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及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121011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1年3月31日 | |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1年3月31日 |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1年3月31日,另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沪深交易所关于2011年清明节休市安排的通知,为保护持有人利益,特暂停相关业务。 | ||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 | 恢复申购日 | 2011年4月6日 | |
恢复转换转入日 | 2011年4月6日 | ||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 2011年4月6日,另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同暂停原因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货币A | 国投瑞银货币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21011 | 128011 | |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办理按照各销售机构相关规定,本次申购暂停期间单个基金账户当日定期定额申购累计不得超过3万元(含)。
(2)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询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 |
基金主代码 | 16121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3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A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216 |
注:(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募集期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期结束转为开放式后,投资人可以选择申购A类或C类基金份额。
(2)本基金A类份额场内简称为“双债A”。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1]127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23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1年3月29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2,293 | |
份额级别 | 国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A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237,423,154.95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196,561.46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237,423,154.95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96,561.46 | |
合计 | 1,237,619,716.41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 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2,139.5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1%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1年3月29日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本次募集A类基金份额场外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1,057,236,154.95元,场内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180,187,000.00元。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包括场内和场外的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认购确认单。
(2)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