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1-003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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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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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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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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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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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会报告
4.1 对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2010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2010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0年,公司坚持以“创新”为核心追求的企业发展理念,秉承“专注、专业”的企业精神,继续在金融POS机领域深化和巩固自己的行业地位,以“人性、安全、便捷、速度”为标准,以商户需求和使用体验为导向,积极开发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品质,进一步增强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在销售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010年10月19日,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净额646,334,934.33元,公司的资产规模大幅度提升,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公司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52.71万元,同比增长49.23%,实现净利润5,789.44万元,同比增长30.41%。
在全体股东和员工的支持下,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实现了公司制定的2010年各项业绩目标,2010年,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市场和营销:
在市场和营销工作方面,公司奉行“新市场、新客户、新产品”的原则:
1)在新市场、新客户方面:
2010年,公司在保证银联体系大客户市场份额稳步提高的基础上,加大商业银行的市场工作力度。2010年公司新中标的商业银行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等,进一步拓宽了商业银行的新市场,增加了新客户,有效实现了销售的开源工作。为巩固新市场的地位,公司营销中心及时成立了银行业务部,在商业银行中标后,协助全国各销售区域的商业银行营销工作落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公司进一步丰富了客户类型,社会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的销售占比稳步提高至16.54%,商业银行客户的销售占比提升到22.63%。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改变策略,由单一跟踪美国市场转向全球市场,在全球范围内收集市场信息,研究国际发卡机构技术动向,与东南亚、南亚、中东、欧洲、美国、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的客户建立了联系。
2)在新产品方面:
2010年,公司在K301FZ系列产品、K350系列产品、K360系列产品、K370系列产品的销售基础上,抓住商业银行大力推广电话POS机的市场机遇,主推新产品热敏打印电话POS机K501A,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以及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实现了批量出机。此外,公司的高端产品K390自助式金融POS终端,在2010年成功向市场推广,获得银联商务的采购订单。
3)市场和营销体系管理:
在公司市场和营销工作取得全面进展的同时,公司在2010年加强了市场和营销体系的管理工作。在公司深圳总部成立营销中心本部,负责全国营销体系与公司各部门资源的协调、对接工作,有效促进了2010年度营销目标的达成。此外,公司在市场和营销体系全面推行费用预算和控制工作,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9.23%的背景下,公司营销费用为2,593.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同比下降3.23%。
(2)、产品和技术研发
由于金融POS机涉及国家金融安全,为了进一步提升国内银行卡受理终端设备的安全性,2010年12月,中国银联启动了“银联卡受理终端PIN输入设备及银联卡受理信息系统(MIS)安全认证工作”,推出了全新的银行卡受理终端PIN安全认证标准,该标准被称为“中国的PCI认证标准”,是国内目前最严格的安全认证标准,公司已经启动相关产品的PIN安全认证工作。
围绕卡技术尤其是银行卡技术的发展,公司专注经营的金融POS机作为支付卡的受理终端设备,其技术发展与卡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人们对支付的安全性、便捷性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而现有支付方式或多或少在安全性、便捷性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国内金融POS机可受理磁条银行卡、接触式银行IC卡、非接触式金融IC卡、各种用于购买公共服务的非接触式频射卡、NFC手机SIM卡等。随着卡技术的不断发展,以金融POS机为载体的支付受理技术和服务也必须不断进步,进而推动金融POS机设备的不断升级换代,使得各种增值应用开发和实施更加复杂化、个性化。公司正是出于对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考虑,储备以银行卡支付技术为主,兼顾小额支付、手机支付等新的支付市场动向,不断开发更高安全需求、更人性化操作、使用更便捷、交易更迅速的产品和技术,并将此技术积累向以电信运营商、社会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公交卡运营机构等为代表的非金融行业进行推广。
2010年,公司在拥有以一体热敏打印POS机K301FZ系列、一体针式打印POS机K350系列、彩色分体针式打印POS机K360系列、无线移动热敏打印POS机K370、台式热敏高档彩屏POS机K390系列、电话POS机K501/K501A系列、密码键盘K3306系列产品的基础上,延续“人性、安全、便捷、速度”的研发理念,新研发推出了台式热敏POS机K320系列、非接卡读卡器K3102系列、带有非接卡读卡功能的密码键盘G101系列产品。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研发的新产品紧跟国内电子支付技术的发展应用,在金融POS机上植入非接触式IC卡读卡技术、兼容2.4G和13.56M手机SIM卡受理技术和指纹支付识别技术。此外,结合海外客户的需求,公司在现有无线移动支付受理产品K370的产品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改良了无线移动POS机的稳定性能。
为配合公司2009年提出的“标准化、模块化研发”的思路,经过2010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初步建立并完善了新的产品开发平台,通过该平台,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集合各功能模块,稍加调试即可研发出符合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如果不同功能模块有新的技术出现,则只需要更新相应模块即可实现所有产品设计的提升,而无需全部重新设计开发,从而有效缩短了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周期。该开发平台采用的存储器容量更高、硬件处理速度更快、安全性能要求更高,为公司下一步在POS机上应用生物识别技术等新的支付安全确认技术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以后的产品功能更加人性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0年,公司主要储备研发的产品和技术有以下几个方面:防止非法移动POS终端技术、PayPass/QPBOC非接触式卡受理技术、软件安全下载算法、软件签名算法、集商业收款与金融POS功能于一体POS终端项目、面向行业应用的专用POS项目、小额支付技术整体解决方案项目、手机支付2.4G兼容13.56M卡受理终端项目。
