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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8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北京天鹅湾项目 | 733,050.63 | 9#楼、27#楼、29#楼已经交楼 | 报告期内实现收入80,121.08万元 |
北京东华虹湾项目 | 24,745.64 | 报告期内该项目处于一级开发阶段。 | 报告期内无收益 |
江门项目 | 33,199.84 | 1、南区S-3、S-4结构封顶。2、南区S-5完成打桩50%。3、南区4-1封顶,4-2、4-3完成8层,4-4完成5层,4-5、4-6地基坑开挖。4、7-1~7-8完成打桩。 | 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9,848.16万元 |
河南陕县项目 | 10,112.72 | 1、1#、2#楼多层洋房完成交房;2、3#楼主体结构完成,粉刷完成;3、7#、8#楼底下车库完成封顶;7#楼主体封顶,8#楼8层完成封顶;4、A1、A3别墅完成主体结构并封顶; | 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538.66万元 |
广州益丰项目三期 | 25,663.6 | 正在办理关于该项目的各项专项意见请审。 | 报告期内无收益 |
广州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地块项目 | 24,851.34 | 已经递交《规划许可证》更名资料。 | 报告期内无收益 |
沈阳东华弘玺项目 | 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 | 报告期内无收益 | |
西安项目 | 8,000 | 报告期末已经完成项目公司设立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 报告期内无收益 |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的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2,230,191.72元,盈余公积金83,356,060.89元,资本公积金207,141,931.20元。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分配现金和红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2011年本公司新增几个开发项目需增加投入大量资金。 | 用于公司2011年新项目的投入以及未来的利润分配。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资产 | 购买日 | 收购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喜达控股有限公司 | 鞍山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 2010年3月1日 | 7,500 | -631.31 | 否 | 是 | 是 |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城启天鹅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3.33%股权 | 2010年3月31日 | 280 | - | 80 | 否 | 是 | 是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博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0%股权 | 2010年3月31日 | 10 | - | -1.4 | 否 | 是 | 是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 2010年3月31日 | 7,000 | - | -54.12 | 否 | 是 | 是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天工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0%股权 | 2010年3月31日 | 180 | - | -589.22 | 否 | 是 | 是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天鹅湾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90.91%股权 | 2010年3月31日 | 50 | - | -61.88 | 否 | 是 | 是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 2010年3月31日 | 1,000 | - | -308.30 | 否 | 是 | 是 |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荔湾区南岸路63 号总建筑面积为2812.09 平方米经营性资产 | 2010年12月22日 | 4,240 | - | - | 是 本次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止至2010 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广信评报字[2010]第0314号评估报告为依据,即双方同意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40万元。 | 否 |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海珠区江南大道南881、889号二楼 | 2010年4月16日 | 19,98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海珠区南洲路北丽华街54、60、68、76号二楼 | 2010年4月16日 | 28,07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三座1801-1806房 | 2010年4月16日 | 5,54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四座1801-1805房 | 2010年4月16日 | 4,77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天河区原区政府以北地段(天誉华庭)二楼 | 2010年4月16日 | 26,80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否 | 否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天河区原区政府以北地段(天誉华庭)六楼 | 2010年4月16日 | 10,89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否 | 否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越秀区淘金北路恒华阁302、306、308房 | 2010年4月16日 | 4,80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7.2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出售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是,说明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19,98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28,07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5,54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4,77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26,80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10,89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90%的股权、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 2010年4月16日 | 4,800,000 | - | - | 是 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依据协议确定 | 是 | 是 |
7.3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 0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9,4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 12,90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 | 12,90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58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 0 |
7.4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广州荔港南湾房地产有限公司 | 25,196,229.66 | 48.09 | ||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 6,012,369.12 | 11.47 | ||
广州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46,081.99 | 7.15 | ||
合计 | 34,954,680.77 | 66.71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4,954,680.77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1)从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票中划出1000万股用于东华实业管理层的长期激励计划,并授权东华实业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该长期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2)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用于东华实业管理层长期激励计划的1000万股)的限售期限和限售条件:①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三十七个月至第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并且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东华实业经审计的前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③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第四十九个月至第六十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同样需满足:东华实业经审计的前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④上述出售行为在东华实业未公开披露前一年年度报告之前暂停。(3)公司控股股东粤泰集团承诺对其他未明确对股权分置方案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先由其代为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代为支付后,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粤泰集团的同意,并由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性流通股份已达到解禁上市要求,并已可流通上市。但由于本公司仍未实行管理层的长期激励计划,因此仍有1000万股未能解禁上市,另外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7,797股因为公司2009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能达到13%,因此该部分股份未能解禁上市流通。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在东华实业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粤泰集团为东华实业控股股东期间,粤泰集团将不与东华实业形成同业竞争。