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1-0005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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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方海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宗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宗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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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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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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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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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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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会报告
4.1 对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达”或“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努力工作下,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实现了经营业绩、资产规模的较快增长,完成了预期增长目标。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项目“聚晶金刚石复合截齿”获得科学技术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高档优质聚晶金刚石拉丝模坯开发研究”获得郑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并被确定为聚晶金刚石拉丝模坯的行业标准制定单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及营销投入力度,四方达2010年从美国聘请了原在DI公司(其前身是美国GE公司超硬材料部)石油/天然气钻井用PDC产品研发部总经理EARL T. KOSKIE. JR作为四方达公司的独立技术顾问,该顾问在石油钻井用金刚石复合片研发方面具有国际一流的技术水平,其在DI任职期间,DI公司的金刚石复合片的销售额增长了近四倍。该技术顾问的成功加盟将会进一步提高四方达研发团队的技术实力,从而较快提高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公司在2009年就利用自有资金启动了复合超硬材料产业化项目,截止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厂房建设已完工,设备正在进行安装和调试,预计3月底会陆续投产,届时将大大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为销售额的快速提升打下基础。同时公司招聘了因业务快速发展所急需的各类优秀的经营、技术、管理人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675,739.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42%;营业利润43,269,305.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73,291.6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2%。
公司销售的增加得益于国内、国外市场的持续拓展以及国外市场金融危机后的快速恢复,使得国内销售增加了6.89%,国际销售则大幅增加了74.05%,而国际销售增加的85%以上来源于欧洲和美洲市场,构成了销售增加的主要来源,亚洲市场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印度市场销售有所下降所致。
就国内市场而言,由于2010年大庆油田及胜利油田下属钻头厂采购量的下降导致华东和东北地区的销售额同比下降,而随着公司产品在陕西及四川两省的逐步推进,西北和西南地区销售呈现明显增长的势头。
毛利率整体较2009年度下降了2.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2010年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金刚石及合金价格上涨,且涨幅在20%以上,导致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复合超硬材料是工业的“牙齿”,受益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复合超硬材料在保持单晶超硬材料的性能基础上,克服了单晶金刚石的脆性大、不易焊接、大颗粒成本大等缺点,聚晶超硬材料不仅具有单晶超硬材料所固有的卓越性能,还具有尺寸大、易加工、各向同性等单晶超硬材料所不具有的一些优越性能以及在生产制造中的一些优良特性,因此可以被较容易地加工成刀具、拉丝模、钻头等工具;其用途远优于单晶超硬材料,并能够在几乎所有领域替代硬质合金;随着国内复合超硬材料技术和工艺的不断攀升,复合超硬材料还拥有替代国外同类进口产品的广大空间。所以,作为复合超硬材料行业国内龙头的四方达也必然拥有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前景。
(一)有利因素
(1)高技术壁垒助公司持续领先
四方达技术国内领先,部分领域赶超国外先进水平。公司自1997年设立以来专注于复合超硬材料研究,13年专业领域的探索形成了雄厚的技术积累,核心技术主要是公司技术人员在十多年的生产过程中研发和积累起来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领先于国内竞争对手,接近或达到国际竞争对手水平的难以模仿的技术优势。由于四方达生产复合超硬材料的工艺水平较为先进,公司产品的各项性能和技术指标较国内同类产品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四方达高端产品质量指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已经出口到世界各地,在相关用户试用过程中获得大量正面的评价。
2010年,公司聘请的技术顾问EARL T. KOSKIE. JR,加快了公司的研究步伐,在其带领下,公司成功建立了目前同国外相媲美的复合片检测平台,该检测平台的建立,大大缩短了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为公司产品向国际化接轨奠定了基础。
(2)营销网络布局均匀合理
在国内,公司产品销售范围几乎覆盖全境,东北、华北、华东、西北、华中、华南、西南六大区域均有公司产品销售。在国外,公司设置五个分销商,分别为意大利都灵、北美加拿大、巴西、亚洲印度德里、韩国首尔,预计将来还会在澳大利亚等国家设立分销商。这些分销商分布均匀,以每家为中心都可以互不重叠的辐射周围的重要市场。
(3)市场拓展顺利,未来潜力巨大
复合超硬材料的用户(如石油钻探)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性要求极高,通常选用具有优异产品履历的制造商。四方达产品下游用户口碑较好。产品履历壁垒的建立和强化是一个漫长的考验过程,难以短期模仿。2010年公司外销的大幅增长反映了公司产品较高的市场认可度,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复苏和公司客户的拓展,公司的效益会得到更快的增长。
公司也将利用技术顾问EARL T. KOSKIE. JR的显赫行业地位——美国及国际市场上经验丰富的石油钻探服务公司执行官、技术经理及产品研发/生产工程师,拓展国内外重要的客户资源,增强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同,从而获取订单,缩短公司产品的市场开发时间,降低公司产品的履历壁垒。
(4)四方达产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优势。
与国外知名公司产品比,四方达产品的价格仅为其1/2到1/3。尽管目前价格低位部分原因是由于四方达产品为中端产品而国外产品为高端产品。但国内低廉的人工成本和研发成本依然可以保证四方达产品比国外产品有长期的价格优势。同国内厂商相比,公司的产品质量较好,售价相对较高,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和回报。
