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股票代码:600707 公告编号:临2011-012号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亿股(含4.3亿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其中彩虹集团公司拟以1-4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6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不低于6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除彩虹集团公司、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余发行对象尚未确定。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彩虹集团公司、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彩虹集团公司、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竞价,接受彩虹股份董事会根据尚未确定的其他认购对象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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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上述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可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各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予以置换。
6、目前,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在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披露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结果。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电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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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IRICO DISPLAY DEVICES CO., LTD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产业开发区西区
办公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彩虹路一号
注册资本:73,675.77万元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股票代码:600707
法定代表人:邢道钦
成立日期:1992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029-33332866,029-33333853,029-33333109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彩虹股份成立于1992年7月。自公司设立以来,彩虹股份始终致力于彩管及其相关业务的发展壮大,逐步确立了在国内彩管行业的领先地位。然而,随着近年来显示技术的不断革新,液晶显示、OLED等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对传统的CRT显示器和包括彩管在内的专用零部件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彩虹股份的经营业绩亦随之受到较大影响。
为更好地应对显示器行业的变化,彩虹股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确定了将公司核心业务由CRT等传统显示器件向更有发展前途的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横向拓展和向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型显示器件上游核心部件玻璃基板业务纵向延伸相结合的发展战略。据此,彩虹股份于2009年1月投资设立了佛山平板公司,并由该公司专业从事OLED业务的发展和运营。同时,彩虹股份亦于2010年7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约35亿元,全部用于发展玻璃基板业务。通过上述举措,彩虹股份已初步完成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为最终实现战略转型和产业升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随着电视、电脑等终端市场的快速发展,液晶面板产业链目前正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上游核心部件玻璃基板亦逐步呈现出向大尺寸、高世代发展的趋势。同时,随着OLED在手机、数码相机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该类显示器件的优良显示性能逐步凸显,有望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周期。为更好地把握玻璃基板和OLED行业发展带来的战略机遇,彩虹股份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和4.5代AMOLED生产线,进一步加大对玻璃基板业务和OLED业务的投入力度,从而为公司的产业转型和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产业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大公司业务转型力度
由于玻璃基板、OLED行业发展对于我国完善显示器件产业链并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国务院和各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已出台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一五专项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等文件对相关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同时,玻璃基板及OLED行业目前均呈现了较好的发展态势。在玻璃基板业务领域,市场总体需求随着下游面板产量的不断提升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且在产品序列上逐步呈现出向8代以上的更高世代产品发展的趋势。此外,随着OLED的实际应用日益广泛,该产品在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优势逐步显现,OLED行业亦有望进入一个快速增长的周期。因此,彩虹股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产业政策导向,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玻璃基板和AMOLED业务的投入力度,对于降低彩管行业系统性经营风险对公司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2、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本次增发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和4.5代AMOLED生产线。OLED和玻璃基板业务的市场前景广阔,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良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将有所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3、减少关联交易比例,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为充分发挥彩虹集团公司内部配套优势,节约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和效益,目前彩虹股份彩管业务的大部分原材料和零部件需向关联方采购。本次发行完成后,玻璃基板和OLED显示器等新型业务所占的比重预计将进一步提高。由于上述新兴业务的日常经营活动主要是与独立第三方发生业务往来,故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和比例预计都将大幅低于彩虹股份现有关联采购的规模。因此,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降低关联采购所占比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和诚顺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彩虹集团持有本公司8,888.8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6%;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16,477.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36%。同时,彩虹集团持有彩虹电子160,146.80万股,占彩虹电子总股本的比例为71.74%。据此,彩虹电子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诚顺公司系公司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余发行对象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亿股(含4.3亿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已确定的具体对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彩虹电子和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诚顺公司,其他特定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