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粤泰集团、城启集团做到了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粤泰集团与城启集团虽拥有自身的房地产项目,但与本公司并未形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 |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经过此次资产置换,粤泰集团将保证与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并再次承诺在东华实业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粤泰集团为东华实业控股股东期间,粤泰集团及城启集团将不与东华实业形成同业竞争。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粤泰集团、城启集团做到了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粤泰集团与城启集团虽拥有自身的房地产项目,但与本公司并未形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东华实业)承诺在现有项目竣工结算后,将不在东华实业经营区域从事与东华实业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在东华实业经营区域获得好的投资机会,东华实业享有优先经营权。 本公司承诺在条件具备后,将通过收购、定向增发等方式将本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相关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并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粤泰集团、城启集团做到了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粤泰集团与城启集团虽拥有自身的房地产项目,但与本公司并未形成实质上的同业竞争。 |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还转让前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欠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1亿元的款项。2006年7月13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消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2日签署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股权转让合同》,并恢复东华基业所持有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的股权,同时要求中悦置业交付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2010年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接到仲裁庭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裁决结果,该仲裁已于2009年12月31日出具了终局裁决:仲裁庭驳回东华基业关于"要求解除与北京中悦签署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股权转让合同》,并恢复东华基业所持有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的股权,同时要求中悦置业交付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的仲裁请求;驳回北京中悦关于"要求东华基业支付北京中悦的律师费用200万元"的反请求;评估工作产生的实际费用15,720元由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请求仲裁费用645,000 元由双方各承担50%;反请求仲裁费用47,050元由双方各承担50%。
详见2010年1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临2010-002号公告。
本次仲裁明确承认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2日签署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股权转让合同》继续有效,由于该笔欠款尚需再次通过仲裁的方式收回,具有不确定性。为了确保收回该1.01亿元的欠款,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通过资产置换的形式做出处理,此欠款已全部收回。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年报全文。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10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必要和合理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09年发行3亿元公司债,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债募集资金已经使用22000万元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与本期公司债券申报使用用途一致,尚未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也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未经审计 √审计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4,750,975.25 | 143,233,412.5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138,673.39 | 10,014,322.46 | |
预付款项 | 376,058,453.57 | 317,539,660.57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1,882,185.74 | 88,293,319.39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85,167,534.94 | 1,866,955,302.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58,997,822.89 | 2,426,036,017.1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38,190.00 | 331,02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3,932,459.18 | 63,071,283.86 | |
固定资产 | 48,851,555.71 | 50,349,602.84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3,778.96 | 172,914.5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6,755,323.48 | 73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61,521.51 | 2,157,818.7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768,791.06 | 47,150,345.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971,619.90 | 163,962,985.33 | |
资产总计 | 3,062,969,442.79 | 2,589,999,002.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3,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60,288,341.18 | 343,531,708.17 | |
预收款项 | 557,336,054.52 | 867,332,867.0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30,477.61 | 3,432,900.27 | |
应交税费 | 71,633,139.05 | 58,275,773.46 | |
应付利息 | 456,091.59 | 403,317.73 | |
应付股利 | 702,364.12 | 457,419.32 | |
其他应付款 | 190,432,395.40 | 128,643,294.68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340,000.00 | 46,555,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96,318,863.47 | 1,448,632,280.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050,000.00 | 191,930,000.00 | |
应付债券 | 294,75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547.50 | 7,755.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0,809,547.50 | 191,937,755.00 | |
负债合计 | 2,037,128,410.97 | 1,640,570,035.6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185,221,822.35 | 185,216,444.85 |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8,083,554.55 | 78,264,836.1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29,059,705.46 | 295,060,941.1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2,365,082.36 | 858,542,222.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3,475,949.46 | 90,886,744.7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25,841,031.82 | 949,428,966.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62,969,442.79 | 2,589,999,002.50 |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海英女士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5,030,661.39 | 12,875,225.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6,323.90 | 100,383.98 | |
预付款项 | 9,020,600.00 | 505,400.00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23,919,588.30 | 65,979,161.97 | |
存货 | 605,397,523.27 | 513,320,692.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3,444,696.86 | 592,780,863.36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86,905,293.82 | 501,212,842.39 | |
投资性房地产 | 96,390,205.70 | 55,325,763.98 | |
固定资产 | 23,738,398.24 | 24,898,019.71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3,020.56 | 121,770.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442,781.18 | 10,703,936.2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26,589,699.50 | 592,262,332.96 | |
资产总计 | 1,960,034,396.36 | 1,185,043,196.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572,539.60 | 13,527.07 | |
