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1-012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1年3月19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8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王志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5724731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81%。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批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2. 批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 批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4. 批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8,925,8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14,446,294.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4,040,142.59元结转以后年度。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 批准《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6. 批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7. 批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2011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8. 批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参会股东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56297235股回避表决。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50081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9. 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总额及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为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并授权董事会对上述额度内的每笔贷款担保事项享有审批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贷款担保事项有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授权期限自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57130617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反对116699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0. 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1. 批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2. 批准《关于租赁陕西省西安市拟建大型购物中心的议案》。
同意57247316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江鲁、陈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提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