彩虹集团拟以1-4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彩虹电子拟以1-6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诚顺公司拟以不低于6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除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外,任一投资者及其关联方认购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6亿股。
(五)定价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4.30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和诚顺公司作为已确定的具体发行对象不参与发行竞价,接受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尚未确定的其他认购对象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和诚顺公司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票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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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上述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可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各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控股股东彩虹电子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等股份认购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下属全资子企业深圳虹阳持有佛山平板公司3,900万元出资额,系佛山平板公司的主要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对佛山平板公司增资16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等增资事项亦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亦就本次发行所涉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16,477.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2.36%,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持有本公司8,888.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6%,彩虹电子和彩虹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25,365.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42%。本次发行中,彩虹集团和彩虹电子分别承诺以1-4亿元现金和1-6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除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外,任一投资者及其关联方认购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6亿股。据此,本次发行后除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外的其他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合计最高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低于彩虹集团及其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需要履行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于2011年3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佛山平板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尚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发行方案已于2011年3月31日经彩虹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彩虹电子股东大会批准。
佛山平板公司已于2011年3月31日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需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彩虹集团、彩虹电子以现金认购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视最终实际发行情况,或将涉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则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
第二节 董事会前确定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彩虹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概况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道钦
注册资金:1,501,847,000元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1号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 彩色显像管、显示管、彩色电视机、显示器及其配套产品、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进出口业务等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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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彩虹集团主营业务情况、最近3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彩虹集团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的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以彩管等显示器件及其配件、平板显示器件部件、光电子等为主业,是国内最大、配套最齐全的彩管生产和研发基地,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近年来,彩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国彩电事业的发展和当地的经济与就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为应对彩管行业整体衰退的不利局面,彩虹集团近年来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培育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业务,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业务、液晶玻璃基板业务、LED芯片业务、节能灯粉、磷酸铁锂业务、LED粉等发光材料业务、太阳能光伏玻璃业务等一批颇具潜力的新兴产业,为彩虹集团和下属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战略储备。
(四)彩虹集团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彩虹集团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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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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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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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虹集团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处罚的说明