(5)募投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在2009年就利用自有资金启动了复合超硬材料产业化项目,截止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厂房建设已完工,设备正在进行安装和调试,预计3月底会陆续投产,届时将大大缓解公司产能不足的矛盾,同时,相对国内同行,公司已先行一步,为未来的市场拓展抢到了先机。在可预计的未来,复合超硬材料的生产将会由发达国家逐渐转移到中国,而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会大大加快这一节奏,从而奠定中国的超硬材料大国强国的地位。
(6)良好的管理优势,合理的股东结构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具有创业精神的管理团队,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大多是公司股东,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也确保了公司可落实长期发展计划。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合理分工,忠诚度高,勤勉敬业,具有很强的团队凝聚力。此外,恒升泰和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加入,进一步优化了股东结构,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近期,公司也将借上市作为契机,尽快实施股权激励,进一步增强公司团队的稳定性,为公司的稳定和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7)资金优势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成功,获得了较多募集资金,加上近几年公司利润稳定增长,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积极进行产业扩张和战略布局提供了保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壮大打下较好的基础。
(二)不利因素
(1)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高速成长,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公司持续改善了股东和董事会成员结构,优化了公司治理,并且持续引进人才,努力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和严格的内控体系,不断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但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迅速,仍然存在高速成长带来的管理风险。公司尤其在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这两方面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也是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2)市场竞争加剧,国内同行压价销售风险
复合超硬材料应用广泛,行业前景广阔,目前在国内市场处于进口替代和高速发展阶段,毛利率水平较高。一方面,国内既有厂商纷纷抓住机遇扩大销量,造成营销推广、收款条件等多方面的竞争加剧;另一方面,由于产品毛利率水平较高,吸引了一些新进入者参与竞争,新进入者往往在初期采取各种竞争手段以争取跨过市场门槛,虽然成功率较低,但仍然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公司的日后发展速度受管理能力提升、新产品研发、营销能力和产能提高的影响,同时也取决于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的激烈竞争,将会摊薄公司的毛利,公司将面临不能维持较高毛利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过剩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达产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产能将得到大幅度提升。按2009年各类产品的标准件工时以及募投项目投产后的各产品产量分配折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增加压机工时16.87万小时,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增加167.75%,可以有效减缓公司设备超负荷运行压力。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详实的市场开拓计划,但如果公司的销售不能及时跟进且市场营销措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则有可能导致公司销售增长速度跟不上产能增长速度,并导致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不足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进而会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
(4)汇率波动及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占比较高,且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为结算货币。一方面,人民币的持续升值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使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被削弱;另一方面,公司面临的汇兑损失风险逐渐加大。随着公司境外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的出口销售收入将进一步增加,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出口商品增值税 “免、抵、退”政策,从2008年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如果未来国家根据出口形势的变化,下调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而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有效期为三年,2011年需要重新认定,该项工作现正在组织中。
(三)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11年经营计划
(1)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专注于复合超硬材料领域的研究和生产,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技术领先优势,做大做强复合超硬材料产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四方达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另一方面加强针对复合超硬材料制品的研究与开发,并积极推广应用,建立复合超硬材料制品生产线,建立材料研究与应用研究相互促进的组织架构,形成以复合超硬材料为龙头、复合超硬材料制品为进一步发展的突破口的发展态势,成为产品种类齐全、产业链条完整、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复合超硬材料及制品制造商。
(2)2011年度经营计划
1、创建国际化的研发团队,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
公司将在新产品研发上加大资金投入,利用所聘请的技术顾问EARL T. KOSKIE. JR的专业知识,快速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力争年内推出同国际高端产品相似的或接近的产品。通过加大招聘或自己培养的力度,建立更高水平的创新研发队伍,向超硬材料制品及工具领域延伸发展;规范研发管理的各项流程,建立研发人员培养的长效机制,用研发建立起市场竞争的壁垒。在现有产品上,公司将产品性能的升级换代、开发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的优势;通过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产品品质的一致性、稳定性;为市场开拓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依托公司研发平台,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
