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1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董事长原钢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由韩连富先生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委托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资金情况,本着提高资金运作收益的原则,拟以渤海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签订投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资金信托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6.69%/年,预期收益率为6.19%,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2.85%,预期收益335.3万元,比同期定期存款增加180.9万元。本信托的存续期限自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6月28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信托。
二、审议《关于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协合)成立于2010年7月6日,是公司与中国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国际)共同出资设立的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风电国际系中国风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51%股权,风电国际持有49%股权。吉电协合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与培训,批发、零售风电设备及原材料等。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0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是中国风电集团为整合其系统内部的管控资源,将风电国际持有吉电协合49%的股份转让至中国风电集团在天津市设立的天津协合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在吉电协合的权益产生任何影响,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51%。同意公司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1年4月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四人,邱荣生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李羽先生表决。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委托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资金情况,本着提高资金运作收益的原则,拟以渤海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签订投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资金信托合同》,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利率6.69%/年,预期收益率为6.19%,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2.85%,预期收益335.3万元,比同期定期存款增加180.9万元。本信托的存续期限自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6月28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信托。
二、审议《关于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协合)成立于2010年7月6日,是公司与中国风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国际)共同出资设立的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风电国际系中国风电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51%股权,风电国际持有49%股权。吉电协合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与培训,批发、零售风电设备及原材料等。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01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是中国风电集团为整合其系统内部的管控资源,将风电国际持有吉电协合49%的股份转让至中国风电集团在天津市设立的天津协合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完成后,不会对公司在吉电协合的权益产生任何影响,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为51%。同意公司放弃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