经彩虹集团自查并确认,彩虹集团及其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彩虹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发行后,公司预计在彩管业务经营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仍将继续发生材料采购、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动能采购、土地和房屋租赁等经常性关联交易,但随着平板显示器件的发展及彩管业务产销量的减少,关联交易金额会有所减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和4.5代AMOLED生产线项目在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方面都将按照市场规律独立运行,预计不会构成新的重大关联交易,只有在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等方面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在上述关联事项发生时,本公司控股的佛山玻璃公司、佛山平板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将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由相应的经营主体独立决策和实施。同时,为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彩虹股份产业转型和未来发展的支持,彩虹集团公司同意彩虹股份TFT-LCD玻璃基板和OLED业务可在自2010年起的五年内无偿使用彩虹集团拥有的商标。此外,彩虹股份将依法决策、公允定价并及时披露所涉关联交易事项,避免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彩虹股份玻璃基板和OLED等新业务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在公司业务构架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升。由于玻璃基板业务和OLED业务的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主要与独立第三方发生业务往来,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和比例预计都将有所降低。因此,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降低关联采购所占比重,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七)彩虹集团及其关联方最近两年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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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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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使用费
彩虹股份因使用彩虹集团“彩虹”牌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事项,需按相关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向彩虹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2009年和2010年的商标使用费分别为129.54万元和114.46万元。
(4)土地、房屋租赁
2009年,彩虹股份向实际控制人彩虹集团租赁经营所需的土地和房屋。根据租赁协议,承租方分别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1元支付土地使用权费,以及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9元的标准支付房屋的租金, 2009年彩虹股份应向彩虹集团等关联方支付的租赁费为995.09万元。2009年12月,本公司与最终控制人彩虹集团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协议规定:本公司须根据租赁协议分别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4.5元支付土地使用权费,以及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9.5元的标准支付在咸阳使用彩虹集团房屋的租金,其中土地面积73,213.68平方米,房屋面积86,046.86平方米。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本公司减少从彩虹集团公司经营性租入房屋面积6,305.40平方米,剩余房屋租赁面积79,741.46平方米。其中654.80平方米房屋租金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0元,其余79,086.66平方米仍执行原租赁房价。本年租金费用总额为1,055.28万元。
2009年,彩虹股份与关联方深圳虹阳工贸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用深圳虹阳工贸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路润鹏花园D401室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大厦705、706 室,租赁期间为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当年租金费用总额为81,600.00 元。2010年彩虹股份与关联方深圳虹阳工贸公司续签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租金费用总额为20,400.00元。
2009年,彩虹股份子公司西安彩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关联方西安彩瑞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并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1元支付土地使用权费,以及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9元的标准支付房屋租金,应付租金98.67万元。2009年12月,西安彩辉与西安彩瑞就房屋土地租赁等事项重新签订协议。根据租赁协议,承租方分别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14.5元支付土地使用权费,以及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9.5元的标准支付房屋租金。2010年,西安彩辉应向西安彩瑞支付租金为10.79万元。
彩虹股份与关联方西安彩虹资讯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西安彩虹资讯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沣惠南路16号的厂房、办公室、员工公寓,租赁期限为2010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厂房租赁面积1,944平方米、办公室4间面积100平方米、员工公寓9间(其中3间带独立卫生间),厂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38元,办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50元,公寓4人间租金每日80元、带卫生间公寓租金每日100元,每月租金费用共计99,272.00元,本年租金费用总额为109.20万元。
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最近两年,彩虹集团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多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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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对彩虹股份控股子公司电子玻璃公司担保
2008年电子玻璃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物、以依法可以处置的在借款有效期内全部销售收入为质押物,同时彩虹集团公司为其以57.36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物、以持有的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5%的股权提供质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取得借款期限为8年(2008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8日)的长期美元借款3,200.00万元及人民币长期借款500.00万元。此外,2008年电子玻璃公司尚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签订了联合贷款协议,以上述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500万元人民币借款项下的抵押、质押担保,由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承担保证责任,向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长期借款9,500.00万元,借款期间为2008年7月17日至2010年1月16日。根据联合贷款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借款到期后,将由国家开发银行借款给电子玻璃公司长期借款9,500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的借款。2010年1月16日,电子玻璃公司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长期借款9,500.00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的长期借款。2010年度,电子玻璃公司偿还国家开发银行美元借款400万元及人民币借款1,000万元。截至2010年末,剩余借款为美元借款2,800万元(折合人民币185,435,600.00 元)及人民币借款9,000 万元。
2010年电子玻璃公司向长安银行取得借款期限为3年(2010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5日)的人民币长期借款15,000万元,用于高世代TFT-LCD玻璃基板工程的建设,以上借款由彩虹集团向长安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3)关联方对本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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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买/转让固定资产