1)高硬度、高精度合金线材用聚晶金刚石拉丝模坯
目前我国太阳能行业切割多晶硅片所使用的线材、高档汽车轮胎用钢帘线等产品同时具有硬度较高和加工精度要求较高的特点,相关制造行业对聚晶金刚石拉丝模坯的需求量极大,市场前景广阔,本公司将大力开发针对适合这类高硬度、高精度合金线材拉丝用的聚晶金刚石拉丝模坯。
2)直径50mm聚晶金刚石复合片
聚晶金刚石复合片制造的刀具可以进行硬态加工,以车代磨;高速切削、高稳定性加工;有色金属的高速、高稳定性、低粗糙度加工及镜面加工;干式切削、清洁化加工等。利用其刀具加工非金属及其复合材料、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等零件,其切削速度可比硬质合金刀具高一个数量级,刀具寿命可比硬质合金高几十、甚至几百倍,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加工效率、降低加工成本。聚晶金刚石刀具可以替代价格昂贵的大颗粒天然金刚石刀具材料,并且在进行工具革新换代、推进工艺技术发展、提高生产率和技术经济效益、降低成本以及国民经济发展中起重大作用。公司将在直径46mm生产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直径50mm聚晶金刚石复合片,满足客户对大尺寸刀具材料的需求。
3)适用于复杂地形的石油/天然气钻头用聚晶金刚石复合片
目前世界上适用于较硬地层、粘性地层、复杂地层的石油/天然气钻井用高品质的PCD复合片市场大都被美国合成、DI公司等国际著名企业占据,而我国有不少石油、天然气产区,例如西北、西南,地层复杂,难于钻进,必须使用高端PDC。公司将把已经通过中试的抗冲击性能、耐磨性能更高,综合性能更好,适合于硬地层、粘性地层和各种复杂地层的石油用复合片投向市场,通过建设工艺稳定、质量稳定的产品生产线,提高产量,打破国际著名企业的垄断,在满足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打入国际市场,特别是打入国际主流钻头制造企业。通过这一主要产品,公司可以扩大竞争优势,努力成为国际石油/天然气钻头用高品质的PCD复合片重要制造企业之一。
4)复合超硬材料制品
公司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利用复合超硬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优势,大力开发复合超硬材料制品成品PCD拉丝模,扩展高品级金刚石砂轮生产线。目前本公司已成功开发出煤矿掘进机用锥形聚晶金刚石复合齿样品,将进一步加快应用试验、完善产品线,开发出煤矿掘进机用锥形聚晶金刚石复合齿系列产品。潜孔钻在矿山开采、水电施工、公路建设、铁路建设等领域应用广泛,目前潜孔钻头主要采用硬质合金球齿为破岩工具,国内尚无复合超硬材料球齿生产、应用的报道,公司该系列产品的开发应用将大幅度提高潜孔钻头使用寿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此外,根据客户需求,开发生产各种聚晶金刚石耐磨零部件。
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使相关复合超硬材料制品尽快进入下游生产制造行业。
3、进一步增强市场开拓力度
在钻头用复合片领域,公司将加大高端的石油钻头用金刚石复合片的销售比重,积极开发北美、俄罗斯等市场,力争成为上述市场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同时加强新的应用研究与市场开发,如金刚石复合齿潜孔钻头、煤矿掘进机用锥形聚晶金刚石复合截齿等,打造新的应用领域及利润增长点。
在刀具用复合片领域,公司已经在木地板加工领域获得了很好的使用效果,在产品出口中,还有较大比重的产品用于制造汽车加工刀具等对加工精度要求较高的刀具生产领域。在未来市场开拓过程中,本公司将加大对汽车发动机制造、木材采伐加工、石材开采加工等新领域的拓展;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性价比,逐步替代进口产品,扩大出口比重。
在PCD拉丝模坯领域,公司将加大针对高强度线材用拉丝模坯的研发与销售,进一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知名度。
在保持复合超硬材料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将积极延伸产品线,利用公司质优价廉的复合超硬材料制造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复合超硬材料制品。公司将以现有的成品PCD拉丝模和金刚石砂轮为开端,加大成品PCD拉丝模、金刚石砂轮、金刚石复合齿潜孔钻头、煤矿掘进机用锥形聚晶金刚石复合截齿、超硬材料刀具等制品的国内外市场开拓,使之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来源。
同时,公司将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作好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取信于用户;完善市场调研及信息反馈系统,发挥研发能力强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专有用途的定制产品;灵活经营,快速应变,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加大营销及品牌推广力度,同时将进一步补充、完善高素质的销售团队,建立起符合公司特殊要求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策略,建立符合公司高速发展的、符合技术营销和品牌营销理念的销售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大包括参加各种展会、行业推广会在内的推广力度,建立起既能推动现阶段产品销售、又能树立品牌长期形象的推广策略。
4、 加强募投项目管理
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力争复合超硬材料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早日投产。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谨慎规范实施。以通过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资本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行业形象。对于超募部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谨慎实施,以谋求更大发展空间。
5、提升信息化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公司将在现有的金蝶ERP及OA办公自动化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信息化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原始信息的采集和数据的分析及整理,做到数据及时更新、异常早日发现、考评有理有据、用人不拘一格、分析无处不在,通过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优化用人机制,吸纳优秀经营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营销人员,在2011年初步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注重提升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关心员工需求,提高员工福利,让全体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让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营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4.2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4.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4.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4.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8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9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1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11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5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2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3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2、5.3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和说明
