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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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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16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8日10: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4月8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伟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5人,代表股份332,025,260股,占公司总股本655,696,586股的50.64%。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13,699,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9人,代表股份18,325,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19个议案(其中10个议案为第2个议案的子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本次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非公开发行申请。

    同意325,560,551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05%;反对5,287,0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59%;弃权1,177,61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860,76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72%;反对5,287,0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8.85%;弃权1,177,61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3%。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总计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天富集团,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其中,天富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中10%(含10%)的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4)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不超过20,000万股(含2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具体发行数量。

    在上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中,包括天富集团承诺认购的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中10%(含10%)的股票,其余部分由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0.50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实际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说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0,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36%;反对4,786,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1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6)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2×30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项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额为257,38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资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该项目投资时机和实际需要以自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全额置换。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7) 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天富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其他特定对象(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同意17,394,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4%;反对4,788,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6%;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08,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35%;反对4,788,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13%;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同意17,403,1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2.18%;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82%;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617,9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3.40%;反对4,779,2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6.08%;弃权1,928,2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5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预案》(详见附件),主要内容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人的基本情况、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和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内容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预案》)

    同意17,195,5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1.32%;反对4,748,7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70%;弃权2,166,3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8.98%。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410,3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27%;反对4,748,7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5.91%;弃权2,166,3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8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

    同意325,110,141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2%;反对4,378,7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32%;弃权2,536,3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76%。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410,3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27%;反对4,378,7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3.89%;弃权2,536,3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3.84%。

    5.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由于天富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份数不低于10%的股份,因而该等认购股份行为将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同意17,191,59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71.30%;反对4,253,7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7.64%;弃权2,665,3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1.06%。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406,3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24%;反对4,253,7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3.21%;弃权2,665,3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4.55%。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申购方法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2)协商、起草、修订、签署、协调、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合同;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和申请文件,办理相关文件的申请、报批及登记备案手续,选任、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并确认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依法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325,089,141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1%;反对4,253,7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8%;弃权2,682,3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1%。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389,3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15%;反对4,253,7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3.21%;弃权2,682,3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4.64%。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25,089,141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1%;反对4,253,7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8%;弃权2,682,3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1%。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389,3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15%;反对4,245,6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3.17%;弃权2,690,4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4.68%。

    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325,089,141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1%;反对4,253,7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8%;弃权2,682,3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1%。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389,3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15%;反对4,245,6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3.17%;弃权2,690,4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4.68%。

    9.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25,082,241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1%;反对4,278,190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9%;弃权2,664,829股,占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80%。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1,382,459股同意,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2.11%;反对4,278,19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3.35%;弃权2,664,829股,占参与网络投票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4.54%。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崔白律师见证,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17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下午4: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何嘉勇先生、董事陈军民先生、董事程伟东先生分别委托董事郝明忠先生、董事朱锐先生、董事长刘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献政先生因在外无法联系,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2.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3. 关于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4.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5.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104,911,453.76元,余46,158,001.5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6. 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预计公司本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25,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4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000万元。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程伟东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7. 关于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2011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为:

    计划发电量31.8亿KWh,供电量31亿KWh,供热量1,565万GJ,供天然气3,000万m3,电、热费回收率不小于98%;计划基建项目投资合计56,444.26万元,其中电网基建项目34,228.51万元,热网基建项目7,415万元,天然气基建项目12,949.75万元,其他基建项目1,199万元,生产设备维修项目652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8. 关于对201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0年度提减值准备共计48,955,469.37元,其中,应收新疆新润气流纺公司8,293,378.98元,石河子天富房产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3,486,000.00元,公司部分资产、存货21,955,817.83,公司流动资产5,220,272.56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9. 关于公司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0. 关于支付201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2010年度审计费用90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1. 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2. 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3.5亿元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为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3. 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程伟东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4. 关于申请2011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20.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5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5亿元,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5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4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0.8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期限一年。

    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5. 关于2011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的长期借款。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6. 关于2011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抵押(机器设备)原值:3,249,441,604.23元,净值:2,310,999,055.07元用于贷款抵押。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7. 关于2011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质押用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在石河子工商银行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8.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程伟东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1票。

    19.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20.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5月9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具体请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独立董事于雳女士表示因其已提出辞职,放弃对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18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热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对公司2011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原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

    公司日常电力生产的所需的部分燃料煤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南山煤矿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长期为我公司提供,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公司与之签署了相关协议。

    2、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为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承担了日常的综合服务,该事项公司已与其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郝明忠;注册资本:98,000万元;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电力能源资产运营。

    2、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

    石河子天富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伟东;注册资本:1,417.49万元;经营范围:建材,粉煤灰制品,轻钢型板,铁合金的制造及销售;加工金属材料,防盗门窗,电镀;养殖业,种植业,房屋租赁。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99.2%的股权。

    3、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

    石河子天富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蒙仓福;注册资本:14,4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煤的销售。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2011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

    公司在2010年全年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基础上,对2011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人2011年

    预计总金额

    采购

    原材料

    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25,000
    销售产品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1,000
    提供劳务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5,000
    接受劳务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00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定价原则为:

    1、按物价部门定价执行;

    2、按所签协议价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南山煤矿及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煤量存储丰富,煤质较好,开采量大,在煤炭供需紧缺的情况下能够提供我公司开展正常生产活动的燃煤需要量,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同时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后勤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公司的生产成本。

    六、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符合《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1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提供总计15亿元人民币担保,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4、对公司的影响: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来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炭产业。本次天富集团接受本公司担保贷款用于其煤炭项目贷款及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因此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天富集团正在进行的一系列的煤矿新建、改扩建工程,需要资金量较大,同时其日常生产经营也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为此向本公司提出为其总计15亿元银行贷款计划提供担保。

