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09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5月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董事会人员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1年4月7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3、具备法律法规的独立性;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5)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1年4月7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爵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971683-8855
联系传真:021-5897960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政编码:201201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3-30
附件: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者 | |||
董事候选人类别 | |||
董事候选人姓名 | 年龄 | ||
董事候选人性别 | 民族 | ||
候选人任职资格 | |||
简历 | |||
备注 | |||
推荐人: (盖章/签名) 2011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1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05月08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本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1年4月7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提交本公司监事会审议。
3、本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1年4月7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静
联系电话:021-58974262-2808
传 真:021-5897960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政编码:201201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03.30
附件: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作为公司截止公告发布之日15:00在册股东,现本人(单位)拟向公司推荐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推荐人信息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类型 | 身份证号码 |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股数量(股) | |||
被 推 荐 人 信 息 |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是否符合本公司2011-010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 | ||||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