除了上述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外,增值应用是公司研发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客户和终端商户的各类支付需求不尽相同,公司在给客户提供设备的基础上,还为客户提供定制的增值应用开发服务,以提高客户和商户的使用满意度,巩固公司市场地位。2010年,公司完成增值应用开发项目260多个,对外公开发布各类软件版本达486个。
(3)、产能建设
为了更加科学的安排生产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公司制造中心下属的宝安工厂在2009年引入了具有生产线管控、不良品管控和生产信息实时查询等多项功能的敏捷制造执行系统(简称“CMES”系统)。2010年,工厂全年生产产品数量达到24万台,相比2009年增加72%。由于现有生产和仓储场地的限制,工厂的产能经受较为严格的考验,为了确保高峰期的顺利出货,工厂与劳务输出公司合作,通过临时输入劳务的方法,短期内扩大产能,保证了产品的市场供应。
(4)、资本市场建设
2010年,对于公司的资本市场建设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92号文核准,2010年10月19日,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0万股,发行价格为43.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9,3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945,065.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6,334,934.33元。公司的融资渠道正式打通,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了显著提升。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性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合法的、充分的利用资本平台,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5)、人力资源建设
公司作为提供创新性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为主的高科技企业,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之一,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与使用。2010年,公司继续坚持“高绩效、高贡献、高回报”的人才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人文关怀,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丰富员工的文化体育活动,对员工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修订与补充,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人性化。随着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成功,公司对现有员工的向心力、外部人才的吸引力都有了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人员规模从年初的389人发展到531人,员工离职率继续保持低位。
(6)、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力争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1)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项目: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293万取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的土地证号为“宁栖国用(2009)15197号”的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22983.1■ O。目前项目正处于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和备案阶段,项目进展与预计的时间相符。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对客户提供设备租赁和合作运营服务。2010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320万元新增租赁设备3730台。公司与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合作的“羊城通小额支付合作运营项目”,已经完成产品和系统软件的开发、调试工作,项目正式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3)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加强了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根据项目规划,公司计划在一类办事处所在地购买办公场地,目前公司正在寻找适合的购买标的。其他办事处扩大租赁办公场地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2010年新建办事处4个,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共设立办事处37个,覆盖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根据公司计划,公司将视业务发展情况新增或撤并办事处,以提高运营销售服务网络的整体效益。
运营销售服务网络的人员配置工作将在2011年进一步开展,详见本节“二、(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2011年经营计划、2、(2)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
截止本报告公告之日,公司已经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中使用人民币1亿元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电子支付服务运营项目的经营活动。子公司从事的电子支付服务运营项目主要是配合广州“羊城通”小额支付合作运营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根据相关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服务的管理规范,公司拟申请的《支付服务许可证》主要用于“羊城通”公交卡小额支付业务的开展,不涉及银行卡收单业务和第三方收单服务业务。
剩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有关项目的调研工作,并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方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率和效益。
2、主要经营成果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52.70万元、净利润5,789.44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9.23%、30.4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支付行业为我国的朝阳行业,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在坚持为老客户优化服务同时,加快拓展客户层面,深耕细作,从而在顺应行业经济发展方向的过程中获取了更多的客户订单,实现了各区域市场的快速增长,特别是华北区和东北区增长迅猛,分别实现了201%和103%的增长率。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公司所从事的电子支付设备和技术服务,是以金融POS机为技术服务载体,通过软件、硬件技术方式为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行业客户、社会第三方收单服务机构等客户提供支付指令的技术处理服务,从而协助客户实现资金管理、资金转移的目的,并结合客户和终端商户的企业管理、流程管理、内部控制、业务模式等个性化的需求,为客户和终端商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增值应用技术服务方案。
