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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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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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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1-06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东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21日以传真和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濮黎明先生主持,以通讯及现场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按成本法核算,子公司实现的利润分配未进行分配前,母公司不能作为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报告期末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0,860,00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2,456,405.52元.

    公司结合2011年总体生产经营情况,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和公司对外投资资金需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报告内容请详见2011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四名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已实施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的销售市场,能够避免公司关联方出现同业竞争情形,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且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四名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已实施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项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上述第一、二、三、四、六、七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补选沈检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于2011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1-07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45时在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东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21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肖如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确认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检查,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侵占其他股东的利益,其符合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沈检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沈检萍女士,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在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担任会计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三个内控制度,其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08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关联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与各关联方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如下:预计2011年公司与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的销售商品、液碱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4000万元左右;预计2011年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5000万元左右;预计2011年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收取电费等费用约720万元,上述费用由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按月度代收代缴。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商品采购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约1500010,857.70100%
    销售商品、液碱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约4000901.2499.55%
    电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约720464.23100%
    合计 约1972012,223.17 

    截止2011年年初至披露中,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商品采购了2,133,668.43元

    公司与浙江昕欣纺织有限公司销售原料了2,206,489.19元

    公司向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支付电费1,441,812.16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年12月,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寿浩良,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9,603.27万元,净资产为35,657.40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6.04万元,营业利润为4,342.06万元。

    (2)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4月,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为32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濮黎明,注册地址为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特种工业用布及高档纺织面料、印染后整理纺织面料、从事非配额许可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濮黎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43.415%的股份,四海氨纶的其他股东为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和Shiny Holdings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其合计持有四海氨纶56.585%的股份。上述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三点的第二小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都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本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采购商品方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商品市场价格确定;销售商品或原材料等各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公司每月向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支付的电费按实际用电量乘以电价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购商品或原材料、销售产品、销售商品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持续性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政策生产经营,稳定商品的供需市场。而接受关联方代付电费等其他费用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使得公司全部精力致力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了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3、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为市场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

    4、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认可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1-09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单位名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

    反担保单位名称: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担保数量:1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15000万担保,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故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关系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担保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寿浩良

    注册资本:肆仟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

    纸质包装制品。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其股东构成为: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43.415%,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8.835%,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7.75%的股份。因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为濮黎明先生一人独资公司,故四海氨纶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9,603.27万元,净资产为35,657.40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6.04万元,营业利润为4,342.06万元,净利润为4,600.15万元。

    三、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

    法定代表人:娄连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的项目),

    四、反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反担保单位名称: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振华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含对外工程、设备、技术投资);批发、零售;五金建材、针纺织品、服装、轻纺原料、鞋帽、工艺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截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数据(未经审计)为:资产总额53,403.33万元,负债总额38,432,48万元,营业收入73.333万元,利润总额-1,379.14万元。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安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由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银行处置抵押资产前,代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银行偿还借款。

    上述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六、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2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银行借款15000万元提供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

    被担保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43.415%股权,经营业绩良好,银行还款信用良好,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对于该笔担保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也为其进行反担保,浙江四海氨纶有限公司在与各银行签署借款合同的同时,公司子公司将会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

    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八、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文件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对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安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侵占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经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并且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担保进行反担保,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偿还贷款,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代为偿还,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本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时也提醒上市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加强与银行方面的联系,密切关系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贷款的还款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3、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1-10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退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长肖如根先生因已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从即日起不在担任公司监事长职务,退休后也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肖如根先生的退休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在公司新监事就任前将继续履行监事长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肖如根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1-11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24日下午15:00—2011年4月25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15:00至2011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格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组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8日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东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5、《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8、《关于补选沈检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11月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2011年4月22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参会股东应在2011年4月22日前或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

    上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1年4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快递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11年4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绍兴管理总部,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东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11 投票简称:时代投票

    3、在投票当日,“时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输入投票代码360611;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
    3《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00
    4《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4.00
    5《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00
    6《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00
    7《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7.00
    8《关于补选沈检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8.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时,若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销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站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15:00至2011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宋萍

    电话:0575-81182951

    传真:0575-81182950

    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东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

    邮编:321080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关于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表指示;

    审 议 事 项表 决 选 项
    同 意反 对弃 权
    《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补选沈检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及问询公司管理层后,就公司2010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我们审慎查验,报告期内,公司除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我们未发现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1)、每笔担保的主要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2010年05月07日编号临2010-26

    10,000.002010年07月21日2,000.00抵押担保一年
    2010年05月25日1,000.00抵押担保一年
    2010年05月25日1,000.00抵押担保一年
    2010年09月30日1,250.00抵押担保一年
    2010年06月14日1,000.00抵押担保一年
    2010年11月23日3,500.00抵押担保一年以内

    (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97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75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15.45%。

    (3)、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975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75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15.45%。

    3、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的揭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机制;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关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2010年度利润不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徐茂龙

    舒 建

    周应苗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文件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对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江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安昌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轻纺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等银行申请1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侵占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经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并且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担保进行反担保,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偿还贷款,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代为偿还,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本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时也提醒上市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加强与银行方面的联系,密切关系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贷款的还款情况。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周应苗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预案》,经我们事先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周应苗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变化修正、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公司章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重大控制活动的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有效的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徐 茂 龙

    舒 建

    周 应 苗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2)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三个内控制度,其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丁立权 沈国军 肖如根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