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2011-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ST汇通 公告编号:2011—010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本公司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于2010年3月16日开始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汇通集团”变更为“*ST 汇通”,股票代码仍为“00041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公司2010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10年度合并净利润为2,095,138.9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21,707.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719,499.21元。
公司目前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但因公司201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同意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4月7日停牌一天,2011年4月8日起恢复交易,并自2011年4月8日开始,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汇通”变更为“ST 汇通”,股票交易日涨跌幅仍为5%,股票代码(000415)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