发行人发生的购买固定资产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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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发生的转让固定资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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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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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人向发行人提供资金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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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9年本公司收到彩虹集团的金额中包含彩虹集团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咸阳分行向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4亿元。
(7)合资设立公司
2009年1月,彩虹股份与深圳虹阳工贸公司合资设立了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佛山平板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彩虹股份以现金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深圳虹阳以现金方式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2009年5月,佛山平板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扩股的决议,同意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佛山平板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佛山平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000万元,彩虹股份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由原51%变更为46.36%。2009年10月,佛山平板公司召开2009年第四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深圳虹阳工贸公司减少出资1,000万元。减资后佛山平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彩虹股份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截至目前,佛山平板公司减资工作已完成,各股东出资亦已足额到位。
二、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概况
公司名称: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彩虹路1号院内
法定代表人:邢道钦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232,349,400元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4月13日);彩色显示器件及其配套产品和材料、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计算机软硬件、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信息技术、工业控制系统及其成套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机械加工、修理;电子信息技术的开发、培训、咨询服务;废旧物资收购、加工利用(危险废物和境外可利用废物、报废汽车除外);积压物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二)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控制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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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情况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彩虹电子主营业务为彩管配套零部件、荧光材料、太阳能光伏玻璃的生产,主要生产基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在西安、昆山、珠海和中山等地亦设有工厂,拥有中国最大的彩色显像管配套件生产基地。经过多年的发展,彩虹电子已成为了国内同业中产品门类最全、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配套能力最强的彩管配件制造商之一,在全球彩管配件行业中亦处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彩虹电子面对传统彩管行业快速萎缩的市场形势,采取加大营销力度、加强成本控制、调整组织机构、精简员工队伍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彩管业务的有效经营。与此同时,彩虹电子的太阳能光伏玻璃、发光材料等新业务取得了蓬勃发展,战略转型初见成效:太阳能光伏玻璃业务正在向产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其中咸阳一期项目已实现达产并盈利,产品品质国内领先;此外,彩虹电子通过不断提升技术品位、开发高端产品、加强技术服务,提升了发光材料的品牌形象,其产销量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四)彩虹电子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彩虹电子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2010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201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五)彩虹电子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处罚的说明
经彩虹电子自查并确认,彩虹电子及其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彩虹电子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经常性关联交易所占比重亦将有所降低。具体情况详见本预案“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彩虹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七)彩虹电子及其关联方最近两年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彩虹电子及其关联方最近两年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详见本预案“彩虹集团及其关联方最近两年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三、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概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军
注册资金:18,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住所:顺德区大良街道宜新路1号银海大厦11楼2室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租赁、转让,物业产权交易中介咨询服务
(二)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
(三)主要经营情况及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佛山市顺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同意成立,由顺德公资办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宗旨是以公有资产增值和资产效益最优化为目的,通过对顺德公资办授权管理的企业的投资运营活动,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确保公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不断壮大公有经济实力,促进顺德经济的发展。公司近三年来,积极以公司化、市场化的思路为导向,以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为重点,以优质的政府资源为平台,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不断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
(四)诚顺公司最近一年的简要会计报表
诚顺公司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2010年度利润表
单位:万元
■
(五)诚顺公司及其有关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处罚的说明
经诚顺公司自查并确认,诚顺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诚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形。