预收款项 | 1,701,684.47 | 271,282.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9,042.50 | 1,104,606.06 | |
应交税费 | 34,122,848.76 | 33,781,681.00 | |
应付利息 | 232,332.00 | 90,750.00 | |
应付股利 | 702,364.12 | 457,419.32 | |
其他应付款 | 770,819,301.10 | 591,527,554.9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34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42,550,112.55 | 627,246,820.8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294,75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4,750,000.00 | 5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1,237,300,112.55 | 677,246,820.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207,147,931.20 | 60,397,207.26 |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356,060.89 | 73,537,342.4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2,230,291.72 | 73,861,825.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22,734,283.81 | 507,796,375.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60,034,396.36 | 1,185,043,196.32 |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海英女士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108,155,732.08 | 1,237,106,367.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1,108,155,732.08 | 1,237,106,367.1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36,009,390.31 | 1,149,230,076.38 | |
其中:营业成本 | 804,208,495.80 | 940,094,161.5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0.00 | 0.00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0.00 | 0.00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1,746,568.46 | 85,617,408.83 | |
销售费用 | 18,155,488.62 | 32,420,125.73 | |
管理费用 | 96,930,485.75 | 90,024,984.78 | |
财务费用 | 33,932,098.02 | 2,693,798.25 | |
资产减值损失 | 1,036,253.66 | -1,620,402.72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492,736.67 | 4,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4,639,078.44 | 91,876,290.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48,538.17 | 1,510,783.63 | |
减:营业外支出 | 8,792,383.66 | 360,443.7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095,232.95 | 93,026,630.7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146,770.97 | 25,885,049.6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948,461.98 | 67,141,581.1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817,482.79 | 67,301,694.54 | |
少数股东损益 | -1,869,020.81 | -160,113.40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46 | 0.2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46 | 0.224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5,377.50 | 62,302.50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71,953,839.48 | 67,203,883.6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822,860.29 | 67,363,997.0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69,020.81 | -160,113.40 |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海英女士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12,817,169.32 | 26,184,956.60 | |
减:营业成本 | 7,131,666.90 | 7,186,720.07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252,358.96 | 2,378,355.18 | |
销售费用 | 85,440.00 | 4,296,348.24 | |
管理费用 | 16,394,741.28 | 17,316,496.65 | |
财务费用 | 32,692,007.24 | 2,596,803.87 | |
资产减值损失 | -257,456.75 | -1,370,214.11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5,011,727.49 | 100,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530,139.18 | 93,780,446.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02.83 | 328,413.3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732.37 | 286.9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499,709.64 | 94,108,573.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8,687,474.80 | 103,597.7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8,187,184.44 | 94,004,975.33 | |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8,187,184.44 | 94,004,975.33 |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海英女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90,401,240.31 | 1,456,009,098.4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6,000.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2,066,535.92 | 165,570,061.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2,467,776.23 | 1,621,975,160.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5,088,238.27 | 836,458,711.1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7,718,164.04 | 61,228,085.8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5,929,719.11 | 122,494,954.7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4,251,293.95 | 258,598,350.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2,987,415.37 | 1,278,780,102.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519,639.14 | 343,195,057.7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30.1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7,690,000.00 | 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693,830.12 | 4,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42,737.69 | 6,430,539.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73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9,240,228.5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345.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483,312.12 | 27,160,539.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89,482.00 | -23,160,539.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0,000.00 | 1,2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4,000,000.00 | 214,5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94,2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3,000,000.00 | 215,7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4,095,000.00 | 473,791,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614,157.67 | 26,510,672.2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1,000.00 | 1,774,61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870,157.67 | 502,076,282.2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129,842.33 | -286,376,282.2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03,158.4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1,517,562.75 | 33,658,236.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3,233,412.50 | 109,575,176.3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750,975.25 | 143,233,412.50 |
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海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