公司所在行业的上游是电子产品供应商,行业下游是以银联、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收单机构。目前珠三角的电子产品制造业非常发达,且市场竞争充分,公司产品设计方案不涉及特殊电子产品的采购,故在此不再详细介绍。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国内,以银联、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收单机构是我国银行卡的发行机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机构,金融POS机目前作为主要受理银行卡的支付受理终端,银行卡市场的发展对公司经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1、我国银行卡市场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 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2010年,我国银行卡发卡量继续稳定增长,截至2010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24.15亿张,同比增长16.9%,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2.2个百分点,全国银行卡人均拥有量1.81张,其中北京、上海等地信用卡人均拥有量较大,分别为1.17张、1.06张,远高于0.17张的全国人均信用卡拥有量。截至2010年末,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商户218.3万户,联网POS机具333.4万台,较2009年末分别增加61.65万户、92.57万台。我国每台POS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724张,同比减少15.6%。
随着银行卡受理环境的不断改善,人们用卡越来越方便,社会公众持卡用卡意识不断增强,银行卡消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0年,银行卡消费48.49亿笔,金额10.4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9%和52.0%,全国银行卡卡均消费金额4318元,笔均消费金额2151元,与2009年相比分别增长30.0%和9.5%。银行卡作为我国居民使用的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卡渗透率已达到35.1%,比2009年提高3.1个百分点,银行卡消费对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我国银行卡和受理市场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银行卡市场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受理市场发展的整体水平仍相对落后。根据《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09)》显示,截至2007年底,法国、德国、美国每台POS机对应的银行卡数量分别为80张、210张和502张,而根据中国银联2006年10月《中国重点城市银行卡市场发展指数》报告,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和加拿大四国银行卡市场中每万人平均拥有170台POS终端。我国2010年末每台POS终端对应的银行卡数量为724张,每万人平均拥有24.86台POS终端(中国人口总数以中国统计局《2010年度统计公报》公布数据13.41亿为准)。这表明,我国的银行卡受理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在银行卡发卡量和交易规模以较高的速度保持增长的同时,银行卡交易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磁条银行卡在安全性方面存在缺陷,随着频射识别技术(RFID技术)的发展,金融IC卡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金融IC卡具有存储容量大、安全保密性好、可以实现非接触式数据交换,耐用性好、不易损坏等优点。2010年11月6日,中国银联总裁许罗德在全国地方金融第十四次论坛时透露,国内银行卡将在2015年后全部转为金融IC卡,以全面提升我国银行卡的风险防控能力,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银行卡技术的不断进步,将对金融POS机带来更新换代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预计在未来三到五年,金融POS机的市场需求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行业存在较大空间。
2、小额支付市场发展情况
小额支付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业务具有发生频率高、单笔支付金额小的特点,建设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支撑各种支付业务的使用,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需要。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加快,日常生活中各类支付内容明显增多,支付行为极为频繁,而公共服务领域的绝大多数支付需求恰恰是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额支付,如支付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医疗卫生设施等费用、一般性的娱乐活动和日常购物消费等,大多是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交易金额在1000元以下小额支付。由于现金支付具有携带、找零、存储的不便之处;银行票据一般不适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小额支付;磁条银行卡或接触式银行IC卡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人们一般性的小额支付需要,但由于其接触式联机交易的特点很难适应越来越多的快捷、多发的小额支付需求。
自2005年在天津、福州等城市启动“城市一卡通”项目以来,集政府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一体的金融IC卡推广工作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目前,国内多个城市陆续出现了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与民政、劳动、社保、医疗、公积金、公安、工商、税务、教育、交通等社会公共服务小额支付项目相结合的银行卡支付服务业务。目前,国内超过136个城市发行了公交卡,发卡量超过1亿张,据悉,住房和建设部也在积极筹备推动公交卡的社会小额支付业务。
由此可以预见,随着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加入小额支付市场的建设中来,公司作为国内具有小额支付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之一,将获得新的市场机会。公司成功上市并获得募集资金后,广州“羊城通”合作运营项目作为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内容之一,公司将加大对该项目的投入,将该项目做成公司的成功案例,并复制到其他城市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城市。
3、手机支付发展状况
