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ST宏盛 编号:临2011-007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为郭永明、滕忠、邓莹、程立、南芳玲、黄飞,独立董事宁维武、雷秀娟、李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重组的需要,为了对公司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彻底处理,现对公司于1992年发生的应收广州经济开发区穗发油气公司投资参建款5,8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捌拾柒万元整)和1993年发生的应收北京三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参建款2,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两笔款项予以核销处理,以上两笔款项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4月9日起暂停上市。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四章14.1.3 条的规定,审议如下事项:
(1)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恢复上市保荐及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保荐人;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以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委托该登记结算公司作为公司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1 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 -11:30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另行通知,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2、截止2011年4月13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3、登记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商通大道曲江综合服务中心306室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惠钢义
联系电话:029-88661759 传真:029-88661759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