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定期开放限制申购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保障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并兼顾基金资产的有效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的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定期开放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自2010年11月15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定期开放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本公司现对相关内容提示如下:
1.自2010年11月15日起,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自2010年12月开始(含2010年12月)每月开放一日(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日的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该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每月开放日场内投资者暂不能通过上证基金通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申购本基金,场内投资者欲在每月开放日申购本基金需至本公司直销网点、本基金代销机构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办理相关申购手续。
本基金2011年4月份的开放日为2011年4月11日。
2.开放日当日(T日),本基金实施申购业务的限额销售:
(1)若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未超过5亿元(含5亿元),则对所有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功确认。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T日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T日有效赎回总金额
(2)若T日净申购申请金额超过5亿元,则按比例确认的方式对T日已接受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成功确认,以保证当日有效净申购金额不大于5亿元,不予确认的申购款项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
(3)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部分确认的比例=(5亿元+T日有效赎回总金额)/T日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申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后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若发生按比例确认的情况,本公司将于两日内公告按比例确认时所使用的比例,比例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或登录网址:www.dcfund.com.cn咨询、了解基金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