手机支付是指移动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如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支付的一种支付服务方式。手机支付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传统支付模式,指从用户手机账单或预付费中直接扣除增值服务费;二是近距离支付模式,指手机用户使用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单支付,如通过“刷手机”实现银行卡、公交卡或购物卡的功能;三是远程支付模式,通过手机发生指令进行支付,类似于“支付宝”的远程网上支付平台。人们目前通过手机可对银行卡账户进行的支付操作主要有手机话费查询和缴纳、银行卡余额查询、银行卡账户信息变动通知、公用事业费缴纳、彩票投注等传统支付模式,同时利用二维码技术可实现航空订票、电子折扣券、礼品券等增值服务。
中国手机用户已超过6亿户,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市场。如此庞大的手机移动终端用户规模,为手机支付业务的推广奠定了客户基础。但,目前手机支付业务绝大多数集中在手机话费充值、公共事业缴费等领域,《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09)》显示,2008年手机支付用户规模和交易规模实现快速增长,手机支付累计用户已达1619.2万户,比2007年增长58.1%,手机支付交易笔数突破1亿笔,交易金额达243.1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66.6%和125%。从手机支付交易笔数的结构来看,话费缴纳和公共事业缴费等占比达93%。
结合智能卡和RFID技术应用的手机支付与应用,是最被用户看好的应用方案之一。随着物联网技术和物联网产业的发展,通过手机支付基本可以涵盖日常消费的现场交易,还可以用于远程的网络购物交易,因此其渗透力较强,对传统的银行卡交易、网上支付都能产生一定的替代效应。
由于手机支付将给人们生活带来的极大便利,我国的手机支付产业发展极为迅速。
中国移动于2006年在湖北设立了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基地,研发基于RFID的支付方式;2009年下半年,中国移动开始推广“手机钱包”业务。
中国联通在2009年与上海公交系统合作,通过在手机内置NFC芯片,实现公交、地铁和出租车消费的手机支付服务,其移动支付业务在2010年底在全国展开。
中国电信在2008年、2009年与支付宝、财付通和易宝付等网上支付商合作,2010年2月与中国银联在上海推出“翼支付手机刷”业务,其移动支付业务在2011年将扩展到18个省市。
除以上三大电信运营商外,银行系统、第三方也在积极开展移动支付业务。2010年3月,中国银联宣布其第一代手机支付业务已进入大规模试点阶段,试点区域扩展至上海、山东、宁波等6省市。2009年8月,中国银行与中国联通、易宝支付合作,中国银行用户可使用中行网银在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为手机、固话、宽带等充值。
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均推出了手机银行业务,第三方支付企业支付宝已经开发出可以支持不同操作系统的手机支付宝客户端,用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业务、支付宝等进行充值、转账、付款等操作。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各大运营商就手机支付受理的技术方案已经初步达成共识,将采用SIMpass单芯片NFC方案,各大运营商和终端供应商正在积极进行受理设备的测试工作。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出台,国内电信运营商从事手机支付业务的政策障碍已清除,各大运营商正在积极的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
在我国大面积推广手机支付还存在商业模式不够清晰的问题。目前可以实现手机支付的模式有三种,一是手机话费支付方式,二是指定绑定银行支付方式,三是无绑定手机支付方式。无论哪一种模式都涉及多方市场利益主体,如何划分市场利益尚无定论。但随着电信运营商、银行、中国银联在手机支付业务方面的积极尝试,从中国移动与浦发银行就移动支付业务开展合作、中国银联与电信的合作、中国联通与中国银行的合作等现象来看,相信未来的手机支付业务市场走势必然是从电信运营商、银行、中国银联之间由相互竞争转向竞合。
公司作为受理终端设备的供应商,一直与三大电信运营商保持密切的关系,双方在技术研发方面保持着深度的接触,公司已经完成了针对手机支付应用的产品和技术开发工作,开发了针对手机支付业务的兼容支持13.56M和2.4G RFSIM卡的K3102非接卡读卡器产品,并进入量产阶段。
4、POS收单市场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09)》显示,商户POS收单市场是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中的新兴领域。为了吸引商户储蓄,扩大储蓄规模,支持信用卡业务发展,获得信用卡的规模效益,商业银行开始从战略层面的高度重视POS收单业务,加大了收单市场的投入力度。近年来,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将收单业务与信用卡业务绑定,实现信用卡发卡与商户收单一体化运营。
与此同时,各种社会力量也都希望进入收单领域,参与银行刷卡手续费分成。中国人民银行126号文批复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规定了发卡银行交换费和中国银联转接服务费标准,同时放开收单服务费标准,完全由市场定价。随着国内银行卡刷卡消费金额的快速增长,收单服务市场受到各种社会力量的关注。随着商业银行对收单市场的重视,价格战成为重要的市场竞争手段。
为了避免单纯的价格战争,实现差异化竞争,一些收单机构开始重视增值服务,如向商户和持卡人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相对日常消费而言,耐用消费品对消费者的购买力要求较高,通过银行卡分期付款业务,有效促进了耐用消费品商户的销售额增长。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POS收单市场还处于商户占有数量争夺的粗放式扩张阶段,市场竞争行为存在简单化、同质化的特点,增值服务尤其是个性化、定制化的增值服务相对较少。
4.2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4.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4.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8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9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1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11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5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7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拟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350万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5,080万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1,430万股。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5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2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3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2、5.3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和说明
5.4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5.5 重大关联交易
5.5.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
5.5.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6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5.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亚、江汉共同做出了以下承诺:
