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涂艳 ○编辑 张亦文 见习编辑 王诚诚
在本次举办的“上证-首届全球基金峰会”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提出,目前面临发展瓶颈的中国基金业进一步发展需要在国际化进程中加强竞争力,提高法律制度、产品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并且要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的公信力。
会上,徐明首先分析了目前证券投资基金业面临的发展瓶颈和深层次问题,他认为主要表现以下方面,一是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数目逐年增加,但是资产管理总规模多年来徘徊不前,很难在短期内有质的飞跃。二是基金产品的同质化竞争比较明显,基金产品的创新举步艰难。三是基金渠道单一,并且成本较高,销售机构在获取正常申购费用的同时还分走了基金管理公司的诸多管理费用。四是公募基金管理的人才流动性较大,部分人才的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募基金的形象和专业理财能力。
对此,他认为国际化背景下竞争的加剧、行业创新能力缺乏动力以及行业中仍然存在重管制轻监管的现象、行政管理和行业治理管理的监管关系还没有完全的理顺,这些都是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而基金业未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的营造有利于基金业进一步开放,发展与创新的良好环境。
“基金行业首先要在国际化进程中加强竞争力,在国际竞争已经成为行业发展主流趋势的大环境和大背景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不进则退,因此国内基金公司也应该顺应发展趋势,积极参股其他机构这样一些形式展开境内外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投资理财业务。”
而近年来,伴随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境内机构香港建立子公司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开始逐步加快国际化步伐,但是徐明认为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国际化程度和速度还是比较有限的,与之相对应的是,国际对冲基金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正在加速进军内地。
其次,他认为基金行业需要在持续创新和竞争中增强吸引力,应该保持产品创新、销售渠道的创新以及基金法律制度的创新。“在当前资产管理市场激烈的竞争格局下,我国基金业制度上的竞争优势,已经为竞争对手普遍借鉴,曾经的渠道优势也随着市场竞争不复存在,产品可能被新的理财工具所超越。”
除此之外,徐明表示,证券基金业需要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的公信力。
而加强证券基金业的有效监管应当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继续处理好放松管制与有效监管的关系。“监管是制定游戏规则,并通过监督管理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确保我们的游戏规则得到遵守,而管制是以行政的力量行使基本的资源配置职能,最典型的就是对市场的准入和业务的准入实行严格的审批。”他认为,随着我国基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放松基金业的管制,加强基金业的监管,采取差异化的多层次的监管手段,尤其是创新产品和审批种类和审批程序对基金业的发展十分必要。
其二,要继续处理好严格监管和适度监管的关系。他认为,在今后的基金法修订中,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要借鉴公募基金的监管经验,但是又不以简单的用公募基金的监管模式来确定私募基金的合法定位,有必要确定适度监管的原则。
另外,在目前的基金监管中,法律明确了监管部门在证券市场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但是由于基金的复杂性,技术性和庞大性,政府监管也需要治理监管和行业的自我管理。徐明认为,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交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承担着市场治理职能,包括推动交易所的场内产品创新和规范化,制定上市标准,对基金进行上市管理以及对投资者买卖行为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适时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