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0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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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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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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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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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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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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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从D1到Dn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由D0到D1区间内每个交易日收益率的合成计算而来,计算公式如下:
从D1到Dn时间区间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1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D2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 Dn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
这里的每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长城久富业绩比较基准每日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日收益率×75%+中信全债指数日收益率×25%
指数收益率均以当日收盘价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而成。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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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基金于2007年2月12日由封闭式基金基金久富转型而来。
②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占基金总资产60%-95%,债券占基金总资产0%-3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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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转型当年按转型后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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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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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运作过程中曾出现投资组合指标被动偏离规定标准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有效地保护了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年度公司旗下长城久富核心成长基金与投资风格比较相近的长城品牌优选基金业绩差异较大,长城久富核心成长基金本年度净值增长率为2.65%,长城品牌优选基金本年度净值增长率为-17.34%。两只基金收益率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行业配置策略不同,久富在年初的前五大行业是金融、机械、医药、食品饮料和金属非金属,并且在2季度开始减持了较多的金融和金属非金属行业,下半年以非周期性行业为主;长城品牌优选基金在年初的前五大行业是金融、采掘业、交通运输、机械设备和电力煤气水,全年的配置变化不大,坚持以长期持有为主。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总体上全球经济继续稳步复苏。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进一步扩散,甚至危及欧元的地位,但最终有惊无险。美国经济在复苏的道路上也一波三折,失业率仍然居高不下,美联储在年末还推出了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稳步复苏的态势仍然得到延续。新兴经济体包括中国在内,尽管继续保持了宏观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普遍受到较大的通胀压力。国内经济方面,央行年初就推出了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紧缩政策,政府也加强了对房地产的调控,但是事后分析,对房价的调控力度不到位,对流动性的收缩力度也不到位,加上人民币面临的升值压力和热钱冲击,多余的流动性涌向农产品等商品市场、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最终不断推高CPI。从四季度开始,对房地产的调控开始升级、货币紧缩的力度逐步加大。证券市场方面,政策仍然是左右市场的重要变量,在贯穿全年的紧缩预期和通胀压力下,与宏观经济关联密切的大盘蓝筹股总体表现不佳,受到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政策支持的大内需和战略新兴产业获得资金的追逐,中小市值股票表现良好,相当数量的股票都创出了历史新高。全年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为-12.51%,中小板综合指数收益率为28.38%。本基金上半年逐步调整持仓结构,将配置重点转向内需和新兴产业,加大了对食品饮料、医药生物、零售等行业的配置,在四季度适度参与了周期股的反弹,总体操作基本得当。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57%,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65%,本基金净值表现好于业绩比较基准。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1 年,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增大。欧美经济有望进一步复苏,在美国失业率水平出现下降趋势后,美国经济刺激政策将逐步退出。这些可能的政策变化对全球资本的流动、商品价格的变化都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国内方面,持续高企的通胀压力必将引发更加严厉紧缩措施的出台,控制物价成为政府最为紧迫的任务。而这种紧缩政策将对经济增长、上市公司盈利增长水平产生多大的影响都有待于观察。证券市场方面,调控政策和市场的不断扩容将使资金面继续紧张,而经过超过五个季度的不断上行,中小市值股票总体估值水平显著偏高,以银行、地产为代表的低估值的大盘蓝筹股的盈利前景蕴含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基于这些因素,我们判断,在通胀压力缓解前,市场将难以出现系统性的投资机会,市场总体仍将以震荡为主。从全年的角度看,我们仍然看好国家政策支持的大消费类、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战略新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投资机会,我们认为投资机会将从行业板块转向个股选择。总体估值水平偏低的大盘蓝筹股也存在估值修复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
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数,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40%,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抵于面值,如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2010年度合计已分配2009年度利润574,003,608.66元,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2.9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856,751,460.08元,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40%”的规定,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利润分配金额应不低于342,700,584.03元,每基金份额不低于0.18元。