(1)刘祥、刘亚及江汉共同保证,不以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刘祥、刘亚及江汉现有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受刘祥、刘亚及江汉控制的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发行人现从事的业务有竞争的业务。
(2)如违反上述承诺,刘祥、刘亚及江汉同意承担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刘祥、刘亚及江汉作为发行人股东或关联方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2、关于税务风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亚和江汉共同承诺:“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因任何违反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而遭受税务主管机关追讨欠税并处罚的情况,本人同意全额承担相关的责任。”
3、关于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亚、江汉出具承诺函:“如今后贵司因上市前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被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时,我们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贵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关于生产场地被迫搬迁的补偿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及股东刘亚和江汉共同承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后,若因公司租赁厂房的产权瑕疵导致发行人被迫搬迁生产场地,承诺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承担补偿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搬迁费用和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
5、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刘祥、刘亚、江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新国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然人股东李俊、栾承岚、陈希芬、汪洋、韦余红、李林杰、赵辉、徐金芳、聂淼、张燕民、蔡衍军、陈新华、李妍、许芹、王巍、里维宁、王凌海、徐兴春、钟可颐、谢建龙、黄健生、欧阳伟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法人股东深创投、福田资本、瑞驰丰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祥、江汉、汪洋、韦余红、李林杰、栾承岚、赵辉承诺在其本人及关联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010年11月,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祥、江汉、汪洋、韦余红、李林杰、栾承岚、赵辉承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前款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5.8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9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0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6.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6.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6.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刘祥,男,1967年生,东南大学无线电专业本科毕业。近五年主要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6.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2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执行公司职务情况的议案》。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0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0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国都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4、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0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修订<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0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并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2010年10月14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11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08年12月30日,公司与泰德信签订2009年房屋租赁合同,泰德信将其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B、17C、17D建筑面积886.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为70,928.00元,租金率80元/月/平方米。
2009年3月27日,公司与泰德信签订2009年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由于租金市场价格下降,补充合同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月租金由原来的70,928.00元变更为63,835.00元,租金率为72元/月/平方米,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除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外,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股票简称 | 新国都 |
股票代码 | 300130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40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40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xinguodu.com |
电子信箱 | xgd-zqb@xinguodu.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辉 | 李艳芳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17A |
电话 | 0755-83890390;0755-83899462 | 0755-83890390;0755-83481391 |
传真 | 0755-86319990 | 0755-86319990 |
电子信箱 | zhaohui@xinguodu.com | liyanfang@xinguodu.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208,527,076.74 | 139,734,761.37 | 49.23% | 107,915,828.64 |
