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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事项公告
    201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临2011-003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的主要情况

      本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贷款5000万元给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枫潭置业),该委托贷款用于枫潭置业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周转,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为16%。同时,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枫潭置业的股东——杭州拉多娜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枫潭置业30%的股权(出资额为1800万元,占枫潭置业注册资本的30%)为本次委托贷款作为质押。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董事会9名董事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委托贷款事项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本。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1、借款人全称: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6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高靖娜

      5、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富强路38号1幢103、104室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资产及经营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枫潭置业总资产32,522.82万元,净资产5,853.19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46.8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金额: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枫潭置业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具体地块为杭州市拱墅区庆隆单元FG01-C1/C2-01:东侧临规划河道,南至余杭塘河景观绿化带,西至城市交通干道丰潭路,北至规划余杭塘河路。规划总用地2211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7931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4188平方米,地块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拟开发建设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3793平方米的高端精品写字楼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2010年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100201000269号),2011年1月支付土地费用4.20亿元;计划2011年5月前方案设计完成;2012年4月前达到预售条件;2014年10月交付使用。

      3、委托贷款期限:本次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16%。

      5、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公司在贷款发放之前将委托资金划入枫潭置业开立的委托资金专户。委托贷款有关结算业务由农行城西支行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按季付息,到期未付的贷款利息,公司向枫潭置业计收复利。

      6、风险控制:

      (1)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代码:000558),2010年末,总资产376,009.97万元,净资产88,678.20万元,201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378.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10.26万元。

      (2)枫潭置业的股东——杭州拉多娜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枫潭置业30%的股权(出资额为1800万元,占枫潭置业注册资本的30%)作为质押。

      杭州拉多娜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末,总资产18305.52万元,净资产2015.52万元。

      7、 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如枫潭置业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公司需处分质押股权、向担保人提出追偿。

      3、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枫潭置业,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日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