在符合《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分配条件下,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拟于2011年4月30日前按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人民币1.800元对本基金的2010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届时若因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净值变动等分红条件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修改上述分配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0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长城久富股票(LOF)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0年度,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长城久富股票(LOF)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574,003,608.66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0年度,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长城久富股票(LOF)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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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488元,基金份额总额1,908,958,209.4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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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 至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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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杨光裕______ ______关林戈______ ____桑煜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2007年1月31日证监基金字[2007]25号文《关于核准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7年2月12日起,《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根据上述证监基金字[2007]25号的核准,本基金自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6日(已达到限量申购额)公开集中申购,集中申购及利息总计人民币7,934,819,964.27元,折合基金份额7,934,819,964.27份。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集中申购验资结束日同时为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基金转换基准日(2007年3月9日)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对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转换。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 500,000,000.00份转换为1,140,424,000.00份。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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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于本年度,并无与对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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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已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本期末及上年度末的相关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结算备付金科目中单独列示。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未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1年1月17日起,本管理人对旗下基金所持哈药股份(代码600664)、上海家化(代码600315)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1年1月18日公告。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共持有一只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占上市总份额比例=场内持有人持有场内份额/场内总份额比例×1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经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汪钦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本期未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二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中国证监会2009年度对我司原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经理刘海、原长城久富基金经理韩刚个人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事项进行了调查,本报告期2010年9月6日发布了处罚决定:取消刘海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13.47万元,处以50万元罚款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因韩刚相关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之后且达到追诉标准,韩刚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司于2009 年9月22日发布公告更换了长城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债券基金和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并辞退了韩刚、刘海两名员工。
2010年1月,中国证监会对我司进行了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后,针对投资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管理不足等问题做出了责令整改管理措施的决定。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踏踏实实进行了内控整改,逐一落实了各项整改要求。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公司已按照监管机关的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整改,并通过了检查验收。
(2)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新增加广发证券1个席位。
2、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
根据上述标准考察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证券经营机构的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
基金简称 | 长城久富股票(LOF) |
基金主代码 | 16200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7年2月12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908,958,209.45 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07年5月18日 |
投资目标 | 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分享其在中国经济高速、平稳增长背景下的持续成长所带来的良好收益,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实现稳定的超额回报。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的核心策略是“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同时根据市场偏好适度配置主题类资产以保持组合的均衡性。精选原则将继承基金久富以往富有成效的核心企业评价体系,以“具备核心竞争力、能够在市场中获取超额收益的企业”为主,构建均衡的投资组合。 |
