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2011 年第1次
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 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 年第1次
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需在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峨眉铁合金综合服务开发公司需回避表决。
增加以上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有所更改(参见附件1)。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报告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提案报告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控股子公司嘉阳电力与嘉阳集团签订2011年度《煤矸石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 |||
2 | 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编号:2011—19号
债券代码:110016 债券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1年3月24日发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共计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0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3.81%。
截至2011年3月31日,川投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10,000手,占发行总量的10%。现仍持有川投转债290,00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81%。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