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8日上午9:30在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东8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2,782,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0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纪向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苏州高新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82,51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苏州高新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82,51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苏州高新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82,51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4、《苏州高新2010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2010 年度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30,472,686.44 元,扣除(1)提取母公司盈余公积13,047,268.64 元;(2)实施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投资者分配利润88,156,800.00 元。加上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6,494,078.56 元,本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95,762,696.36 元;
2.公司期末资本公积为711,197,561.12元。
3.本年度拟以2010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88,165.8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红股1 股,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1 股,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2 元(含税)。
2010年度具体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29,114股;反对票53,40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60%。
5、《关于公司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1年公司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108.25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82,51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82,51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7、《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出具本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82,514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8、《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82,750,114股;反对票32,400股;弃权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汤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