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0年3月26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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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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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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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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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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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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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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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90%-95%,其中,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建仓结束不满一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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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2010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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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3月26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详见4.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文批准,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16.67%。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0只开放式基金,即长信利息收益货币、长信银利精选股票、长信金利趋势股票、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长信双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LOF)、长信中短债债券和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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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各基金之间不存在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没有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本年度3月26日成立。在建仓初期,市场形势较为复杂。一方面,延续2009年的复苏态势,A股市场经济数据良好,公司盈利状况喜人;另一方面,对通胀,房地产调控和流动性收缩的预期又使得股市徘徊不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坚决调控引领股市在4月开始了一轮大幅度的调整。本着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谨慎地采用了缓步建仓策略,进行了仓位控制并轻度调整了各行业配置速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净值为0.999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9.21%,央企指数涨幅为-9.80%。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相对于央企100指数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607%,年化跟踪误差为0.95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1年A股市场机会与挑战并存。A股公司盈利将可能仍然向好,国内经济仍然在稳步增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呈明显的复苏态势,预期会给中国带来一个稳中有升的外需市场。但随着全球增长更加强劲,宽松货币政策的负面影响也正在显现,尤其是一些新兴市场包括中国面临着较大的通胀的压力。事实上,通胀已经成为其它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社会不安定的主要起因,甚至引发了政治动乱。中国政府如何运用相应的政策缓解通胀压力,这些政策调控又会对中国的经济增速和公司盈利产生多大的影响,这是A股投资者都在密切关注的重点,也使得A股市场极可能继续震荡格局。但与2010年不同的是,我们认为中小盘股持续跑赢大盘股的概率已大幅降低,大盘股尤其是周期股在2010年经历了持续的向下重估,目前的估值已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宏观政策的不利因素,且在历史低位;而中小盘股在去年享受了相对较好的流动性和盈利增长预期的推动,目前的估值处在历史高位,A股市场讨论已久的大小盘风格转换到来可能性极大。而这一转换对于偏重大市值,周期性行业的央企100指数取得相对收益而言会较为有利。
鉴于本基金的建仓期已经结束,2011年的工作重点在跟踪指数。误差来源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指数中成份股的调整,申购赎回,和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中法律法规禁止本基金投资的股票的替代的影响.我们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指引,严守指数基金被动化投资的目标,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着长信一贯的“真诚坦率,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运作,力求以良好的业绩来回报基金持有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成立了估值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交易管理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值方法,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估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对于估值政策,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报告期内,未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KPMG-B(2011)AR No.0033),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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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元,基金份额总额131,261,644.94份。
2、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0年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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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0年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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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0年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田丹 蒋学杰 孙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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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 1361号)批准,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于2010年2月4日起至2010年3月19日募集,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2,975,016.75元,利息转份额人民币280,594.60元,募集规模为743,255,611.35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0)第2413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0]第11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155,765,645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4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90%-95%,其中,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和银行同行业存款的复合收益率: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行业存款收益率*5%。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7.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0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基金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均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交易所或银行间的债券均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配日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于权证实际取得日按附注7.4.4.4(1)3)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确认,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终止确认或摊销时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终止确认或摊销时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另外对金融资产的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1)股票投资