业绩比较基准 | 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产品,其预期收益与风险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彭洪波 | 张咏东 |
联系电话 | 0755-23982338 | 021-32169999 | |
电子邮箱 | penghb@ccfund.com.cn | zhangyd@bankcomm.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68-666 | 95559 | |
传真 | 0755-23982328 | 021-62701216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cfund.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0 年 | 2009 年 | 2008 年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37,086,484.81 | 1,075,474,903.15 | -41,491,131.81 |
本期利润 | 56,434,476.45 | 2,251,056,619.27 | -3,261,132,143.23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74 | 0.7707 | -0.858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65% | 74.35% | -44.82%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0 年末 | 2009 年末 | 2008 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4488 | 0.7117 | -0.0061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765,709,669.53 | 3,488,909,567.20 | 3,253,281,925.8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4488 | 1.7117 | 0.993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5.57% | 1.78% | 4.60% | 1.33% | 0.97% | 0.45% |
过去六个月 | 27.21% | 1.54% | 16.17% | 1.17% | 11.04% | 0.37% |
过去一年 | 2.65% | 1.47% | -8.57% | 1.19% | 11.22% | 0.28% |
过去三年 | -1.25% | 1.73% | -28.42% | 1.75% | 27.17% | -0.02% |
过去五年 | - | - | - | - | - | - |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 94.56% | 1.76% | 30.91% | 1.74% | 63.65% | 0.02%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10年 | 2.9000 | 303,662,960.91 | 270,340,647.75 | 574,003,608.66 | 注:属2009年度利润2010年实施分配 |
2009年 | 0.2000 | 21,448,127.53 | 19,274,946.66 | 40,723,074.19 | |
2008年 | 0.1000 | 18,262,266.73 | 14,507,219.16 | 32,769,485.89 | |
合计 | 3.2000 | 343,373,355.17 | 304,122,813.57 | 647,496,168.74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杨建华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长城久泰和长城中小盘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9年9月22日 | - | 10年 | 男,中国籍,北京大学力学系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01年10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2,464,559.10 | 39,693,402.48 |
结算备付金 | 120,069,212.47 | 241,607,376.72 |
存出保证金 | 1,103,913.63 | 1,967,769.6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3,311,074.57 | 3,232,094,569.18 |
其中:股票投资 | 2,524,127,074.57 | 3,232,094,569.18 |
债券投资 | 79,184,000.00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150.00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474,279.66 | - |
应收利息 | 437,956.87 | 104,233.75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481,286.09 | 333,398.08 |
其他资产 | - | 16,322.77 |
资产总计 | 2,794,342,432.39 | 3,515,817,072.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9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4,136,107.44 |
应付赎回款 | 20,905,012.10 | 13,122,299.9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632,706.76 | 4,430,512.71 |
应付托管费 | 605,451.13 | 738,418.78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144,356.11 | 2,439,707.88 |
应交税费 | 666,400.00 | 666,400.00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1,678,836.76 | 1,374,058.72 |
负债合计 | 28,632,762.86 | 26,907,505.4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908,958,209.45 | 2,038,245,462.60 |
未分配利润 | 856,751,460.08 | 1,450,664,104.6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65,709,669.53 | 3,488,909,567.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94,342,432.39 | 3,515,817,072.64 |
项 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16,820,843.46 | 2,342,743,969.07 |
1.利息收入 | 4,486,850.06 | 7,680,100.84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077,306.55 | 7,667,161.55 |
债券利息收入 | 456,512.80 | 12,939.2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953,030.71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92,613,851.12 | 1,157,296,514.1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73,023,488.17 | 1,128,251,775.45 |
债券投资收益 | 39,252.28 | 2,292,907.6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19,551,110.67 | 26,751,831.08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0,652,008.36 | 1,175,581,716.12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372,150.64 | 2,185,637.97 |
减:二、费用 | 60,386,367.01 | 91,687,349.80 |
1.管理人报酬 | 43,724,120.66 | 60,808,600.65 |
2.托管费 | 7,287,353.45 | 10,134,766.77 |
3.销售服务费 | - | - |
4.交易费用 | 8,894,130.40 | 20,265,579.54 |
