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1-1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110KV五清线拆迁事宜
根据公司与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新区公司)签订的《110KV五清线电力设施设备拆迁补偿协议》约定,本公司自行拆除110KV五清线设计江南新区辖区内的电力设施设备并按规划新建。江南新区公司对本公司拆迁110KV五清线涉及江南新区辖区内的电力设施设备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总金额为1170万元。截止2010年末,公司已收到拆迁补偿款570万元(相关公告见2011年3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收到第二笔拆迁补偿款500万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补偿款1070万元,此事项将增加公司2011年净利润约700万元。剩余100万元补偿款,公司将在收到后及时予以公告。
二、沱口电厂部分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拆迁事宜
因万州城市规划建设调整,需占用本公司所属沱口电厂部分土地和房屋,近日,本公司与江南新区公司就沱口电厂部分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使用权置换:本公司同意将所属位于江南新区陈家坝街道沱口社区、301D房地证2009字第00422号及第00420号、地号03-02-16及03-02-14、宗地1998平方米及6667平方米共8665平方米作价入股工业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与江南新区公司拟征收储备的大石2社866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经本公司确认并接受,并满足沱口变电站迁建进度)进行置换,本公司置换后土地用于沱口变电站项目, 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置换双方互不经济补偿。
2、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拆迁补偿费用: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康评报字(2010)第33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沱口电厂部分拆迁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评估价值738.52万元为依据,江南新区公司对沱口电厂部分拆迁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按评估价格一次性补偿本公司人民币738.52万元;该补偿费用在本公司搬迁完毕后并交江南新区公司拆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江南新区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江南新区公司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近日,本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搬迁完毕,并收到拆迁补偿738.52万元,该事项将增加公司2011年净利润约500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