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F财经海外
  • 6:产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 司
  • 9:公司纵深
  • 10:公司前沿
  • 11:产业纵深
  • 12:F上证研究院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信息披露
  • A6:市场·观察
  • A7:资金·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B269:信息披露
  • B270:信息披露
  • B271:信息披露
  • B272:信息披露
  •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1年3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B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8版:信息披露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0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③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30日生效,无2008年度可比期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从D1到Dn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由D0到D1区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益率的合成计算而来,计算公式如下:

    从D1到Dn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1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2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 Dn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

    这里的每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长城景气业绩比较基准每日收益率=55%×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45%×中债总财富指数日收益率。

    指数收益率均以当日收盘价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而成。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7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30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度向好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司,以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投资风格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不相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证券市场围绕增长、通涨、政策之间博弈,其中有关中国经济转型的话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新兴产业和消费升级成为市场投资的热点,而代表传统经济增长的权重股板块却被市场抛弃,相关板块走势的差异和板块间估值的分化年内达到了历史上的极值。本基金年初重点布局于消费领域,在食品饮料、医药和商业零售等行业中选择具有相对估值优势、业绩增长确定性高的行业龙头公司作为重点持仓,中长线持有。四季度考虑到板块间估值差距的极端化,对投资组合做出调整,降低了消费行业的配置比例,增加了机械、金融地产、有色等行业个股,行业配置适度均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3%,业绩在同期同类基金中的表现较好。但是回顾全年的投资操作,对于新兴行业,特别是对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的挖掘力度不够,错失了不少投资机会。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看,管理通胀,稳定物价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心,紧缩将成为常态。处理好信贷投放、物价水平、通胀程度以及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复杂和纠结的关系,是对政府调控能力的考验。同时这几者交织一起对证券市场影响在不同阶段的此长彼消,也是对证券市场投资者心态的磨练。从宏观经济和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看,通胀压力不减,地产调控难松,政策压制下,市场难有单边大幅上涨的行情,另一方面,市场整体尤其是大盘蓝筹股估值便宜,在十二五规划的背景下产业政策不断出台,开局之年大项目的陆续开工,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流动性相对充裕的大环境中,市场调整空间有限。因此对市场节奏的把握和及时的持仓结构调整更为关键。由于2010年板块间估值差距的持续扩大,预计今年低估值的周期性股票,尤其是中等市值的周期性股票面临估值修复的机会比较大,这些股票所处行业包括水泥、机械、煤炭有色、房地产等。中国经济转型是一个长期的且具有明显自身特色的过程,地区经济的差异、就业的压力等意味着投资仍将是主要的经济拉动力量,而转型更可能的方式只是在部分先导产业中得以实现。经历了2010年“成长性故事”引导的行情后,今年在新兴行业和消费领域对投资标的选择的标准应更为苛刻,努力规避“成长性陷阱”。

    证券市场投资者每年都面临着一个不可预知的市场,情景似曾经历,但又不断被更替,故事似曾耳熟,但又不断被翻新。在这个不断变化的市场中,作为基金的管理人,我们惟有以努力的工作、净值的增长来回报持有人的理解和支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

    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数,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2010年度合计已分配利润0.00元,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38元,基金份额总额302,497,615.0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30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30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光裕______ ______关林戈______ ____桑煜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386号文《关于核准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6月3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的规模为1,964,631,732.6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于2010年度,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及债券回购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于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未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1年1月17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哈药股份(代码600664)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1年1月18日公告。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注:1、本基金本期未通过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新增9个交易单元,(瑞银证券、国泰君安、华创证券、第一创业、海通证券、民生证券、长城证券各新增1个交易单元,中投证券新增2个交易单元),减少2个交易单元(长城证券、东方证券各减少1个交易单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共计32个交易单元。

