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
部分保荐人工作存在缺失
部分保荐人工作存在缺失
201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时娜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时娜 ○编辑 朱绍勇
香港证监会昨日发表《保荐人主题视察报告》,指出部分持牌法团在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保荐工作上出现缺失。
为评估保荐人遵守现行监管规定的情况,香港证监会对17家不同规模的保荐人进行了主题视察,结果发现部分保荐人的工作出现了若干缺失。主要问题包括:就上市申请人业务所进行的尽职审查有欠妥善;在上市申请过程中向港交所作出有问题的资料披露;没有就尽职审查备存适当的文件记录;以及有关保荐人工作的内部系统和监控制度也存在不足。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表示,保荐人在首次公开招股活动中担当重要角色,他们应紧密参与编制上市文件,向投资者提供上市申请人真实、准确及完整的资料,以便投资者可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香港证监会将继续监督保荐人的工作,同时还可能会在不久后检讨保荐人工作所需承担的责任。
香港证监会于2007年1月开始实施有关规管上市保荐人的指引,其后成立了保荐人视察专责小组,此次是香港证监会自该指引生效以来首次进行的保荐人主题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