利润总额(元) | 59,606,397.10 | 46,474,840.45 | 28.26% | 34,155,919.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7,894,445.26 | 44,395,399.78 | 30.41% | 31,118,54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2,801,031.57 | 39,476,209.15 | 33.75% | 31,118,544.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004,624.04 | 29,959,944.44 | -110.03% | 26,120,263.56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元) | 933,469,788.64 | 190,710,718.81 | 389.47% | 158,956,410.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72,005,005.62 | 167,775,626.03 | 419.74% | 132,880,226.25 |
股本(股) | 63,500,000.00 | 47,500,000.00 | 33.68% | 47,500,000.00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0.93 | 23.66% | 0.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5 | 0.93 | 23.66% | 0.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0.83 | 26.51% | 0.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02% | 29.38% | -10.36% | 33.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0% | 26.12% | -8.82% | 28.5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 | 0.63 | -107.94% | 0.55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73 | 3.53 | 288.95% | 2.8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2,563,124.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1,7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826.46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514.67 | |
所得税影响额 | -312,722.50 | |
合计 | 5,093,413.69 | - |
分产品或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POS机销售 | 19,304.44 | 9,394.50 | 51.34% | 51.38% | 70.29% | -5.40% |
POS机出租 | 964.57 | 192.54 | 80.04% | 5.87% | 1.49% | 0.86% |
读卡器 | 507.69 | 191.61 | 62.26% | |||
其他 | 76.00 | 20.95 | 72.43% | -4.38% | 4.14% | -4.17% |
合计 | 20,852.71 | 9,799.60 | 53.01% | 51.73% | 69.57% | -5.32%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北地区 | 944.55 | 102.98% |
华北地区 | 3,171.37 | 201.58% |
西北地区 | 654.60 | 54.82% |
华中地区 | 2,789.03 | 73.10% |
华东地区 | 4,310.00 | 93.69% |
华南地区 | 8,244.09 | 21.19% |
西南地区 | 707.35 | -0.07% |
境外 | 31.71 | -93.05% |
合计 | 20,852.71 | 51.73% |
募集资金总额 | 64,633.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运营销售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690.00 | 2,690.00 | 0.00 | 0.00 | 0.00% | 201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2.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 | 否 | 5,621.00 | 5,621.00 | 0.00 | 0.00 | 0.00% | 201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3.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5,306.00 | 15,306.00 | 0.00 | 0.00 | 0.00% | 2014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3,617.00 | 23,617.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00 | 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00 | 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23,617.00 | 23,617.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10年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0年公司无发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0年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0年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 电子支付技术产研基地建设项目,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293万元,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核字[2010]240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经本公司2011年3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1293万元;2. 电子支付终端设备运营项目,2010年度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320万开展项目运营。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0年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10年公司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10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0.00 | 0.00% | 76.60 | 100.00% |
合计 | 0.00 | 0.00% | 76.60 | 100.00% |
