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1-013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8日10:00至12:00
2、召开地点:长沙韶山北路258号新时空华程大酒店5楼1号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万巍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0,153,38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3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06,12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9,873,913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反对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279,468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9,873,913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反对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279,468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29,873,913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反对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279,468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同意29,847,26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9%;反对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306,121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29,873,913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反对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279,468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回避0股。
(2)表决结果:同意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年度报告摘要。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01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1-012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由于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 《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回复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由于本公司前期公告的《嘉瑞新材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公司重组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北京天润置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中国证监会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中国证监会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公司与重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已签署《终止〈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的协议》。
该事项于2010年11月1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0年11月29日本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关于撤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
2011年2月2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1月30日下发的【2011】1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该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引进新的资产重组方,并与新的资产重组方达成了初步重组意向,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