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A股\B股): 600650\900914 股票简称(A股\B股):锦江投资\锦投B股 编号:临2011-00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胡茂元、董事蔡青峰因公务请假,独立董事陆红贵因病请假,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刘永章、副董事长杨原平、独立董事林莉华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沈懋兴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03,937,859.86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393,785.9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544,073.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5,963,078.3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9,507,152.20元。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0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B股折成美元发放,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65,483,032.1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94,024,120.10元,结转至下年度。
四、关于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较好完成年初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酬总额为262万元(不含独立董事)。
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杨原平,副董事长、首席运营官于建敏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五、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关于201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10年度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78万元。
七、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011年度因经营业务需要,计划向银行贷款,需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下列事项决定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贷款额度 | 担保额度 | 用途 | 资产负债率(%) |
上海锦江佳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0 | 500 | 250 | 经营业务需要 | 21.3 |
上海锦江亿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2000 | 2000 | 经营业务需要 | 81 |
上海金茂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50 | 2200 | 1100 | 经营业务需要 | 21.51 |
上海锦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0 | 2000 | 1600 | 采购汽车资金周转 | 64.14 |
上海锦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0 | 2000 | 1000 | 采购汽车资金周转 | 64.4 |
上海锦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8 | 2000 | 1160 | 采购汽车资金周转 | 80.86 |
上海永达风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 | 4000 | 1600 | 采购汽车资金周转 | 53.54 |
江苏南京长途汽车客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 | 10000 | 2300 | 经营业务需要 | 68.25 |
大连锦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1000 | 采购汽车资金周转 | 87.72 |
上海南站长途客运有限公司 | 10 | 5000 | 500 | 经营业务需要 | 51.4 |
合计 | 30700 | 12510 | - |
以上授权担保期限按有关担保法规执行。公司目前无直接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授权担保额度12,51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
八、关于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详见同时刊登的公司《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关于聘任濮荣平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首席执行官杨原平提名,聘任濮荣平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濮荣平个人工作履历等有关资料,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胡茂元 刘永章 陆红贵 林莉华
十、关于指定代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哲宁女士到龄退休,在选聘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经董事长沈懋兴提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董事长于建敏女士代理董事会秘书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31日
附:濮荣平简历
濮荣平,男,195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锦江国际购物中心财务总监、上海锦江国际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地产事业部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A股\B股): 600650\900914 股票简称(A股\B股):锦江投资\锦投B股 编号:临2011-00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海海监事长主持。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B股): 600650\900914 股票简称(A股\B股):锦江投资\锦投B股 编号:临20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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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去年金额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提供劳务 | 车辆客运收入 | 350 | <1 | 155 |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车辆客运收入 | 1,500 | <2 | 1,127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提供劳务 | 管理服务收入 | 50 | <1 | 23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物品 | 30 | <1 | 21 |
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 | 接受劳务 | 管理费用 | 90 | 100 | 69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接受资产使用权 | 利息支出 | 380 | 38 | 75 |
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其它流出 | 土地使用权、房屋租赁 | 320 | <5 | 312 |
合计 | - | - | - | 2,720 | - | 1,782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敏亮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及相关项目的咨询等。
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超麒
注册资本:1325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889号
主营业务:入境、国内、出国旅游及客票代理;非贸易物提、运、报关;汽车客运、汽配、汽修;旅游商品、摄像、餐饮、商场等。
关联关系: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文君
注册资本:1.79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建路1121号101-103室
主营业务:宾馆业投资、咨询、管理,宾馆业设备配售等。
关联关系: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
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此类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胡茂元、刘永章、陆红贵、林莉华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沈懋兴、陈文君、马名驹、张宝华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日常经营中,需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一些必要的业务往来。经了解和查阅有关资料,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项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交易总量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A股/B股):600650 900914 股票简称(A股/B股):锦江投资 锦投B股 编号:临2011-00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袁哲宁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袁哲宁女士因到龄退休原因,于2011年3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董事会对袁哲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