5.利息支出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6.其他费用 | 480,762.50 | 478,402.8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434,476.45 | 2,251,056,619.2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434,476.45 | 2,251,056,619.27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038,245,462.60 | 1,450,664,104.60 | 3,488,909,567.2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56,434,476.45 | 56,434,476.4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29,287,253.15 | -76,343,512.31 | -205,630,765.46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04,665,036.31 | 163,463,578.73 | 568,128,615.04 |
2.基金赎回款 | -533,952,289.46 | -239,807,091.04 | -773,759,380.5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574,003,608.66 | -574,003,608.66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908,958,209.45 | 856,751,460.08 | 2,765,709,669.53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273,103,020.64 | -19,821,094.78 | 3,253,281,925.8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251,056,619.27 | 2,251,056,619.27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234,857,558.04 | -739,848,345.70 | -1,974,705,903.7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896,804,176.34 | 341,305,884.89 | 1,238,110,061.23 |
2.基金赎回款 | -2,131,661,734.38 | -1,081,154,230.59 | -3,212,815,964.97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40,723,074.19 | -40,723,074.19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038,245,462.60 | 1,450,664,104.60 | 3,488,909,567.2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交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1,128,210,967.14 | 20.19 | 4,350,818,709.05 | 33.63 |
东方证券 | 1,406,084,587.10 | 25.16 | 3,721,779,640.59 | 28.77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210,073.50 | 100.00 | 13,145,478.50 | 52.29 |
东方证券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回购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回购成交金额 |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 | - | - | - |
东方证券 | 40,000,000.00 | 100.00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956,882.66 | 20.50 | 312,839.44 | 27.36 |
东方证券 | 1,145,024.67 | 24.53 | 337,177.91 | 29.48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3,629,853.90 | 33.63 | - | - |
东方证券 | 3,033,880.16 | 28.11 | 841,776.73 | 34.50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43,724,120.66 | 60,808,600.65 |
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8,786,657.30 | 10,893,264.82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7,287,353.45 | 10,134,766.77 |
项目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2月12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5,702,120.00 | 5,702,12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702,120.00 | 5,702,12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30% | 0.28%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交通银行 | 32,464,559.10 | 714,258.80 | 39,693,402.48 | 924,868.46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600664 | 哈药股份 | 2010年12月29日 | 重大事项 | 22.57 | 2011年2月16日 | 24.83 | 3,376,349 | 71,073,868.11 | 76,204,196.93 | - |
600315 | 上海家化 | 2010年12月6日 | 重大事项 | 37.13 | - | - | 495,531 | 16,918,856.42 | 18,399,066.03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524,127,074.57 | 90.33 |
其中:股票 | 2,524,127,074.57 | 90.3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79,184,000.00 | 2.83 |
其中:债券 | 79,184,000.00 | 2.8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0,000,150.00 | 0.72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52,533,771.57 | 5.46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8,497,436.25 | 0.66 |
7 | 合计 | 2,794,342,432.39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8,427,399.00 | 2.47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1,943,723,890.01 | 70.28 |
C0 | 食品、饮料 | 689,073,444.00 | 24.91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24,995,222.56 | 0.90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18,373,867.76 | 4.28 |
C5 | 电子 | 100,591,484.00 | 3.64 |
C6 | 金属、非金属 | 24,567,850.20 | 0.89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74,684,035.18 | 6.32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811,437,986.31 | 29.34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5,632,000.00 | 0.20 |
G | 信息技术业 | 29,595,989.38 | 1.07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440,636,355.68 | 15.93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5,513,640.50 | 0.20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6,069,800.00 | 0.22 |
M | 综合类 | 24,528,000.00 | 0.89 |
合计 | 2,524,127,074.57 | 91.2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513 | 丽珠集团 | 5,005,625 | 219,346,487.50 | 7.93 |
2 | 000568 | 泸州老窖 | 5,100,000 | 208,590,000.00 | 7.54 |
3 | 600519 | 贵州茅台 | 1,120,000 | 205,990,400.00 | 7.45 |
4 | 000858 | 五 粮 液 | 3,700,000 | 128,131,000.00 | 4.63 |
5 | 600079 | 人福医药 | 4,900,000 | 124,852,000.00 | 4.51 |
6 | 002024 | 苏宁电器 | 6,521,556 | 85,432,383.60 | 3.09 |
7 | 600887 | 伊利股份 | 2,159,400 | 82,618,644.00 | 2.99 |
