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1-0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8上午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 人,代表股份3,583,275,8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78 %。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券商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唐修国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六)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15,461,622.8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07,802,883.97元。
根据公司2010 年5月20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有关议案,在扣除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2009年度拟分配股利后,公开发行H 股并上市之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由H 股发行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截止2010年9月29日,公司尚未发行H 股,故公司经2010年9月29 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利润进行了部分分配。截止今日,公司H 股仍未发行上市。
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5,062,470,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由H 股发行上市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公司2011年度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2011年度授信额度,授信总规模为848亿元,其中:综合授信额度468亿元,按揭授信额度380亿元。
授权董事长梁稳根先生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1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1年3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关联股东三一集团、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回避此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的有效表决总票数466,866,838股。
表决结果:
同意票466,859,7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弃权票 71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结合目前工程机械行业和湖南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自2011年起将独立董事税前津贴由每人每年7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经公司公开招标,被选聘为公司A 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2001年-2010年十个年度的审计报告,该所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该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在2011年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
同意票3,583,27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 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宁华波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