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未通过的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平庄宾馆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金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25,960,3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1 %。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742,422股赞成,21790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关于《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9、关于公司2011年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3,013,03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2011年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表决情况:3,013,035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625,960,322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的单润泽律师、项义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根据表决结果,除第9项、第11项以外的会议各项议案均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大会就第9项、第11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回避了表决,且该股东所持表决权亦未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项议案以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