5.4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5.5 重大关联交易
5.5.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5.5.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6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5.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海江、付玉霞夫妇及其有亲属关系的邹淑英、傅晓成、邹群英、邹桂英、邹红缨、杨国栋、方春凤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恒升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余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方海江、付玉霞、邹淑英、傅晓成、杨国栋、方春凤、邹群英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监事会主席张迎九承诺:除前述锁定期规定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邹桂英、邹红缨承诺:除前述锁定期规定外,若公司董事邹淑英或监事邹群英任何一人在职,则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公司董事邹淑英或监事邹群英(两人或两人中的任何一人)离职后半年内,则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以上承诺均严格遵守。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海江先生和付玉霞女士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在本人持有四方达股份期间,本人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四方达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2、本人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如果属于四方达主营业务范围之内的,则本人将及时告知四方达,并尽可能地协助四方达取得该商业机会;
3、本人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任何可能影响四方达经营和发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
(1)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四方达的独立发展;
(2)捏造、散布不利于四方达的消息,损害四方达的商誉;
(3)利用本人对四方达的控制地位施加不良影响,造成四方达高管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等核心人员的异常变动;
(4)从四方达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4、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以上承诺,均严格有效。
5.8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9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0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合同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合同及类似事项
大额的日常经营合同如下:
1、2010年9月17日,公司与桂林桂冶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标的为人造金刚石液压机,合同金额为¥650万元,截止目前,设备已到,款项暂未支付完毕。
2、2010年4月30日,公司与洛阳凝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标的为电火花磨片机,合同金额为¥295万元,截止目前,设备已到,款项已支付完毕。
3、2010年1月29日,公司与俄罗斯VBM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标的为金刚石复合片,合同金额为USD 192,410.00元,截止目前,合同已履行完毕。
4、2010年4月14日,公司与黄河旋风股份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标的为金刚石刀片,合同金额为¥110万元,截止目前,合同已履行完毕。
5、2010年1月4日,公司与南自电气江苏通华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电器合同》,合同总金额¥128万元,截止目前,合同已履行完毕。
§6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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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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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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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6.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方海江、付玉霞夫妇;方海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硕士。方海江先生为公司主要创始人,自1997年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付玉霞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英国威尔士艾伯瑞斯维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付玉霞女士为公司创始人之一,2003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6.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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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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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7.2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股东大会的决策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努力做到既积极配合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又认真履行和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既促进公司发展,又保证公司的各种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既维护公司的权益和股东的利益,又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努力工作,2010年列席了公司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2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0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及报酬>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201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邱利颖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修订现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10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查,监事会均无异议;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并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使之更加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及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能够认真地履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勤恳,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了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架构清晰,制度之间有效衔接,内部审计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就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内控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此没有异议。