    天富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6.9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17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明忠

    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98,000万元

    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电力能源资产运营。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578,685,296.01元,净资产1,057,095,448.40元,2009年度净利润36,876,992.67元。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6.96%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计划为天富集团提供15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本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天富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期以来一直无偿为公司各类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天富集团贷款用于煤矿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风险相对较小,回报可观,本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对双方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天富集团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未来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炭产业。本次天富集团接受本公司担保用于其煤炭项目贷款及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因此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从长期来看,天富集团做大做强煤炭产业,也为本公司获得稳定的煤炭供应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合法可行,董事会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0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000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83,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八、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2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2011年度,公司计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10,000万元、1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及信用证担保;

    3、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已全面开展,为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开展、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各项工程的正常进度,公司计划在2011年度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及信用证担保金额共计3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上述事宜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阿拉山口天山街(香榭丽酒店306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进口起亚牌九坐以下乘用车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五金交电、矿产品、钢材、化工产品、有色金属、机电产品、汽车配件、农副产品、农机及配件、农机设备、电子产品等。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213,515,534.75元,净资产为32,733,354.10元,实现净利润6,357,893.69元。

    2、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8.28%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售、物业管理、维修、建材的销售,房屋及场地的出租。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1,642,975,740.72元,净资产为 136,432,741.99元, 实现净利润64,925,099.30元。

    3、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市幸福路22小区246号;

    注册资本:25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68%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三军;

    经营范围:钢炉、压力管道的安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9,727,930.45元,净资产为 34,945,122.39元, 实现净利润7,267,068.62元。

    4、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市22小区幸福路246号

    注册资本:3811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何嘉勇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天燃气。灶具、燃气具配件,厨房设备,五金的销售;燃气行业技术咨询;燃气灶具的改装和维修。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4,467,801.37元,净资产为 39,044,517.20元, 实现净利润851,588.85元。

    三、 计划担保情况

    1、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10,000万元;

    2、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元;

    3、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

    4、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5,000万元。

    本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控股子公司2011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开展、工程资金及时到位,使工程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及信用证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的2011年度担保计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5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7,000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83,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1—临02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下午5: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召集人邓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0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决策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做出的各项决议,都是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共计104,911,453.76元,余46,158,001.5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1票。

    6. 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预计公司本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25,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4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000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2011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为:

    计划发电量31.8亿KWh,供电量31亿KWh,供热量1,565万GJ,供天然气3,000万m3,电、热费回收率不小于98%;计划基建项目投资合计56,444.26万元,其中电网基建项目34,228.51万元,热网基建项目7,415万元,天然气基建项目12,949.75万元,其他基建项目1,199万元,生产设备维修项目652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对201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0年度提减值准备共计48,955,469.37元,其中,应收新疆新润气流纺公司8,293,378.98元,石河子天富房产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3,486,000.00元,公司部分资产、存货21,955,817.83,公司流动资产5,220,272.56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支付201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2010年审计费用90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3.5亿元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为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关于申请2011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20.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5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5亿元,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5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4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0.8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期限一年。

    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关于2011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的长期借款。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关于2011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抵押(机器设备)原值:3,249,441,604.23元,净值:2,310,999,055.07元用于贷款抵押。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关于2011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1年度公司质押用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在石河子工商银行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 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1-临02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9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5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1年5月9日上午 10:30 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申请2011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12关于2011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13关于2011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14关于2011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上述1-2,4-14项议案已于2011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于2011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1年 5月 6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 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 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划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申请2011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12关于2011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13关于2011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14关于2011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 2011-临02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A股股票,其中天富集团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由于天富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伟、何嘉勇、郝明忠、陈军民、程伟东予以回避,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推进2×300MW 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从而扩大现有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 交易的审核

    本次发行需在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万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其中天富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公司与天富集团于2011年1月6日签署了《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由于天富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天富集团的上述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发行需在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天富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2002 年2 月4 日

    注册资本:9.8 亿元

    法定代表人:郝明忠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179 号

    经营范围: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电力能源资产运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天富集团100%股权。

    根据新疆天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578,685,296.01元,净资产1,057,095,448.40元,2009年度净利润36,876,992.67元。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6.96%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

    天富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认购

    天富集团拟以现金认购股票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天富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询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价格相同。

    (二)锁定期

    天富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三)认股款的支付

    在协议生效后,天富集团同意按照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款。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获得公司董事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且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且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获得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且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所要求的全部核准、批准。

    (五)违约责任条款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或/和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3、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核准,不构成认购人违约,认购人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50元/股(以下称“发行底价”);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取得本次发行相关核准文件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参与询价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等实际情况并遵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前款规定确定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价格即为天富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天富集团不参与确定公司本次发行之具体发行价格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推进2×300MW 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从而扩大现有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以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为主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考虑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产整合计划。

    2、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1)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和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发行对象为包括天富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预计公司的股东结构会发生相应变化。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长期投资者,有利于公司股东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3)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不会对业务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3、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以及负债结构和负债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如下:

    (1)财务结构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假设公司负债总额不发生变化,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明显下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加。

    (2)盈利能力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可有效提高公司利润水平。但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公司短期内每股收益将被摊薄的可能。

    (3)现金流量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投资性现金流出将增加。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管理关系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将会新增向天富集团采购煤炭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出于公司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原料供应)的实际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未来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规范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交易的公允性,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人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业务往来,不会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6、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73.13%。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本次发行能促使公司财务成本更趋合理、减轻财务成本压力,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七、董事会表决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刘伟、何嘉勇、郝明忠、陈军民、程伟东予以回避,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