1)对因特殊事项长期停牌的股票,该停牌股票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则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估值。即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2)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收盘价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5)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其两者之间的差价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确认为估值增值。
(2)债券投资
1)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列示的债券按估值原则确认的相应交易日收盘价估值,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列示的债券按估值原则确认的相应交易日的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2)对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按成本估值;对在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可转换证券,自债券确认日至上市期间的每个估值日,按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公布的参考价格估值。
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及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未上市,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投资
1)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实际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 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权除息日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据《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它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年度没有需要披露的其它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算个人所得税。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未投资过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0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224,076.53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7.4.9 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2010年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报告送出日该股票仍处于停牌状态。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0年12月31日,本基金不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它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证投资。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9.2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9.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报告期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新增2名高级管理人员:
付勇先生,金融学博士,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主任科员、华龙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东北证券北京总部总经理助理、东方基金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10年2月任东方基金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年6月至2010年2月任东方基金公司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3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信金利趋势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覃波先生,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毕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在长江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和债券承销发行工作。2002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部副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酬为人民币60,000.00元,该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了2个交易单元,分别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有限责任公司。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简称 | 长信中证央企100指数(LOF) |
基金主代码 | 163001 |
交易代码 | 163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03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31,261,644.94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0年04月16日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行业存款收益率*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周永刚 | 尹东 |
联系电话 | 021-61009999 | 010-67595003 | |
电子邮箱 | zhouyg@cxfund.com.cn | yindong.zh@ccb.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5566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21-61009800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xfund.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10年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4,985,003.06 |
本期利润 | 3,605,203.8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11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1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10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13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31,084,764.45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9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06% | 1.64% | 4.02% | 1.64% | 0.04% | - |
过去六个月 | 10.63% | 1.36% | 12.66% | 1.43% | -2.03% | -0.07%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0.10% | 1.19% | -9.21% | 1.51% | 9.11% | -0.32%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2010年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卢曼 |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 2010年06月28日 | - | 7年 | 卢曼女士,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MBA、伯克利分校金融工程硕士,CFA,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任中国纺织机械工业总公司业务员、美国Lam半导体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美国Covad通讯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美国Camden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经理、美国Shoreline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分析师、美国Gerken投资公司基金经理助理、美国展誉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分析师,分别从事财务分析和证券投资研究工作,2009年7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从事证券研究和投资工作。现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和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