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0年度公司没有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0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关联方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2010年度,公司尚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募投项目以自有资金先期垫付进行,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下转B262版)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邹淑英 | 董事 | 国外出差 | 方海江 |
股票简称 | 四方达 |
股票代码 | 300179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151号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50016 |
办公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151号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50016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f-diamond.com |
电子信箱 | sr@sf-diamond.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国栋 | |
联系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151号 | |
电话 | 0371-66728516 | |
传真 | 0371-66728041 | |
电子信箱 | ygd@sf-diamond.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1,675,739.78 | 84,332,506.48 | 32.42% | 76,388,386.62 |
利润总额(元) | 44,765,026.08 | 35,902,005.38 | 24.69% | 30,406,64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473,291.69 | 30,823,108.69 | 24.82% | 25,916,842.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216,437.81 | 28,957,932.23 | 28.52% | 24,594,350.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5,886,985.88 | 27,856,574.85 | 100.62% | 4,364,052.75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元) | 193,468,380.47 | 155,945,621.57 | 24.06% | 103,792,028.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57,301,085.48 | 118,827,793.79 | 32.38% | 88,004,685.10 |
股本(股)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0.00% | 60,000,000.00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51 | 25.49% | 0.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0.51 | 25.49% | 0.44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48 | 29.17%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87% | 29.80% | -1.93% | 35.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96% | 28.00% | -1.04% | 33.3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93 | 0.46 | 102.17% | 0.07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2 | 1.98 | 32.32% | 1.4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4,329.52 | 处置闲置的设备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2,444.00 | 商务局及开发区等部门给予的补助和奖励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394.00 | 捐赠支出 |
所得税影响额 | -238,866.60 | |
合计 | 1,256,853.88 | - |
分产品或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超硬复合材料 | 9,188.85 | 3,932.11 | 57.21% | 29.95% | 40.02% | -3.08% |
超硬复合材料制品 | 1,381.65 | 820.76 | 40.60% | 88.01% | 92.03% | -1.24% |
微粉 | 596.88 | 378.90 | 36.52% | -4.89% | -11.86% | 5.03% |
合计 | 11,167.38 | 5,131.76 | 54.05% | 32.42% | 40.00% | -2.49%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5,587.04 | 6.89% |
华东地区 | 1,638.36 | -11.76% |
华南地区 | 61.57 | 13.77% |
华中地区 | 1,211.42 | 9.04% |
华北地区 | 359.07 | -18.63% |
西北地区 | 1,530.17 | 32.53% |
西南地区 | 435.26 | 129.48% |
东北地区 | 351.20 | -16.31% |
国外 | 5,580.34 | 74.05% |
大洋洲 | 82.52 | 102.93% |
南美洲 | 665.55 | 17.62% |
北美洲 | 1,467.86 | 202.25% |
欧洲 | 2,887.86 | 77.07% |
亚洲(中国大陆以外) | 476.55 | -0.78% |
其他 | 0.00 | -100.00% |
合计 | 11,167.38 | 32.42% |