    3、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基金简称长城景气行业龙头混合
    基金主代码200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2,497,615.0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投资目标在合理的资产配置基础上,通过投资于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度向好的行业中的龙头上市公司,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自上而下地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走向的关键因素;自下而上地根据可投资股票的基本面和构成情况,对自上而下大类资产配置进行进一步修正。(2)景气行业配置策略。由于不同行业在不同的经济周期中表现出不同的运行态势,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分析结果,运用长城基金景气行业评价体系对相关经济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选择在不同经济环境下景气度较高的行业作为股票资产配置的重点。(3)个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度向好的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分享景气行业成长收益。此外,以不高于2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其他企业,以适度提高本基金的投资灵活性,获取景气行业龙头以外股票的超额收益。(4)债券投资策略。当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时,本基金将择机把部分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或通过参与一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交易获取低风险收益,以此降低基金组合资产风险水平。(5)现金管理。本基金将利用银行存款、回购和短期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进行有效的现金流管理,在满足赎回要求的前提下,有效地在现金、回购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之间进行灵活配置。(6)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5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为中高风险、中高收益产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彭洪波尹东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010-67595003
    电子邮箱penghb@ccfund.com.cnyindong.zh@ccb.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010-67595096
    传真0755-23982328010-66275865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0 年2009年6月30至2009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94,191,030.8951,351,002.00
    本期利润37,983,232.67145,020,768.8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370.10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1.53%11.0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0 年末2009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3760.058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74,363,509.14709,165,505.2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381.110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91%1.53%2.75%0.98%4.16%0.55%
    过去六个月29.09%1.34%11.26%0.86%17.83%0.48%
    过去一年11.53%1.23%-5.57%0.87%17.10%0.36%
    过去三年
    过去五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3.80%1.27%1.68%0.98%22.12%0.29%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蒋劲刚本基金基金经理、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11月18日12年男,中国籍。天津大学材料系工学学士、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学硕士。曾就职于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富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运行保障部交易室交易员、交易主管、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
    徐九龙本基金基金经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09年6月30日2010年11月17日8年男,中国籍,兰州大学理学学士、中山大学理学硕士。曾就职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局。2002年3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研究员、“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91,914,218.66164,841,872.38
    结算备付金562,490.09
    存出保证金28,064.86136,494.90
    交易性金融资产283,360,430.28555,462,766.29
    其中:股票投资283,360,430.28555,462,766.29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1,565,227.50
    应收利息21,026.6937,001.51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242,110.5512,807.88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376,128,341.13722,056,170.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819,063.9011,005,375.80
    应付管理人报酬481,491.41951,988.01
    应付托管费80,248.56158,664.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316,855.66688,659.24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其他负债67,172.4685,977.54
    负债合计1,764,831.9912,890,665.2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02,497,615.06639,147,835.12
    未分配利润71,865,894.0870,017,670.08
    所有者权益合计374,363,509.14709,165,505.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76,128,341.13722,056,170.46

    项 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收入48,827,181.41162,394,973.34
    1.利息收入953,627.451,844,616.8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53,627.451,623,331.91
    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21,284.98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103,553,588.3164,948,566.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100,492,272.1564,425,594.61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3,061,316.16522,971.7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207,798.2293,669,766.87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527,763.871,932,023.24
    减:二、费用10,843,948.7417,374,204.47
    1.管理人报酬7,404,899.5510,730,191.21
    2.托管费1,234,149.981,788,365.20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1,821,433.704,651,262.56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383,465.51204,385.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7,983,232.67145,020,768.8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983,232.67145,020,768.87

    项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39,147,835.1270,017,670.08709,165,505.2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7,983,232.6737,983,232.6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36,650,220.06-36,135,008.67-372,785,228.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145,079,134.8221,293,876.18166,373,011.00
    2.基金赎回款-481,729,354.88-57,428,884.85-539,158,239.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2,497,615.0671,865,894.08374,363,509.1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964,631,732.691,964,631,732.6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45,020,768.87145,020,768.8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25,483,897.57-75,003,098.79-1,400,486,996.36
    其中:1.基金申购款140,700,471.474,429,848.87145,130,320.34
    2.基金赎回款-1,466,184,369.04-79,432,947.66-1,545,617,316.7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639,147,835.1270,017,670.08709,165,505.20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35,523,898.063.24
    长城证券12,137,558.801.11171,200,444.205.36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30,195.363.29
    长城证券9,861.771.08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145,519.985.43

    项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7,404,899.5510,730,191.21
    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447,281.601,926,858.45

