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美部分进口车存倾销补贴
2011-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5日获悉,商务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公告》,《公告》认为,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但对被调查产品不实施临时双反措施。
商务部在《公告》中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小轿车和越野车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从《公告》内容来看,通用汽车被裁定的倾销幅度和从价补贴率分别达到9.9%和12.9%,克莱斯勒的倾销幅度为8.8%和6.2%,梅赛德斯-奔驰美国国际公司为2.7%和0,宝马美国斯帕坦堡工厂为2.0%和0,美国本田有限公司4.4%和0,其他美国公司 21.5%和12.9%。 但商务部并不打算对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和临时反补贴措施。
对美进口汽车进行双反调查始于2009年11月6日,当时正处于金融危机后中美贸易摩擦十分频繁的时期,业界普遍预期调查结果可能是进口自美国的汽车会被加征惩罚性关税,进而对美进口汽车市场产生影响,但调查结果却是不采取双反措施。
(张牡霞 秦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