根据董事会201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公开发行后的现有股份8000万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0 | 100.00% | 60,000,000 | 10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000,000 | 100.00% | 60,000,000 | 10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200,000 | 12.00% | 7,200,000 | 12.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2,800,000 | 88.00% | 52,800,000 | 88.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0,000,000 | 100.00% | 60,0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方海江 | 21,606,750 | 0 | 1,000,000 | 22,606,750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邹淑英 | 6,920,163 | 0 | 0 | 6,920,163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付玉霞 | 7,202,250 | 0 | 0 | 7,202,250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傅晓成 | 3,459,915 | 0 | 0 | 3,459,915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朱晓保 | 1,905,763 | 0 | 0 | 1,905,763 | 上市承诺 | 2012-02-15 |
邹桂英 | 1,729,959 | 0 | 0 | 1,729,959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邹红缨 | 1,729,959 | 0 | 0 | 1,729,959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杨国栋 | 1,261,649 | 0 | 0 | 1,261,649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钟修芳 | 691,984 | 0 | 0 | 691,984 | 上市承诺 | 2012-02-15 |
方春凤 | 1,261,649 | 0 | 0 | 1,261,649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邹群英 | 1,729,959 | 0 | 0 | 1,729,959 | 上市承诺 | 2014-02-15 |
恒升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7,200,000 | 0 | 0 | 7,200,000 | 上市承诺 | 2012-02-15 |
冯校萱 | 1,600,000 | 0 | 0 | 1,600,000 | 上市承诺 | 2012-02-15 |
邱利颖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无 | 无 |
张迎九 | 500,000 | 0 | 0 | 500,000 | 上市承诺 | 2012-02-15 |
段爱菊 | 200,000 | 0 | 0 | 200,000 | 上市承诺 | 2012-02-15 |
合计 | 60,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60,000,000 | - | - |
股东总数 | 14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方海江 | 境内自然人 | 37.68% | 22,606,750 | 22,606,750 | 0 | |
付玉霞 | 境内自然人 | 12.00% | 7,202,250 | 7,202,250 | 0 | |
恒升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0% | 7,200,000 | 7,200,000 | 0 | |
邹淑英 | 境内自然人 | 11.53% | 6,920,163 | 6,920,163 | 0 | |
傅晓成 | 境内自然人 | 5.77% | 3,459,915 | 3,459,915 | 0 | |
朱晓保 | 境内自然人 | 3.18% | 1,905,763 | 1,905,763 | 0 | |
邹桂英 | 境内自然人 | 2.88% | 1,729,959 | 1,729,959 | 0 | |
邹红缨 | 境内自然人 | 2.88% | 1,729,959 | 1,729,959 | 0 | |
邹群英 | 境内自然人 | 2.88% | 1,729,959 | 1,729,959 | 0 | |
冯校萱 | 境内自然人 | 2.67% | 1,600,000 | 1,60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无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海江先生与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付玉霞女士为夫妻关系;董事傅晓成先生与付玉霞女士为兄妹关系;董事邹淑英女士是方海江先生叔叔的配偶,同时与监事邹群英女士及股东邹桂英女士、邹红缨女士为姐妹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亲属关系。 恒升泰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程天倚先生、成立日期2007年08月31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财务咨询/营销策划。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方海江 | 董事长 | 男 | 43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21,606,750 | 22,606,750 | 受让 | 54.05 | 否 |
付玉霞 | 副总经理 | 女 | 41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7,202,250 | 7,202,250 | 32.22 | 否 | |
邹淑英 | 董事 | 女 | 58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6,920,163 | 6,920,163 | 0.00 | 否 | |
傅晓成 | 董事 | 男 | 48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3,459,915 | 3,459,915 | 0.00 | 否 | |
程天倚 | 董事 | 男 | 39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0 | 0 | 0.00 | 否 | |
方春凤 | 董事 | 女 | 38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1,261,649 | 1,261,649 | 18.39 | 否 | |
万隆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0 | 0 | 5.00 | 否 | |
杜海波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0 | 0 | 5.00 | 否 | |
叶树华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0 | 0 | 5.00 | 否 | |
张迎九 | 监事 | 男 | 42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500,000 | 500,000 | 10.00 | 否 | |
杨爱勇 | 监事 | 女 | 34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0 | 0 | 9.77 | 否 | |
邹群英 | 监事 | 女 | 43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1,729,959 | 1,729,959 | 0.00 | 否 | |
杨国栋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08年09月20日 | 2011年09月19日 | 1,261,649 | 1,261,649 | 41.60 | 否 | |
罗宗举 | 财务总监 | 男 | 35 | 2008年11月06日 | 2011年11月05日 | 0 | 0 | 18.1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3,942,335 | 44,942,335 | - | 199.13 | - |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利安达审字【2011】第1167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中国-北京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3月28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邵新军、靳红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371,157.28 | 28,371,157.28 | 28,772,838.65 | 28,772,838.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288,574.50 | 5,288,574.50 | 8,194,598.64 | 8,194,598.64 |
