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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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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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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1-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火车站东一公里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本公司于2010年2月2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为115,313.83万元。

      2011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利润中的18,172万元分配给本次发行前的全体股东,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

      (一)偿债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鉴于我国目前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的关系,汽车供应商一般要求经销商须首先付全款才能提车,因此行业特点决定了本公司预付账款及存货的资金占用较高。随着本公司经销网络的快速扩张,采购、销售的规模增大,公司所需的资金也将进一步增加。

      由于目前本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银行,由此导致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偏高。截至2010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86.50%(母公司口径)。由于负债主要为流动性负债,且存货规模较大,公司截至2010年末的流动比率为0.92,速动比率为0.71,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通过银行或其它渠道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另外,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部分资产因用于担保和保证金,其所有权受到限制,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一年内到期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截至2010年12月31日净值合计为1,365,327.80万元。若公司不能按期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则上述资产有可能被强制性处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资产、业务和人员分散导致的管理风险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1197家分、子公司及子公司的分支机构于中国23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926家经销网点。本公司分、子公司较多的情况主要是因为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模式所决定,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子(分)公司管理办法》,并通过委派董事、经理和财务人员等措施对分、子公司进行严格的指导、监督和控制。

      未来,本公司将利用现有的品牌优势和资本优势,通过新设或并购方式积极进行业务扩张,进一步实施跨区域经营,在采购供应环节、销售环节和物流配送服务环节对公司的管理和内控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面临着资产、业务和人员分散引发的管理和控制风险。

      (三)存货积压或减值的风险

      目前,汽车经销商一般需在采购车辆后再进行销售,由于购销之间存在一定的时滞,因此经销商的存货规模相对一般工业企业而言较大,如果公司购买的车辆无法及时实现销售,可能造成存货的积压。2010年本公司购销率为95.78%,存在一定的存货积压风险。

      此外,目前汽车市场具有竞争激烈、更新换代快、新品种上市周期缩短、产品价格变动频繁等特点。如果因汽车生产商推出新车型、下调汽车销售价,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降,汽车生产商一般会给予经销商相应的降价补贴,因此对经销商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如果汽车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主动下调汽车售价,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降,低于其采购成本时,经销商将面临一定的存货减值风险。2010年,本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2,115.86万元。

      本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汽车经销商,存货具有品牌和型号众多、周转速度较快等特点,公司2010年存货周转率为9.73,表明公司存货管理能力较强,可有效地降低存货积压或减值的风险。

      (四)消费信贷担保发生坏账的风险

      本公司为以消费信贷方式购车的客户(主要为卡车购买者)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客户未按期足额还款,则本公司将代其向银行偿还相关款项,同时对其予以追索。经过多年业务经验的积累,本公司已建立起六级风险防范体系,严格控制该业务的违约风险,2010年末本公司因消费信贷违约的垫款率为1.07%,其中不良垫款比率为0.07%。

      截至2010年末、2009年末和2008年末,本公司为购车者向银行提供消费信贷担保的金额分别为816,573.68万元、322,080.46万元和414,948.28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1,555.67万元、3,012.77万元和1,221.57万元。随着公司卡车经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担保规模将相应扩大,如果出现较大规模的客户违约情况,将可能使公司坏账损失及资金压力上升,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

      三、日本地震的影响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里氏9.0级地震并引发海啸。受其影响,包括富士重工在内的多家日本汽车生产商宣布于2011年3月14日开始暂时实施停产。

      由于富士重工包括总工厂、矢岛工厂、伊势崎工厂在内的主要整车工厂位于日本关东西北部的内陆地区,距离震区较远,因此主要生产设备受地震影响较小。此外,截至2011年3月14日,本公司库存的斯巴鲁整车及零部件均较为充足,库存整车合计9,886台,占2010年全年销售量的28.03%,因此短期内富士重工停产对公司影响较小。

      然而,如果地震后续影响加重,导致富士重工长期无法复产或出口,则可能对本公司斯巴鲁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35%)
    发行价格:【 】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60元(以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实际募集资金量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A股股票帐户的公众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的除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赵成满、杨晓光、孙志新、武成、蒿杨、李新民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冯建、陈希光、张晓朋、李印广、贾乐平、安顺东承诺: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盛诚企业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盛诚企业股份。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