(七)诚顺公司及其关联方最近两年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009年,诚顺公司与本公司共同投资了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该等事项详见本预案“彩虹集团及其关联方最近两年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内容摘要
2011年4月1日,彩虹集团、彩虹电子和诚顺公司分别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彩虹股份与彩虹集团签订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彩虹集团公司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摘要
1、合同主体及签定时间
发行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彩虹集团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1年4月1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限售期
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人民币1-4亿元。
彩虹集团将按照彩虹股份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一次性将全部认股价款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限售期: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彩虹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不低于14.30元,最终发行价将由彩虹股份董事会根据尚未确定的其他认购对象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彩虹集团同意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之一,接受以上发行价格。
4、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双方同意,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彩虹集团认购本次发行之股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
(2)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彩虹股份之控股股东彩虹电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彩虹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发行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声明与保证,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蒙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二)彩虹股份与彩虹电子签订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摘要
1、合同主体及签定时间
发行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1年4月1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限售期
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人民币1-6亿元。
彩虹电子将按照彩虹股份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一次性将全部认股价款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限售期: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彩虹电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不低于14.30元,最终发行价将由彩虹股份董事会根据尚未确定的其他认购对象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彩虹电子同意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之一,接受以上发行价格。
4、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双方同意,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彩虹电子认购本次发行之股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
(2)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彩虹电子、彩虹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发行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声明与保证,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蒙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三)彩虹股份与诚顺公司签订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合同》摘要
1、合同主体及签定时间
发行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11年4月1日
2、认购方式、支付方式及限售期
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不少于人民币6亿元
诚顺公司将按照彩虹股份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一次性将全部认股价款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限售期: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不低于14.30元,最终发行价将由彩虹股份董事会根据尚未确定的其他认购对象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诚顺公司同意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之一,接受以上发行价格。
4、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
双方同意,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诚顺公司认购本次发行之股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
(2)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彩虹股份之控股股东彩虹电子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经彩虹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发行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声明与保证,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蒙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0.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投入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上述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公司董事会可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和顺序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各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予以置换。
二、拟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佛山玻璃公司基本情况
2011年3月31日,彩虹股份与诚顺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彩虹股份与诚顺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佛山玻璃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彩虹股份和诚顺公司分别以现金出资8,821万元和1,179万元,分别占佛山玻璃公司注册资本的88.21%和11.79%。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彩虹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
佛山玻璃公司设立后,将充分依托彩虹股份在玻璃基板领域的产业基础和技术实力,适时启动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的规划、研发、建设和运营工作,并计划在未来择机发展更高世代的玻璃基板产品。为更好地满足佛山玻璃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彩虹股份与诚顺公司于2011年4月1日签署了《关于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根据该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彩虹股份和诚顺公司拟分别按《合资协议》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对佛山玻璃公司进行增资。其中彩虹股份计划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佛山玻璃公司增资44亿元,诚顺公司亦计划以现金58,821万元对佛山玻璃公司进行增资。上述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预案“关于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部分相关内容。