应收账款 | 36,297,313.98 | 36,297,313.98 | 33,227,680.03 | 33,227,680.03 |
预付款项 | 9,272,115.66 | 9,272,115.66 | 2,556,191.49 | 2,556,191.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14,030.90 | 414,030.90 | 147,694.80 | 147,694.8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1,442,095.12 | 31,442,095.12 | 30,145,122.70 | 30,145,122.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1,085,287.44 | 111,085,287.44 | 103,044,126.31 | 103,044,126.3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066,263.61 | 24,066,263.61 | 18,602,100.86 | 18,602,100.86 |
在建工程 | 38,743,772.91 | 38,743,772.91 | 14,376,989.63 | 14,376,989.63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9,225,364.95 | 19,225,364.95 | 19,635,214.29 | 19,635,214.2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7,691.56 | 347,691.56 | 287,190.48 | 287,190.4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383,093.03 | 82,383,093.03 | 52,901,495.26 | 52,901,495.26 |
资产总计 | 193,468,380.47 | 193,468,380.47 | 155,945,621.57 | 155,945,621.5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40,000.00 | 2,040,000.00 | 1,308,600.00 | 1,308,600.00 |
应付账款 | 9,428,342.17 | 9,428,342.17 | 9,273,701.06 | 9,273,701.06 |
预收款项 | 414,896.96 | 414,896.96 | 70,818.35 | 70,818.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71,426.94 | 2,171,426.94 | 2,192,242.36 | 2,192,242.36 |
应交税费 | 1,347,998.09 | 1,347,998.09 | 1,450,368.61 | 1,450,368.61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64,630.83 | 764,630.83 | 822,097.40 | 822,097.40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167,294.99 | 16,167,294.99 | 32,117,827.78 | 32,117,827.7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负债合计 | 36,167,294.99 | 36,167,294.99 | 37,117,827.78 | 37,117,827.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6,380,305.45 | 6,380,305.45 | 6,380,305.45 | 6,380,305.45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092,078.01 | 9,092,078.01 | 5,244,748.84 | 5,244,748.8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1,828,702.02 | 81,828,702.02 | 47,202,739.50 | 47,202,739.5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7,301,085.48 | 157,301,085.48 | 118,827,793.79 | 118,827,793.79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7,301,085.48 | 157,301,085.48 | 118,827,793.79 | 118,827,793.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3,468,380.47 | 193,468,380.47 | 155,945,621.57 | 155,945,621.57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111,675,739.78 | 111,675,739.78 | 84,332,506.48 | 84,332,506.48 |
其中:营业收入 | 111,675,739.78 | 111,675,739.78 | 84,332,506.48 | 84,332,506.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8,406,434.18 | 68,406,434.18 | 50,624,826.35 | 50,624,826.35 |
其中:营业成本 | 51,317,590.56 | 51,317,590.56 | 36,655,809.21 | 36,655,809.2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32,333.10 | 432,333.10 | 596,978.29 | 596,978.29 |
销售费用 | 3,194,367.29 | 3,194,367.29 | 3,351,978.62 | 3,351,978.62 |
管理费用 | 12,476,459.62 | 12,476,459.62 | 9,543,723.15 | 9,543,723.15 |
财务费用 | 582,343.07 | 582,343.07 | 268,338.74 | 268,338.74 |
资产减值损失 | 403,340.54 | 403,340.54 | 207,998.34 | 207,998.3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269,305.60 | 43,269,305.60 | 33,707,680.13 | 33,707,680.13 |
加:营业外收入 | 1,672,444.00 | 1,672,444.00 | 2,194,325.25 | 2,194,325.25 |
减:营业外支出 | 176,723.52 | 176,723.5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94,329.52 | 94,329.5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765,026.08 | 44,765,026.08 | 35,902,005.38 | 35,902,005.38 |
减:所得税费用 | 6,291,734.39 | 6,291,734.39 | 5,078,896.69 | 5,078,896.6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73,291.69 | 38,473,291.69 | 30,823,108.69 | 30,823,108.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473,291.69 | 38,473,291.69 | 30,823,108.69 | 30,823,108.69 |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4 | 0.64 | 0.51 | 0.5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4 | 0.64 | 0.51 | 0.51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38,473,291.69 | 38,473,291.69 | 30,823,108.69 | 30,823,108.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473,291.69 | 38,473,291.69 | 30,823,108.69 | 30,823,108.6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