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和进展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通过法国南特商业法庭向本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TCL多媒体”)及其相关子公司等不同个体提出诉讼请求(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以下简称“TTE诉讼”) ,法国南特商业法庭于2011年3月10日针对第一令状的诉讼做出初审判决(以下简称“第一令状判决”),(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TCL多媒体及其相关子公司于2011年4月7日与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就TTE诉讼达成和解方案,详情如下:
于2011年4月7日, TTE诉讼第一令状六名被告方中的五名,即TCL多媒体及其四间全资子公司(即TCL Overseas Marketing Limited、TCL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TCL Overseas Marketing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及TCL Belgium S.A)(以下合称“多媒体公司团”)及TTE诉讼第二令状中的唯一被告方(即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TTE Corporation) 出于各自业务长远发展的考虑与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达成有条件的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多媒体和解协议”)。根据多媒体和解协议,多媒体公司团须向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支付11,666,666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10,920万元)。
同时,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与本公司就第一令状达成和解协议(以下简称“集团和解协议”)。根据集团和解协议,本公司须向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支付2,333,334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2,184万元)。
多媒体和解协议及集团和解协议需符合有关先决条件方生效, 有关先决条件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一) 分别取得法国南特商业法庭及主理TTE Europe 清算的法官发出的对和解协议的确认及批准及(二) 就上述确认及批准取得不上诉通知。有关先决条件为程序上的需要,公司经征询法国律师意见后认为,公司不会就有关先决条件在限期内完成而遇到任何障碍。
根据相关和解协议,和解金将会被存放于第三方托管户口以待被发放给TTE Europe的法定清算官。如有关先决条件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不能达成,有关和解金将分别返还予本公司及TCL多媒体。
当有关先决条件完成时,(一)TTE Europe的清算官同意不可撤消地放弃其执行第一令状判决的权利及撤回所有有关第一令状及第二令状的诉讼;(二)本公司及TCL多媒体公司团同意撤回就第一令状判决做出的上诉申请; (三)上述和解协议将对TTE Europe清算官就TTE Europe清算对本公司及TCL多媒体公司团的申索、追讨、起诉及其它权利做出完全及最终的解决。
TCL多媒体已于2010年度财务报表对TTE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000万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9,360万元),TCL多媒体将在201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计提预计负债1,666,666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1,560万元),本公司2011年一季度的母公司财务报表计提预计负债2,333,334欧元(相当于人民币约2,184万元),对本公司2011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的影响约为人民币3,002万元。上述因达成和解协议而增加的支出将不会对公司财务上构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达成和解协议不单能节省公司为第一令状上诉及为第二令状辩护所涉及的时间及费用,还能尽快消除就诉讼而引起的不确定因素,本公司因此能将精力集中于核心业务发展,本公司认为达成和解协议符合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目前无其他产生重要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