    项目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234,149.981,788,365.20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91,914,218.66949,792.72164,841,872.381,601,277.44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停牌日期停牌原因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600664哈药股份2010年12月29日重大事项停牌22.572011年2月16日24.83450,0009,153,830.8610,156,5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283,360,430.2875.34
     其中:股票283,360,430.2875.34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92,476,708.7524.59
    其他各项资产291,202.100.08
    合计376,128,341.13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7,536,000.002.01
    制造业206,634,313.9055.20
    C0食品、饮料56,153,000.0015.00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23,882,737.406.38
    C5电子13,957,605.003.73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49,559,545.5013.24
    C8医药、生物制品63,081,426.0016.85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9,216,000.002.46
    信息技术业7,612,960.002.03
    批发和零售贸易17,700,000.004.73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12,626,344.783.37
    社会服务业
    传播与文化产业9,770,811.602.61
    综合类12,264,000.003.28
     合计283,360,430.2875.6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519贵州茅台145,00026,668,400.007.12
    600741华域汽车1,348,24913,765,622.293.68
    000568泸州老窖300,00012,270,000.003.28
    600415小商品城350,00012,264,000.003.28
    000513丽珠集团270,00011,831,400.003.16
    600517置信电气650,00010,777,000.002.88
    600557康缘药业550,00010,274,000.002.74
    600664哈药股份450,00010,156,500.002.71
    600880博瑞传播499,0209,770,811.602.61
    10000869张 裕A100,0009,596,000.002.5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664哈药股份23,057,609.723.25
    600276恒瑞医药19,078,676.802.69
    000858五 粮 液17,803,943.782.51
    600741华域汽车15,468,480.232.18
    600352浙江龙盛15,334,544.582.16
    600415小商品城14,916,846.392.10
    002024苏宁电器14,790,694.852.09
    600880博瑞传播13,460,814.781.90
    600693东百集团12,971,744.751.83
    10601166兴业银行11,444,605.061.61
    11600062双鹤药业11,357,668.001.60
    12600351亚宝药业10,462,456.181.48
    13601607上海医药9,865,696.191.39
    14002022科华生物8,673,733.491.22
    15601666平煤股份8,180,576.581.15
    16600563法拉电子7,943,229.101.12
    17600858银座股份7,904,571.001.11
    18000999华润三九7,835,929.121.10
    19002146荣盛发展7,809,977.031.10
    20600366宁波韵升7,710,470.801.09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276恒瑞医药46,913,811.426.62
    000568泸州老窖45,270,798.696.38
    600519贵州茅台36,010,987.635.08
    600000浦发银行33,538,401.504.73
    000895双汇发展32,006,786.704.51
    601318中国平安30,333,845.134.28
    600036招商银行29,627,757.334.18
    600858银座股份25,569,694.483.61
    000028一致药业23,631,265.593.33
    10601166兴业银行23,587,891.803.33
    11000001深发展A22,682,903.903.20
    12000513丽珠集团22,664,974.053.20
    13000063中兴通讯22,585,697.663.18
    14000869张 裕A19,094,088.002.69
    15600693东百集团19,064,371.442.69
    16600831广电网络17,824,540.612.51
    17600664哈药股份16,492,458.142.33
    18600557康缘药业16,193,195.952.28
    19600123兰花科创15,037,321.842.12
    20002202金风科技14,651,449.392.07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391,402,922.6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707,789,732.59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28,064.86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21,026.69
    应收申购款242,110.55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291,202.1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600664哈药股份10,156,500.002.71重大事项停牌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0,95827,605.188,025,050.882.65%294,472,564.1897.35%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470.4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总额1,964,631,732.6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639,147,835.1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145,079,134.8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481,729,354.8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2,497,615.06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无改变。

    2、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陆万元。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持续至本报告期。


    (2)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金公司
    平安证券
    瑞银证券
    国泰君安
    华泰联合
    中投证券
    华创证券
    安信证券
    第一创业
    银河证券
    中信建投
    海通证券
    申银万国
    兴业证券
    中信证券403,766,471.2036.85%343,200.0737.41%
    长江证券204,390,813.3918.65%166,068.7018.10%
    渤海证券173,612,074.5115.84%147,568.5616.09%
    国金证券142,866,790.4213.04%116,080.3712.65%
    首创证券81,813,069.297.47%69,541.847.58%
    东方证券35,523,898.063.24%30,195.363.29%
    民生证券24,295,737.772.22%20,651.292.25%
    广发证券16,251,726.101.48%13,204.451.44%
    长城证券12,137,558.801.11%9,861.771.08%
    国信证券1,134,292.500.10%964.140.11%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