加;二是公司新增钢结构产能在2010年得到充分释放,产销规模均出现大幅度增长;三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减缓,公司财务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公司管理能力和生产效率提高,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比例降低。
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较期初增长36.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期初增长58.90%,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和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母公司会计报表,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304.94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后1,330.49万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2,120.81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095.26万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0 年度公司利润不转增,不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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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09年1月6日,广西飞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捷钢构”)以公司未能按时交货,导致其未能按时提供货物给印度公司,印度公司最终取消订货合同为由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定的《钢结构加工定制合同》,且要求公司返还其预付款600万元及赔偿损失400万元。2009年6月18日,飞捷钢构将要求赔偿损失金额增加至1300万元。
2009年2月3日,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南市民二初字第1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2009年3月16日,公司不服裁定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9年2月9日,公司以其已经按飞捷钢构要求完成加工钢构,因钢材市场价格下降,飞捷钢构无履行合同诚意,无故解除合同,导致定做物无法出卖为由,起诉至长丰县人民法院,要求飞捷钢构赔偿损失290万元(已扣减飞捷钢构600万元预付款)。2009年3月5日,飞捷钢构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因双方就管辖权发生争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案件的管辖权提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已于2010年3月10日以(2009)民立他字第60号文件通知,指定飞捷钢构诉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和公司诉飞捷钢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均由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两案已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至此,上述案件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由于该诉讼案件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赔偿金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同时对已加工完成的钢构产品,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了4,195,987.44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3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8.5 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0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二)2010 年 12 月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将议案一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2010 年 12 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朱月泉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10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审核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审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综上所述,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1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下转B229版)
股票简称 | 鸿路钢构 |
股票代码 | 002541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双凤工业开发区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1131 |
办公地址 | 合肥市双凤工业开发区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1131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hong-lu.com |
电子信箱 | honglu002@hong-lu.cn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何的明 | 鲁进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开发区 |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开发区 |
电话 | 0551-6391405 | 0551-6391405 |
传真 | 0551-6391725 | 0551-6391725 |
电子信箱 | honglu002@hong-lu.cn | honglu002@hong-lu.cn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2,625,711,959.08 | 1,613,031,861.82 | 62.78% | 1,108,417,543.21 |
利润总额(元) | 196,338,487.74 | 96,542,303.47 | 103.37% | 57,547,23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1,393,932.84 | 81,262,143.25 | 98.61% | 46,700,68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7,710,177.02 | 79,914,763.76 | 84.83% | 47,380,28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617,357.47 | 127,553,534.62 | -145.17% | 74,995,259.96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元) | 2,448,025,593.89 | 1,797,099,570.77 | 36.22% | 1,194,992,48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35,413,125.20 | 274,019,192.36 | 58.90% | 192,757,049.11 |
股本(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0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139 | 0.8126 | 99.25% | 0.4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139 | 0.8126 | 99.25% | 0.47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 | 1.2044 |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771 | 0.7991 | 84.85% | 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50% | 34.82% | 10.68% | 27.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64% | 34.24% | 7.40% | 27.9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8 | 1.28 | -144.31% | 0.75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35 | 2.74 | 58.76% | 1.9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808,937.3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8,986.9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1,847.97 | |
所得税影响额 | 2,556,016.40 | |
合计 | 13,683,755.82 |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10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10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合计 | - | - |