      路演费用:【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ANGDA AUTOMOBILE TRADE CO., LTD)
    注册资本:90,8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庞庆华
    成立时间:2003年3月3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火车站东一公里处
    邮政编码:063700
    联系电话:0315-7181576
    传真:0315-7181515
    互联网网址:http://www.pdqmjt.com/
    电子邮箱:pdgroup@pdqmjt.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1、本公司的设立

      本公司是由冀东机电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1日,冀东机电作出决议将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机电的所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

      根据《发起人协议》,冀东机电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1:0.914195的比例折为41,3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

      2007年12月25日,北京立信出具的《验资报告》(京信验字[2007]030号)验证发行人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本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在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200000020075)。

      2、冀东机电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

      本公司前身冀东机电于2003年3月由冀东物贸和杨家庆等10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300万元。1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和冀东物贸签订《委托代持股协议书》,确认系代冀东物贸持有冀东机电的股权。

      2003年5月,冀东机电完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2,300万元增至5,800万元。2004年5月,冀东机电完成第二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注册资本从5,800万元增加至8,800万元。2004年7月,冀东物贸将其持有的冀东机电的全部出资4,500万元转让给冀东机电工会,庞庆华等32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冀东机电的全部出资合计3,090万元转让给冀东机电工会。冀东机电工会也为代冀东物贸持股的冀东机电名义股东。2005年6月,冀东机电工会将其持有的冀东机电的全部出资7,590万元转让给冀东物贸。2005年12月,冀东机电完成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从8,800万元增加至11,800万元。2006年11月,杨家庆等9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冀东机电的全部出资1,210万元转让给冀东物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类型变更为由冀东物贸持有100%股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自2003年设立至2006年11月,冀东机电存在股东委托持股情形。冀东物贸委托公司管理人员、冀东机电工会代为持股,名义股东的出资均来源于冀东物贸,冀东物贸为该等代持股权的实际股东。2006年底,通过名义股东与冀东物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冀东机电股东的委托持股已经终止。冀东物贸和受托持股各方均已出具声明,确认委托持股行为及委托持股的终止情况,上述委托持股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2007年12月,冀东物贸与冀东物贸工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冀东机电的40.15%的股权以4,737.70万元作价转让给冀东物贸工会。并与庞庆华等19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总共持有的冀东机电的59.85%股权转让给庞庆华等19名自然人。

      2007年12月,冀东物贸工会分别与盛诚企业、英维特、联合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冀东物贸工会将其持有的冀东机电的40.15%股权分别按照24.15%、11%、5%的比例,以2,849.7万元、12,980万元、5,90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上述三家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庞庆华、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裴文会、贺立新、杨晓光、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等19名自然人,以及盛诚企业、英维特、联合信等3家企业法人。其中,庞庆华等19名自然人共持有本公司59.85%股权,盛诚企业、英维特、联合信3家企业法人共持有本公司40.15%股权。

      由于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因此公司变更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并未因为公司的设立而变化。

      三、股本情况

      (一)发行前后股本的变化情况

      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万股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发行前发行后
    股份数(万股)比例股份数(万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0,860.00100.00%90,860.0086.65%
    庞庆华27,258.0030.00%27,258.0025.99%
    其他18名自然人股东27,121.7129.85%27,121.7125.86%
    盛诚企业21,942.6924.15%21,942.6920.93%
    英维特9,994.6011.00%9,994.609.53%
    联合信4,543.005.00%4,543.004.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000.0013.35%
    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14,000.0013.35%
    合计90,860.00100.00%104,860.00100.00%

      

      (二)股份流通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股东庞庆华、克彩君等19名自然人、盛诚企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王淑平、尤晓军、庞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盛诚企业股份,也不由盛诚企业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英维特、联合信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贺静云、李金勇、赵成满、杨晓光、孙志新、武成、蒿杨、李新民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冯建、陈希光、张晓朋、李印广、贾乐平、安顺东承诺:自本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盛诚企业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盛诚企业股份。

      四、主要业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自2006年行业评比以来,本公司一直为“中国汽车销售服务十大企业集团”第一名(以年度营业收入排名),位列“2010中国企业500强”第181名及“2010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63名。2010年,本公司所经销的汽车品牌共有20个位于全国同行业销量之首,其中斯巴鲁汽车自2004年起始终荣膺斯巴鲁汽车中国三家总经销商销量之首。本公司曾先后被授予“十大汽车经销集团”、“十佳营销集团”、“全国质量·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全国优秀汽车经销商”等荣誉称号。