(二)佛山平板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对佛山平板公司增资16亿元。佛山平板公司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概况
名称: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建设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新悦路13号第一办公室
成立日期:2009年1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彩虹股份实缴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深圳虹阳工贸公司实缴出资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制造、开发、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承办“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需凭许可证经营的商品,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制造、加工的仅限于筹建。
2、股权控制关系
佛山平板公司现有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2011年4月1日,彩虹股份已与深圳虹阳工贸公司签署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虹阳工贸公司关于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虹阳持有的佛山平板公司39%的股权及相关权益。该等事项已经彩虹股份、彩虹电子董事会和彩虹集团的批准,待相关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即按约予以实施。
3、业务发展概况
佛山平板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已在建年生产能力为1,200万片的PMOLED生产线项目。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属于新型显示器件,被业内公认为新型显示技术的重要方向,具有自发光、结构简单、超轻薄、响应速度快、宽视角、低功耗及可实现柔性显示等特性。OLED 应用范围广泛,可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便携式显示器件等终端电子产品,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4、佛山平板公司OLED业务的主要竞争优势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优势
OLED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等将OLED产业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并列入鼓励类产业发展名单;《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一五专项规划》提出“依托现有产业技术基础,加大扶持力度,积极组织OLED等新一代显示器件和模块的基础技术研发”。同时,佛山平板公司OLED产业得到了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一方面,顺德区政府在区域规划、项目用地、能源配套、劳动用工等诸多方面均给予了佛山平板公司大力支持;另一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广东省政府、佛山市政府、顺德区政府等各级政府部门均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在资金上给予佛山平板公司OLED产业发展有力支持。截止2010年末,佛山平板公司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合计为11,898.00万元,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为1,800万元。
(2)产业配套优势
2010年1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政府共建OLED产业示范基地合作协议在佛山市顺德区签署。佛山市顺德区成为该基地核心区。广东省OLED产业联盟同时成立,包括20余家OLED应用和产业链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成为了联盟发起单位,联盟的主席单位由彩虹集团担任。该联盟以推进OLED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为目标,建立上下游、产学研信息、专利池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标准、评价、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促进会员的自身发展,提升广东省乃至中国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标志着我国OLED产业协同发展的机制已初步确立。佛山平板公司作为彩虹集团下属唯一专业从事OLED业务的公司,已成为了该产业联盟的核心单位,在未来的发展中将在产品研发、原材料供给、质量检测及下游应用等方面得到包括产业联盟成员在内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具有较强的产业配套优势。
(3)市场优势
根据显示产业领域专业调研公司DisplaySearch的分析,未来几年OLED产品的市场需求将呈快速增长的态势。预计2010年OLED年收入将超过12亿美元,2013年达到32.5亿美元,到2016年时OLED市场规模将超过70亿美元,而2017年市场营收将接近80亿美元左右。因此,佛山平板公司的OLED业务面临着良好的市场机遇。
(4)技术优势
目前,佛山平板公司通过年生产能力为1,200万片的PMOLED生产线项目建设,培养出了一支技术精良的生产队伍和具有生产经验的技术团队。为了使企业技术水平迅速处于同行业前沿,佛山平板公司凭借在该行业积累的技术优势,加大开发力度,已在国内形成了技术领先的优势。同时佛山平板公司正积极跟踪学习国际先进技术,这也将大大提升佛山平板公司OLED技术的竞争优势。
5、财务情况和资产评估情况
目前,佛山平板公司审计工作和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在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对佛山平板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披露。
6、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及对外担保和主要负债情况(下转28版)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需要量 (亿元)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亿元) |
1 | 增资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64.35 | 44.00 |
2 | 增资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建设4.5代AMOLED生产线项目 | 49.60 | 16.00 |
合 计 | 113.95 | 60.00 |
简称 | 特定含义 | |
本公司/彩虹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
本预案 | 指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 指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彩虹集团/实际控制人 | 指 | 彩虹集团公司 |
彩虹电子/控股股东 | 指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彩辉 | 指 | 西安彩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彩瑞 | 指 | 西安彩瑞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电子玻璃公司 | 指 | 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佛山平板公司 | 指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佛山玻璃公司 | 指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
诚顺公司 | 指 | 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虹阳 | 指 | 深圳虹阳工贸公司 |
顺德公资办 | 指 | 佛山市顺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公司章程 | 指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公司董事会 | 指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CRT | 指 | 阴极射线管,“Cathode Ray Tube”的英文缩写 |
彩管 | 指 | 彩色显像管 |
CRT显示器 | 指 | 使用阴极射线管的显示器 |
TFT-LCD | 指 |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 LCD”的英文缩写 |
OLED | 指 | 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 |
AMOLED、PMOLED | 指 | 若以驱动方式来划分OLED,则可分成无源矩阵OLED(PMOLED)及有源矩阵OLED(AMOLED)。其中,无源与有源矩阵的差别在于电流的驱动方式。当外接电流通过时,液晶的排列方式会发生改变,电流停止后,若液晶排列方式保持不归原位(具有记忆性)就称为有源式;而一旦电流消失即回复原位,必须再次充电才能排列的称为无源式 |