股东总数 | 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商晓波 | 境内自然人 | 70.90% | 70,900,000 | 70,900,000 | ||
邓烨芳 | 境内自然人 | 2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
万胜平 | 境内自然人 | 2.20% | 2,200,000 | 2,200,000 | ||
商晓红 | 境内自然人 | 1.80% | 1,800,000 | 1,800,000 | ||
商晓飞 | 境内自然人 | 1.80% | 1,800,000 | 1,800,000 | ||
邓滨锋 | 境内自然人 | 1.80% | 1,800,000 | 1,800,000 | ||
商伯勋 | 境内自然人 | 0.50% | 500,000 | 500,000 | ||
柴 林 | 境内自然人 | 0.50% | 500,000 | 500,000 | ||
何的明 | 境内自然人 | 0.50% | 500,000 | 5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一、商晓波和邓烨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商晓波与邓烨芳为夫妻关系、商伯勋系商晓波的父亲、商晓红系商晓波的大姐、商晓飞系商晓波的二姐、邓滨峰系商晓波的妻弟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董事长 | 男 | 37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70,900,000 | 70,900,000 | 27.00 | 否 | ||
万胜平 | 董事 | 男 | 39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2,200,000 | 2,200,000 | 19.70 | 否 | |
商晓红 | 董事 | 女 | 41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1,800,000 | 1,800,000 | 18.70 | 否 | |
王源扩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5.00 | 否 | |||
许立新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5.00 | 否 | |||
朱月泉 | 监事 | 男 | 61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9.85 | 否 | |||
郝景月 | 监事 | 男 | 39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9.40 | 否 | |||
胡耿武 | 监事 | 男 | 35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10.52 | 否 | |||
柴 林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500,000 | 500,000 | 10.32 | 否 | |
开金伟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9.85 | 否 | |||
何的明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1 | 2010年12月24日 | 2013年12月24日 | 500,000 | 500,000 | 13.78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75,900,000 | 75,900,000 | - | 139.12 |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商晓波 | 董事长 | 5 | 5 | 否 | |||
万胜平 | 董事 | 5 | 5 | 否 | |||
商晓红 | 董事 | 5 | 5 | 是 | |||
王源扩 | 独立董事 | 5 | 5 | 否 | |||
许立新 | 独立董事 | 5 | 5 | 否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5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钢结构 | 226,142.86 | 198,114.51 | 12.39% | 66.67% | 67.21% | -0.28% |
围护产品 | 20,641.89 | 17,042.79 | 17.44% | 49.92% | 44.55% | 3.07% |
其他业务 | 15,786.45 | 12,828.09 | 18.74% | 33.16% | 26.31% | 4.41%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建筑轻钢结构 | 74,629.91 | 70,106.96 | 6.06% | 59.53% | 57.61% | 1.14% |
设备钢结构 | 63,597.99 | 51,123.68 | 19.61% | 68.58% | 69.82% | -0.59% |
建筑重钢结构 | 46,094.98 | 40,304.89 | 12.56% | 96.39% | 96.70% | -0.14% |
桥梁钢结构 | 23,009.81 | 19,542.98 | 15.07% | 50.72% | 57.29% | -3.55% |
空间钢结构 | 18,810.16 | 17,036.01 | 9.43% | 51.27% | 55.10% | -2.24%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安徽 | 118,913.26 | 23.60% |
华东(不含安徽) | 62,038.21 | 137.87% |
华中 | 45,854.41 | 57.64% |
其他 | 25,668.11 | 161.87% |
国外 | 10,097.20 | 1,328.21%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鸿路家园食堂 | 1,500.00 | 已完成1084.29万元投资 | |
湖北三期厂房 | 4,000.00 | 已完成4314.67万元投资 | |
鸿路设备钢厂房 | 9,000.00 | 已完成7272.27万元投资 | |
合计 | 14,500.00 | - | - |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2009年 | 0.00 | |||
2008年 | 0.00 | |||
2007年 | 0.00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需要在经营中不断加大投入。为抓住战略发展机遇,加大产业投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从股东长远利益出发,公司201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为了增强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提高公司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加利润,提升公司综合实力,计划2011年投资8亿元在湖北团风建设30万平方米的钢结构生产基地,为公司增加20万吨的钢结构产能。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安徽华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0年06月25日 | 2,000.00 | 2011.6.25 | 否 | 否 | ||||||
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 | 3,800.00 | 2010年10月12日 | 3,800.00 | 2011.4.19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8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8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8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8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5,8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5,8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5,8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5,80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3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8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 | 0.20% | 1,00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 ||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
减: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3.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金额 | ||
减: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的调整额 | ||
小计 | ||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减:处置境外经营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5.其他 | ||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 ||
小计 | ||
合计 |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天健正信审(2011)GF字第100015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路钢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鸿路钢构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鸿路钢构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鸿路钢构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3月27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吕勇军、吴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