与年初预计临时披露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500,000 | 100.00% | 3,200,000 | 3,200,000 | 50,700,000 | 79.8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000,000 | 35.79% | 3,200,000 | 3,200,000 | 20,200,000 | 31.8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200,000 | 4.63% | 3,200,000 | 3,200,000 | 5,400,000 | 8.5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800,000 | 31.16% | 14,800,000 | 23.3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30,500,000 | 64.21% | 30,500,000 | 48.03%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800,000 | 12,800,000 | 12,800,000 | 20.1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800,000 | 12,800,000 | 12,800,000 | 20.1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7,500,000 | 100.00% | 16,000,000 | 16,000,000 | 63,5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 | 0 | 0 | 1,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里维宁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陈新华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钟可颐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聂淼 | 350,000 | 0 | 0 | 35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李妍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欧阳伟强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徐金芳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赵辉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王凌海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蔡衍军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张燕民 | 800,000 | 0 | 0 | 8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王巍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刘祥 | 21,150,000 | 0 | 0 | 21,15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李俊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许芹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刘亚 | 7,050,000 | 0 | 0 | 7,05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汪洋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陈希芬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栾承岚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8 |
江汉 | 7,050,000 | 0 | 0 | 7,05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李林杰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韦余红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徐兴春 | 600,000 | 0 | 0 | 6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黄健生 | 200,000 | 0 | 0 | 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谢建龙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8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 | 3,200,000 | 0 | 0 | 3,2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20 |
合计 | 50,700,000 | 0 | 0 | 50,700,000 | - | - |
股东总数 | 8,277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刘祥 | 境内自然人 | 33.31% | 21,150,000 | 21,150,000 | ||
江汉 | 境内自然人 | 11.10% | 7,050,000 | 7,050,000 | ||
刘亚 | 境内自然人 | 11.10% | 7,050,000 | 7,050,000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2% | 1,600,000 | 1,600,000 | ||
王巍 | 境内自然人 | 1.57% | 1,000,000 | 1,000,000 | ||
张燕民 | 境内自然人 | 1.26% | 800,000 | 800,000 | ||
徐兴春 | 境内自然人 | 0.94% | 600,000 | 600,000 | ||
栾承岚 | 境内自然人 | 0.94% | 600,000 | 600,000 | ||
李俊 | 境内自然人 | 0.94% | 600,000 | 600,000 | ||
谢建龙 | 境内自然人 | 0.82% | 522,200 | 522,2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梁欣荣 | 12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温淑如 | 1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海怀 | 10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魏东 | 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朱昭雄 | 8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华明电子金属柜有限公司 | 82,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卓玉华 | 6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严俊杰 | 6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华 | 6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寅妹 | 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亚先生为刘祥先生弟弟,江汉先生为刘祥先生妹妹之配偶;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刘祥 | 总经理,董事长 | 男 | 44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21,150,000 | 21,150,000 | 16.44 | 否 | |
江汉 | 副总经理,董事 | 男 | 40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7,050,000 | 7,050,000 | 24.24 | 否 | |
汪洋 | 副总经理,董事 | 男 | 48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400,000 | 400,000 | 38.58 | 否 | |
韦余红 | 总工程师,董事 | 男 | 42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400,000 | 400,000 | 48.78 | 否 | |
贾巍 | 董事 | 女 | 38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0 | 0 | 2.00 | 是 | |
金毅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0 | 0 | 3.00 | 否 | |
许映鹏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0 | 0 | 3.00 | 否 | |
李建辉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08年06月02日 | 2011年04月23日 | 0 | 0 | 3.00 | 否 | |
刘永开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09年04月17日 | 2011年04月23日 | 0 | 0 | 3.00 | 否 | |