DisplaySearch | 指 | 世界著名的显示设备市场研究公司之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需要量 (亿元)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亿元) |
1 | 增资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64.35 | 44.00 |
2 | 增资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建设4.5代AMOLED生产线项目 | 49.60 | 16.00 |
合 计 | 113.95 | 60.00 |
项目 | 金额 |
流动资产 | 603,100.64 |
非流动资产 | 841,266.71 |
资产总计 | 1,444,367.35 |
流动负债 | 363,233.43 |
非流动负债 | 339,234.79 |
负债合计 | 702,468.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6,723.53 |
少数股东权益 | 355,175.60 |
所有者权益 | 741,899.12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4,367.35 |
项目 | 金额 |
营业收入 | 471,880.97 |
营业成本 | 399,536.23 |
营业利润 | 5,597.22 |
利润总额 | 9,668.72 |
净利润 | 7,321.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0.84 |
项目 | 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68.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498.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595.6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5,088.17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2010年 | 2009年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47,280.26 | 47.14 | 54,092.32 | 52.48 |
西安彩虹资讯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9,964.37 | 9.93 | 9,663.40 | 9.38 |
咸阳彩虹电子配件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5,115.47 | 5.10 | 5,860.87 | 5.69 |
咸阳彩虹电子网版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4,351.10 | 4.34 | 4,469.25 | 4.34 |
彩虹彩色显像管总厂 | 购买动能 | 9,467.20 | 9.44 | 10,345.57 | 10.04 |
其他单位 | 购买商品等 | 7,525.62 | 7.50 | 8,220.62 | 7.96 |
关联方 | 交易 内容 | 2010年 | 2009年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 商品 | 123.90 | 0.11 | 826.74 | 0.63 |
其他关联单位 | 销售 商品 | 31.81 | 0.03 | 53.58 | 0.04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截止2010年末履行情况 |
2010年:合计48,439万元人民币及9,471万美元 | |||||
彩虹集团 | 彩虹股份 | 15,000万元 | 2009年5月27日 | 2011年5月26日 | 否 |
彩虹集团 | 彩虹股份 | 5,000万元 | 2009年6月17日 | 2010年6月16日 | 是 |
彩虹集团 | 彩虹股份 | 4,800万元 | 2010年5月17日 | 2011年5月16日 | 否 |
彩虹电子、西安彩虹电器 工业有限公司 | 彩虹股份 | 10,000万元 | 2009年9月24日 | 2010年3月23日 | 是 |
彩虹电子、西安彩虹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 彩虹股份 | 10,000万元 | 2010年3月17日 | 2011年3月16日 | 否 |
彩虹集团 | 彩虹股份 | 3,639万元 | 2010年11月16日 | 2018年11月15日 | 否 |
9,471万美元 | 2010年8月30日 | 2018年8月29日 | 否 | ||
2009年:合计30,000万元 | |||||
彩虹集团 | 彩虹股份 | 5,000万元 | 2009年6月17日 | 2010年6月16日 | 是 |
彩虹集团 | 彩虹股份 | 15,000万元 | 2009年5月27日 | 2011年5月26日 | 否 |
彩虹电子、西安彩虹电器 工业有限公司 | 彩虹股份 | 10,000万元 | 2009年9月24日 | 2010年3月23日 | 是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截止2010年末履行情况 |
2010年:合计235,000万元 | |||||
彩虹集团公司 | 彩虹(张家港)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40,000万元 | 2010年4月9日 | 2015年4月17日 | 否 |
彩虹集团公司 | 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 190,000万元 | 2010年8月8日 | 2018年8月7日 | 否 |
深圳虹阳工贸公司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5,000万元 | 2010年4月12日 | 2017年4月30日 | 否 |
2009年:合计0万元 |
2010年 | 2009年 |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28.29 | |
咸阳彩虹数码显示有限公司 | 0.45 | - |
咸阳彩秦电子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 |
2010年 | 2009年 | |
咸阳彩虹电子网版有限公司 | 1.75 | - |
西安彩瑞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1.06 | -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7.89 | - |
关联方 | 科目名称 | 2010年 | 2009年 |
彩虹集团 | 利息收入 | 6.25 | 7.39 |
彩虹电子 | 利息收入 | 0.0041 | 2.83 |
利息收入合计 | 6.2541 | 10.22 | |
彩虹集团 | 利息支出 | 154.11 | 473.40 |
彩虹电子 | 利息支出 | 206.03 | 162.36 |
利息支出合计 | 360.14 | 635.76 |
关联方名称 | 本公司本期收到关联方资金 | 本公司本期支付关联方资金 |
2009年 | ||
彩虹集团公司 | 46,000.00 | 10,000.00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5,800.00 | - |
合 计 | 51,800.00 | 10,000.00 |
2010年 | ||
彩虹集团公司 | 10,000.00 | 36,000.00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7,800.00 | 23,600.00 |
合 计 | 27,800.00 | 59,600.00 |
项目 | 金额 |
流动资产 | 412,399.61 |
非流动资产 | 643,945.33 |
资产总计 | 1,056,344.93 |
流动负债 | 189,806.63 |
非流动负债 | 290,325.06 |
负债合计 | 480,131.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3,494.27 |
少数股东权益 | 362,718.98 |
所有者权益 | 576,213.25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6,344.93 |
项目 | 金额 |
营业收入 | 280,391.77 |
营业成本 | 236,569.57 |
营业利润 | 1,341.78 |
利润总额 | 4,671.92 |
净利润 | 4,128.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097.10 |
项目 | 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33.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7,887.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975.9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217.75 |
项目 | 金额 |
流动资产 | 13,140.72 |
非流动资产 | 44,409.14 |
资产总计 | 57,549.86 |
流动负债 | 13,334.00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 13,334.00 |
所有者权益 | 44,215.86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549.86 |
项目 | 金额 |
营业收入 | 1,070.12 |
营业利润 | -1,361.31 |
利润总额 | 493.50 |
净利润 | 467.5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需要量 (亿元) | 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亿元) |
1 | 增资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64.35 | 44.00 |
2 | 增资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建设4.5代AMOLED生产线项目 | 49.60 | 16.00 |
合 计 | 113.95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