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呼吁国内企业
利用自贸区政策扩大对东盟贸易
利用自贸区政策扩大对东盟贸易
201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商务部副部长、国际贸易谈判代表高虎城8日在桂林举行的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筹备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内企业应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扩大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
高虎城说,从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效果来看,自贸区通过大幅度削减贸易成员间的贸易壁垒,降低了贸易成本,提升了贸易竞争力,增强了双方企业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开拓自贸区大市场的积极性。据统计,2010年1月至10月,全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近41万份,同比增长79.3%;签证金额142.8亿美元,同比增长120%。
“2010年中国企业出口东盟所获关税优惠仅为应受惠货值的10%,表明我国企业利用和享受自贸区关税减免的优惠政策比较少。”高虎城说,尽管中国—东盟自贸区的优惠政策给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了便利,但仍有不少国内企业对自贸区规则了解不足,对申领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热情不高,对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利用效率仍然有提高余地。为此,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宣传力度,对地方商务官员、企业家组织专门的培训。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最早启动、进展最快、效果最实的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10年来,特别去年自贸区建成以来,成效显著。2010年,我国与东盟贸易额的增长率达37.5%,不仅高出中国和东盟各国对外贸易平均增幅,而且超过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幅2.8个百分点。从今年前3个月的情况看,这种增长态势仍将持续。(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