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1-00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1年4月8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263,073,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438,473,273股的60.00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951,069,512.6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7,212,899.2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6,721,289.93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10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68,122,734.96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8元(税前)。
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传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决策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63,073,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祝传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