许万国 | 本基金基金经理、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 2010年03月26日 | - | 13年 | 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蔚深证券研究部研究员、深圳市恒宝鼎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蓝筹成长基金经理助理。先后从事上市公司行业研究、策略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07年9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基金和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662,536.94 |
结算备付金 | 224,076.53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391,615.41 |
其中:股票投资 | 124,391,615.41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1,905.60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33,603.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132,563,737.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0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应付赎回款 | 335,347.2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5,712.86 |
应付托管费 | 17,142.57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630,780.81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409,990.03 |
负债合计 | 1,478,973.47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31,261,644.94 |
未分配利润 | -176,880.4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084,764.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2,563,737.92 |
项 目 | 本期 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7,596,628.68 |
1.利息收入 | 1,102,128.94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526,952.38 |
债券利息收入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75,176.5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7,076,332.97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3,650,298.71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3,426,034.2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79,799.25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97,966.02 |
减:二、费用 | 3,991,424.87 |
1.管理人报酬 | 1,783,020.93 |
2.托管费 | 356,604.21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1,316,506.34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535,293.3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05,203.81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05,203.81 |
项 目 | 本期 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43,255,611.35 | - | 743,255,611.35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605,203.81 | 3,605,203.8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11,993,966.41 | -3,782,084.30 | -615,776,050.7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9,385,820.22 | 143,256.12 | 9,529,076.34 |
2.基金赎回款 | -621,379,786.63 | -3,925,340.42 | -625,305,127.05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131,261,644.94 | -176,880.49 | 131,084,764.45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上海海欣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海欣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项目 | 本期 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 1,783,020.93 |
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474,485.62 |
项目 | 本期 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 356,604.21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0年03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662,536.94 | 511,886.57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 (单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000059 | 辽通化工 | 2010-12-2 | 公告重大事项 | 11.59 | - | - | 37,999 | 381,077.73 | 440,408.41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24,391,615.41 | 93.84 |
其中:股票 | 124,391,615.41 | 93.84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7,886,613.47 | 5.95 |
6 | 其他资产 | 285,509.04 | 0.22 |
7 | 合计 | 132,563,737.92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17,554,059.81 | 13.39 |
C | 制造业 | 27,861,310.30 | 21.25 |
C0 | 食品、饮料 | 506,962.25 | 0.39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440,408.41 | 0.34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8,915,020.38 | 6.80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13,787,407.18 | 10.52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330,486.64 | 2.54 |
C99 | 其他制造业 | 881,025.44 | 0.67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6,732,408.93 | 5.14 |
E | 建筑业 | 9,347,622.09 | 7.13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6,210,854.42 | 4.74 |
G | 信息技术业 | 4,303,330.52 | 3.2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875,118.00 | 1.43 |
I | 金融、保险业 | 39,487,256.09 | 30.12 |
J | 房地产业 | 7,955,293.20 | 6.07 |
K | 社会服务业 | 2,046,955.57 | 1.56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307,759.20 | 0.23 |
M | 综合类 | 709,647.28 | 0.54 |
合计 | 124,391,615.41 | 94.89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798,028 | 10,222,738.68 | 7.80 |
2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064,212 | 5,831,881.76 | 4.45 |
3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44,254 | 5,593,157.86 | 4.27 |
4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09,755 | 5,183,046.05 | 3.95 |
5 | 000002 | 万 科A | 614,820 | 5,053,820.40 | 3.86 |
6 | 601601 | 中国太保 | 198,463 | 4,544,802.70 | 3.47 |
7 | 601988 | 中国银行 | 1,320,532 | 4,265,318.36 | 3.25 |
8 | 601398 | 工商银行 | 967,350 | 4,101,564.00 | 3.13 |
9 | 600900 | 长江电力 | 418,719 | 3,169,702.83 | 2.42 |
