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1-010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1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东10家,代表股份数245,92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5%。
(三)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黄金干先生、王晓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孙宝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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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黑龙江桃峰律师事务所周玉生律师和孙希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黑龙江桃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