8 | 600664 | 哈药股份 | 3,376,349 | 76,204,196.93 | 2.76 |
9 | 600557 | 康缘药业 | 4,001,660 | 74,751,008.80 | 2.70 |
10 | 002050 | 三花股份 | 2,100,000 | 70,350,000.00 | 2.5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858 | 五 粮 液 | 123,441,891.68 | 3.54 |
2 | 002024 | 苏宁电器 | 90,337,539.78 | 2.59 |
3 | 600887 | 伊利股份 | 80,637,942.05 | 2.31 |
4 | 600519 | 贵州茅台 | 78,594,289.37 | 2.25 |
5 | 000063 | 中兴通讯 | 74,541,165.02 | 2.14 |
6 | 600664 | 哈药股份 | 71,073,868.11 | 2.04 |
7 | 601169 | 北京银行 | 64,246,525.47 | 1.84 |
8 | 000860 | 顺鑫农业 | 60,643,253.25 | 1.74 |
9 | 000568 | 泸州老窖 | 59,468,336.17 | 1.70 |
10 | 600590 | 泰豪科技 | 53,332,703.87 | 1.53 |
11 | 000869 | 张 裕A | 50,404,073.15 | 1.44 |
12 | 000937 | 冀中能源 | 47,992,453.47 | 1.38 |
13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4,471,851.39 | 1.27 |
14 | 601607 | 上海医药 | 42,291,263.18 | 1.21 |
15 | 600785 | 新华百货 | 41,934,679.70 | 1.20 |
16 | 000999 | 华润三九 | 41,377,463.66 | 1.19 |
17 | 000001 | 深发展A | 40,175,684.64 | 1.15 |
18 | 000400 | 许继电气 | 39,657,212.96 | 1.14 |
19 | 000983 | 西山煤电 | 36,572,549.50 | 1.05 |
20 | 601001 | 大同煤业 | 35,488,260.09 | 1.0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69,608,765.99 | 4.86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54,183,398.32 | 4.42 |
3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27,219,083.16 | 3.65 |
4 | 000063 | 中兴通讯 | 126,630,873.34 | 3.63 |
5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16,712,462.51 | 3.35 |
6 | 600741 | 华域汽车 | 116,164,126.74 | 3.33 |
7 | 601318 | 中国平安 | 111,543,009.34 | 3.20 |
8 | 600016 | 民生银行 | 111,004,950.68 | 3.18 |
9 | 601169 | 北京银行 | 91,518,056.58 | 2.62 |
10 | 600742 | 一汽富维 | 89,405,133.13 | 2.56 |
11 | 601601 | 中国太保 | 76,433,563.89 | 2.19 |
12 | 000983 | 西山煤电 | 69,939,800.49 | 2.00 |
13 | 600079 | 人福医药 | 56,725,613.51 | 1.63 |
14 | 000002 | 万 科A | 52,343,354.45 | 1.50 |
15 | 601006 | 大秦铁路 | 50,213,732.82 | 1.44 |
16 | 000937 | 冀中能源 | 49,170,084.83 | 1.41 |
17 | 000825 | 太钢不锈 | 48,827,315.75 | 1.40 |
18 | 000778 | 新兴铸管 | 48,638,024.95 | 1.39 |
19 | 600312 | 平高电气 | 46,980,639.98 | 1.35 |
20 | 600202 | 哈空调 | 45,139,337.32 | 1.29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2,401,765,231.36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3,202,838,735.78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79,184,000.00 | 2.86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79,184,000.00 | 2.86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79,184,000.00 | 2.8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00226 | 10国开26 | 800,000 | 79,184,000.00 | 2.86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1,103,913.63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474,279.6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437,956.87 |
5 | 应收申购款 | 481,286.0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8,497,436.2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664 | 哈药股份 | 76,204,196.93 | 2.76 | 重大事项停牌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78,193 | 24,413.42 | 47,022,077.00 | 2.46% | 1,861,936,132.45 | 97.54%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702,120.00 | 5.43% |
2 | 余世昌 | 1,010,121.00 | 0.96% |
3 | 朱爱萍 | 1,000,120.00 | 0.95% |
4 | 王艳红 | 1,000,000.00 | 0.95% |
5 | 贾红革 | 1,000,000.00 | 0.95% |
6 | 曾长耀 | 1,000,000.00 | 0.95% |
7 | 莫少洪 | 660,000.00 | 0.63% |
8 | 郑红梅 | 652,385.00 | 0.62% |
9 | 高捷 | 642,675.00 | 0.61% |
10 | 马少君 | 618,123.00 | 0.59%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9,037.79 | 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2月12日 )基金份额总额 | 500,000,000.00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038,245,462.6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404,665,036.31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533,952,289.4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908,958,209.45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银河证券 | 1 | - | - | - | - | - |
东方证券 | 2 | 1,406,084,587.10 | 25.16% | 1,145,024.67 | 24.53% | - |
中银国际 | 1 | 1,355,493,509.71 | 24.26% | 1,152,163.93 | 24.68% | - |
长城证券 | 2 | 1,128,210,967.14 | 20.19% | 956,882.66 | 20.50% | - |
申银万国 | 1 | 421,305,090.03 | 7.54% | 358,110.38 | 7.67% | - |
广发证券 | 1 | 403,035,901.61 | 7.21% | 327,468.89 | 7.01% | - |
安信证券 | 1 | 373,996,964.59 | 6.69% | 303,875.41 | 6.51% | - |
国泰君安 | 1 | 318,224,247.03 | 5.70% | 270,489.66 | 5.79% | - |
中信建投 | 1 | 181,316,753.62 | 3.24% | 154,119.04 | 3.30%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银河证券 | - | - |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40,000,000.00 | 100.00%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 - | - | - |
长城证券 | 210,073.50 | 100.00% | - |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 - | - | - |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