      (二)经销网点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拥有1197家分、子公司及子公司的分支机构,于中国23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国拥有926家经销网点,主要集中于华北地区,其中包括汽车专卖店699家、汽车市场216家及专业车市场11家。本公司可销售欧洲、美洲、日本、韩国及国产共83个品牌的汽车,包括奔驰、奥迪、斯巴鲁、大众、本田、丰田、现代等52个轿车品牌,欧曼、解放、重汽、陕汽等16个卡车品牌,五菱、哈飞、佳宝等13个微型面包车品牌,时风、五征等6个农用车品牌及雷沃、徐工等5个工程机械车品牌。本公司自2004年开始从事斯巴鲁于中国北方八省的独家总经销业务,为斯巴鲁汽车于中国境内的三家总经销商之一。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斯巴鲁汽车专卖店102家。此外,本公司通过下属专卖店、汽车市场及专业维修网点提供汽车维修养护服务。

      (三)行业竞争

      根据《中国汽车周刊》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汽车经销商总数约为24,000家,2006年上升至29,500家,其中4S店数量约为10,000家。经销商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低是普遍现象。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大型汽车经销商呈现明显的地域分布特征。

      本公司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物资集团汽车贸易公司等大型汽车销售服务企业。

      (四)竞争地位

      本公司2008-2010年汽车销售量分别为22.2万辆、35.8万辆及47.0万辆,分别约占全国汽车总销售量的2.4%、2.6%及2.6%。2010年本公司经销的20个品牌销售量名列全国同行业第一名。

      (五)竞争优势

      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本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在于:(1)在中国经济发达的区域设有发展成熟的广阔零售网;(2)品牌覆盖率高;(3)凸现规模效益的经营模式;(4)拥有斯巴鲁北方八省独家总经销权;(5)拥有全国首创的汽车消费信贷新模式—“冀东模式”;(6)稳定且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7)忠实的消费者群体。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拥有或使用的物业

      1、土地使用权

      (1)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54宗国有土地出让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为3,701,849.58平方米。

      (2)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或子公司共租赁面积总计为202,252.27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存放拟销售的汽车和其他用途。

      2、公司拥有的房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取得207处、面积总计为559,795.07平方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本公司尚有26处、建筑面积总计252,988.41平方米房屋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公司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1)在租赁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本公司或子公司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设了面积总计74,680.45平方米的房屋。截至目前,本公司租赁的前述集体土地均尚未依法获得批准,故尚不能依法取得在该等土地上建设的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本公司已经采用费用化或其他方式对该等房屋的成本进行财务处理。

      (2)在租赁国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本公司或子公司在租赁的国有土地上建设了建筑面积总计32,088.60平方米的房屋。就该等房屋,本公司或子公司已经与有关土地的出租方达成协议,同意由出租方领取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但出租方同意不就该等房屋向本公司或子公司另行收取租金,并大部分出租方同意在租约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处置该等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已经采用费用化或其他方式对该等房屋的成本进行财务处理。

      4、公司租赁的房屋

      本公司或子公司合法租用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合计为111,150.06平方米。

      本公司或子公司租用的合法性不能确定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合计为245,207.26平方米。该等房屋的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完整的合法建设文件),但大部分房屋所对应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已在相关租赁合同中陈述或保证其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方。

      5、本公司于境外拥有的物业

      本公司在蒙古国设立的蒙古斯巴鲁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蒙古华重伟业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总建筑面积为4,807平方米的物业。

      (二)公司拥有的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取得134项注册商标。

      (三)公司拥有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已取得2项专利。

      (四)品牌授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拥有1197家分、子公司及子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中有836家分、子公司及子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从事汽车品牌经销业务。

      1、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仍在执行的非独家汽车经销合同总计336份。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本公司共存在1项品牌汽车独家经销权。2006年8月至2010年3月,中冀斯巴鲁与富士重工、斯巴鲁中国陆续签署了《分销协议》及《分销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1月,中冀斯巴鲁、富士重工、斯巴鲁中国及斯巴鲁香港有限公司(斯巴鲁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斯巴鲁香港”)签署了新的《分销协议》。根据该协议,富士重工、斯巴鲁中国、斯巴鲁香港授权中冀斯巴鲁拥有斯巴鲁汽车在我国北方八省(北京、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河南、陕西和山西)的独家总经销权,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除非任何一方在2011年12月31日前6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否则合同自动续展一年。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冀斯巴鲁推荐及由斯巴鲁中国最终确认的斯巴鲁汽车经销商共117家,其中104家为本公司子公司或子公司的分支机构,13家为非本公司成员。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经销及维修养护业务。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庞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盛诚企业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4.15%、18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9.85%,与庞庆华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庆华先生除持有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及冀东物贸的30%股权外,未投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亦不存在竞业禁止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与盛诚企业、18名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本公司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庆华先生及盛诚企业、18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出具了《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此外,庞庆华先生和盛诚企业、18名自然人股东、冀东物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关易包括:

      (1)经常性关联交易:整车、备件及维修服务销售、采购;进口代理服务;车辆改装;物业租赁;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冀东物贸在本公司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为贷款购车的客户向银行提供担保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提供银行借款及票据的担保;子公司股权的收购与转让;物业收购与出售等。

      2、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2008年以来,庞大汽贸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庞庆华董事长、总经理56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学士学位,EMBA。曾就职于滦县物资局、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公司、唐山市冀东物贸企业(集团);1999年至2008年3月任冀东物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冀东物贸董事长、中冀乐业(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家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48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先后在滦县物资局、冀东机电、北京中国远大集团等单位工作,2000年至2008年3月任冀东物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王玉生董事、副总经理52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在职EMBA。1994年至2008年3月在冀东物贸,担任冀东物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贺静云董事、副总经理47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高中学历,在职EMBA。1982年至1988年就职滦县交通局,1995年至2008年3月在冀东物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李金勇董事、副总经理42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在职 EMBA。曾就职于滦县建委。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武成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7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先后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北理工大学任教。1998年至今在冀东物贸工作,现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无兼职情况
    孙志新董事、副总经理42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先后就职于冀东机电东北公司、冀东机电唐山卡车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赵成满董事57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中专学历,在职EMBA。先后担任过乐亭县物资局机电化轻公司经理、乐亭县物资局副局长。1998年就职于冀东物贸,现任本公司董事,冀东物贸副总经理。冀东物贸副总经理
    杨晓光董事51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高中学历,在职 EMBA。1977年至1993年在滦县物资局工作。1994年就职于冀东物贸现任本公司董事,冀东物贸总经理助理。冀东物贸总经理助理
    张经独立董事65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70年至1983年在国防科工委工作,1984年至2007年先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合同司、经济检查司、公平交易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司长。无兼职情况
    郭洪岐独立董事75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河北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先后任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干部、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干部、河北省革委会干部、中共河北省沧县县委副书记、河北省财委副处长、河北省政府副秘书长、中共河北省邯郸地委副书记、书记、邯郸地区行署专员、河北省政府副省长、河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无兼职情况
    祝允林独立董事66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清华大学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原唐山市经委主任兼市委工交委副书记,唐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唐山市副市长,唐山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顾问。无兼职情况
    李秉京独立董事54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先后任职于北京市第二建筑公司、工商银行下属支行,历任职员、副科长、副行长、行长,北京泰沃德投资公司顾问。无兼职情况
    唐欣独立董事34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会计学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今任教于河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主讲会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工程和期货期权等课程。无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蒿杨副总经理54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MBA。1981年参加工作,曾担任河北省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河北省对外开放办公室处长、河北神农农业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冯建副总经理54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华中理工MBA。1980年参加工作,曾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智达克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王天刚副总经理37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沈阳化工学院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毕业。1996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区域管理部部长、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无兼职情况
    李新民总经理助理56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河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学院毕业。1980年至2003年,在滦县多个政府机关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无兼职情况
    陈希光总经理助理41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至2002年,在滦县多个政府机关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无兼职情况
    安顺东总经理助理43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在职EMBA。1994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冀东机电石家庄分公司副经理,唐山市冀东汽车交易市场经理,唐山冀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丰田大区经理。现任职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沧州信运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寅董事会秘书31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冀东物贸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无兼职情况

      

      (二)监事会成员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简要经历兼职情况
    贾乐平监事会主席54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曾担任部队冶炼厂厂长。转业后就职于滦县人民法院。现担任为本公司法规部主任。无兼职情况
    李印广监事57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EMBA。197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滦县商业局五金交电公司,现任本公司业务大区经理。无兼职情况
    张晓朋职工代表监事51至2014年2月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滦县物资局、唐山广建公司。现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无兼职情况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
    营业收入5,377,438.933,519,132.912,409,056.83
    关联销售507.81953.14
    关联销售收入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0.01%0.03%0.00%
    营业成本4,796,593.873,149,986.172,157,088.22
    关联采购20,925.5511,233.817,653.10
    关联采购占当期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0.44%0.36%0.35%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下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