10 | 600050 | 中国联通 | 528,039 | 2,825,008.65 | 2.1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50,216,976.85 | 38.31 |
2 | 000002 | 万 科A | 28,879,860.41 | 22.03 |
3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8,519,701.43 | 21.76 |
4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7,115,947.67 | 20.69 |
5 | 601328 | 交通银行 | 26,897,650.03 | 20.52 |
6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8,235,250.06 | 13.91 |
7 | 600900 | 长江电力 | 14,605,616.56 | 11.14 |
8 | 600050 | 中国联通 | 13,848,258.76 | 10.56 |
9 | 601857 | 中国石油 | 12,321,444.77 | 9.40 |
10 | 601601 | 中国太保 | 11,815,589.22 | 9.01 |
11 | 601628 | 中国人寿 | 10,049,098.57 | 7.67 |
12 | 601988 | 中国银行 | 9,694,557.89 | 7.40 |
13 | 000898 | 鞍钢股份 | 9,520,553.96 | 7.26 |
14 | 600048 | 保利地产 | 9,496,500.76 | 7.24 |
15 | 600028 | 中国石化 | 8,618,183.23 | 6.57 |
16 | 600019 | 宝钢股份 | 7,508,594.56 | 5.73 |
17 | 601668 | 中国建筑 | 7,324,293.00 | 5.59 |
18 | 601186 | 中国铁建 | 6,955,334.24 | 5.31 |
19 | 601390 | 中国中铁 | 6,669,039.53 | 5.09 |
20 | 600489 | 中金黄金 | 6,311,517.79 | 4.81 |
21 | 601766 | 中国南车 | 6,040,327.99 | 4.61 |
22 | 601919 | 中国远洋 | 5,479,708.29 | 4.18 |
23 | 601111 | 中国国航 | 5,440,414.39 | 4.15 |
24 | 600068 | 葛洲坝 | 5,352,518.28 | 4.08 |
25 | 000069 | 华侨城A | 5,239,583.02 | 4.00 |
26 | 600795 | 国电电力 | 4,550,478.07 | 3.47 |
27 | 600875 | 东方电气 | 4,490,748.97 | 3.43 |
28 | 000768 | 西飞国际 | 4,487,580.37 | 3.42 |
29 | 601600 | 中国铝业 | 4,477,244.12 | 3.42 |
30 | 000800 | 一汽轿车 | 4,229,704.69 | 3.23 |
31 | 000423 | 东阿阿胶 | 4,131,352.00 | 3.15 |
32 | 601898 | 中煤能源 | 4,126,524.05 | 3.15 |
33 | 600029 | 南方航空 | 3,946,564.50 | 3.01 |
34 | 601998 | 中信银行 | 3,863,614.99 | 2.95 |
35 | 000969 | 安泰科技 | 3,723,561.78 | 2.84 |
36 | 600320 | 振华重工 | 3,662,552.34 | 2.79 |
37 | 000839 | 中信国安 | 3,622,245.74 | 2.76 |
38 | 000024 | 招商地产 | 3,613,983.33 | 2.76 |
39 | 000999 | 华润三九 | 3,254,359.12 | 2.48 |
40 | 601299 | 中国北车 | 3,233,791.00 | 2.47 |
41 | 600550 | 天威保变 | 3,166,015.42 | 2.42 |
42 | 601618 | 中国中冶 | 3,164,153.49 | 2.41 |
43 | 600011 | 华能国际 | 3,123,153.35 | 2.38 |
44 | 000039 | 中集集团 | 3,079,236.02 | 2.35 |
45 | 000562 | 宏源证券 | 3,037,609.98 | 2.32 |
46 | 600062 | 双鹤药业 | 2,914,194.11 | 2.22 |
47 | 600271 | 航天信息 | 2,659,655.12 | 2.0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39,375,013.41 | 30.04 |
2 | 000002 | 万 科A | 25,179,935.73 | 19.21 |
3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2,439,370.26 | 17.12 |
4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1,520,579.17 | 16.42 |
5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8,636,009.45 | 14.22 |
6 | 601398 | 工商银行 | 13,889,566.97 | 10.60 |
7 | 600900 | 长江电力 | 10,726,905.92 | 8.18 |
8 | 600050 | 中国联通 | 10,722,321.20 | 8.18 |
9 | 601857 | 中国石油 | 9,204,608.31 | 7.02 |
10 | 600048 | 保利地产 | 7,519,515.01 | 5.74 |
11 | 000898 | 鞍钢股份 | 7,447,629.69 | 5.68 |
12 | 601601 | 中国太保 | 7,230,110.12 | 5.52 |
13 | 601628 | 中国人寿 | 7,213,597.25 | 5.50 |
14 | 600489 | 中金黄金 | 5,899,953.11 | 4.50 |
15 | 600028 | 中国石化 | 5,662,427.42 | 4.32 |
16 | 600019 | 宝钢股份 | 5,491,484.96 | 4.19 |
17 | 601186 | 中国铁建 | 5,377,246.23 | 4.10 |
18 | 601766 | 中国南车 | 5,026,790.23 | 3.83 |
19 | 601390 | 中国中铁 | 4,833,055.48 | 3.69 |
20 | 600068 | 葛洲坝 | 4,616,495.67 | 3.52 |
21 | 601111 | 中国国航 | 4,326,850.97 | 3.30 |
22 | 601988 | 中国银行 | 4,240,139.78 | 3.23 |
23 | 601668 | 中国建筑 | 4,221,669.36 | 3.22 |
24 | 600875 | 东方电气 | 4,018,443.19 | 3.07 |
25 | 000069 | 华侨城A | 3,941,363.35 | 3.01 |
26 | 000969 | 安泰科技 | 3,831,704.19 | 2.92 |
27 | 601919 | 中国远洋 | 3,772,401.86 | 2.88 |
28 | 000768 | 西飞国际 | 3,484,271.85 | 2.66 |
29 | 000800 | 一汽轿车 | 3,452,710.05 | 2.63 |
30 | 000423 | 东阿阿胶 | 3,433,931.05 | 2.62 |
31 | 601898 | 中煤能源 | 3,083,056.42 | 2.35 |
32 | 601600 | 中国铝业 | 3,024,357.32 | 2.31 |
33 | 600029 | 南方航空 | 3,007,929.46 | 2.29 |
34 | 600795 | 国电电力 | 2,913,879.85 | 2.22 |
35 | 000839 | 中信国安 | 2,904,707.72 | 2.22 |
36 | 601998 | 中信银行 | 2,893,629.13 | 2.21 |
37 | 000024 | 招商地产 | 2,824,606.52 | 2.15 |
38 | 600320 | 振华重工 | 2,735,933.43 | 2.09 |
39 | 000039 | 中集集团 | 2,652,461.28 | 2.02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508,195,750.10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386,074,634.1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250,000.00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905.60 |
5 | 应收申购款 | 33,603.4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85,509.04 |
持有人户数 (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7,133 | 18,402.03 | - | - | 131,261,644.94 | 100.00%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 | 占上市总份额的比例 |
1 | 范阳秋 | 6,000,000.00 | 4.57% |
2 | 冯宝东 | 1,105,265.00 | 0.84% |
3 | 赵凤春 | 1,000,080.00 | 0.76% |
4 | 陈春彩 | 754,349.00 | 0.57% |
5 | 黄小菊 | 593,942.00 | 0.45% |
6 | 林杰 | 550,016.00 | 0.42% |
7 | 滕伟丽 | 314,021.00 | 0.24% |
8 | 黄琳 | 300,024.00 | 0.23% |
9 | 刘玉琴 | 300,021.00 | 0.23% |
10 | 陈炳旭 | 297,008.00 | 0.23%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03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 743,255,611.35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9,385,820.22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621,379,786.63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31,261,644.94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 数量 | 股票交易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中信建投证券 | 1 | 706,678,114.76 | 79.20% | - | - | 2,000,000,000.00 | 100.00% | - | - | 600,673.53 | 79.93% | |
华泰联合证券 | 1 | 185,591,726.49 | 20.80% | - | - | - | - | - | - | 150,794.97 | 20.07% |
2010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