李林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3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500,000 | 500,000 | 16.23 | 否 | |
栾承岚 | 监事 | 女 | 35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600,000 | 600,000 | 7.70 | 否 | |
杨星 | 监事 | 男 | 35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0 | 0 | 26.10 | 否 | |
赵辉 | 董秘、财务负责人 | 男 | 42 | 2008年04月23日 | 2011年04月23日 | 400,000 | 400,000 | 21.9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0,500,000 | 30,500,000 | - | 213.99 | - |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立信大华审字[2011]146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技术)的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新国都技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国都技术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新国都技术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中国深圳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1楼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3月29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刘高科、丘运良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34,292,536.26 | 720,469,024.17 | 92,553,052.47 | 72,678,312.4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405,693.80 | 29,405,693.80 | 3,219,102.50 | 3,219,102.50 |
应收账款 | 70,525,269.50 | 69,934,502.00 | 30,229,882.91 | 30,229,882.91 |
预付款项 | 3,335,666.92 | 3,335,666.92 | 2,702,521.41 | 2,702,521.4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2,601,026.47 | 2,601,026.47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842,824.23 | 3,248,609.84 | 1,025,912.65 | 1,406,813.6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2,291,485.25 | 62,291,485.25 | 38,010,158.95 | 41,251,340.4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906,294,502.43 | 891,286,008.45 | 167,740,630.89 | 151,487,973.3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58,215.20 | 28,658,215.20 | 2,067,879.25 | 28,067,879.25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222,218.25 | 8,707,309.12 | 6,604,212.44 | 6,328,385.74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793,055.29 | 344,159.18 | 12,705,134.1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09,139.02 | 1,309,139.02 | 1,262,702.81 | 1,262,702.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2,658.45 | 1,146,653.64 | 330,159.27 | 330,159.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175,286.21 | 40,165,476.16 | 22,970,087.92 | 35,989,127.07 |
资产总计 | 933,469,788.64 | 931,451,484.61 | 190,710,718.81 | 187,477,100.4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893,051.02 | 12,893,051.02 | 4,511,502.74 | 4,511,502.74 |
应付账款 | 27,784,653.19 | 84,813,729.17 | 8,680,265.28 | 26,532,865.28 |
预收款项 | 7,796,472.55 | 7,796,472.55 | 2,462,046.33 | 2,462,046.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67,315.86 | 3,858,394.00 | 3,673,561.61 | 2,985,772.51 |
应交税费 | 2,044,283.59 | 418,519.62 | 1,099,700.46 | 276,688.14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29,006.81 | 1,528,831.29 | 1,508,016.36 | 5,841,055.1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614,783.02 | 111,308,997.65 | 21,935,092.78 | 42,609,930.1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850,000.00 | 3,5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0,000.00 | 3,5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负债合计 | 61,464,783.02 | 114,808,997.65 | 22,935,092.78 | 43,609,930.1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3,500,000.00 | 63,500,000.00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资本公积 | 692,720,393.65 | 692,720,393.65 | 62,385,459.32 | 62,385,459.32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020,701.36 | 7,020,701.36 | 4,376,663.12 | 4,376,663.1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8,763,910.61 | 53,401,391.95 | 53,513,503.59 | 29,605,047.8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2,005,005.62 | 816,642,486.96 | 167,775,626.03 | 143,867,170.25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2,005,005.62 | 816,642,486.96 | 167,775,626.03 | 143,867,170.2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33,469,788.64 | 931,451,484.61 | 190,710,718.81 | 187,477,100.42 |
(下转B2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