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1-01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 4月9日在公司药玻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现场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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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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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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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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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330,127.88元,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16,418,472.08元后,201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154,911,655.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2,649,187.01元,减分配2009年度的现金红利25,738,011.1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731,822,831.71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257,38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5,738,011.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五、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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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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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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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对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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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投资扩建高档轻量棕色药用玻璃瓶生产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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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高档轻量棕色药用玻璃瓶产品国际市场开拓的扩展,为满足未来预期可能增大的市场需求,计划投资扩建高档轻量棕色药用玻璃瓶生产线。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88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设计产能5亿只/年。
高档轻量薄壁棕色瓶是公司主要拳头产品之一,现有产能为15.2亿只/年,2010年销售11.04亿只,实现销售收入25,75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7.3%,实现利润总额5,271万元,毛利率35%。公司本次扩产项目达产正常后,年预计新增销售收入12,500万元,利润总额2,750万元。
十、关于投资年产30亿只模抗瓶节能与环保治理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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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一年来公司模抗瓶产品销售形势的转暖,为满足当前及预期市场需求,计划投资年产30亿只模抗瓶节能与环保治理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8,60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设计产能30亿只/年。
模抗瓶是公司主要拳头产品之一,现有产能为85亿只/年,2010年销售78.97亿只,实现销售收入72,50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8.8%,实现利润总额7,236万元,毛利率39.7%。公司本次扩产项目达产正常后,年预计新增销售收入19,080万元,利润总额3,600万元。
十一、关于转让所持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95.5%出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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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欣园公司”)为我公司控股95.5%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因其主业偏离了我公司医药包装材料行业,为专注我公司医药包装材料产业的发展,拟将我公司持有的欣欣园公司全部出资及其相关权益分别转让给贾德政先生2,775万元、朱民昌先生1,000万元、田宏伟先生1,000万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不再持有欣欣园公司出资,具体转让价格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欣欣园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准,扣除2010年度的分红后按1︰1 比例进行作价,根据淄博诚久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淄诚评报字【2011】第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欣欣园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8,516.76万元,扣除欣欣园公司2010年度现金分红2,000万元,我公司持有的欣欣园公司95.5%的出资分红完成后作价为人民币62,235,058元。
十二、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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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董事、监事的报酬按年薪5万元执行,内部董事、监事有行政兼职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董事长年薪根据每年公司经营业绩确定,其年薪由基薪、年度利润奖罚额和公司内部制度考核奖罚三部分组成。即:
年薪总额=基薪+年度利润奖罚额+内部制度考核奖罚
其中:
1、基薪为26万元/年。
2、年度利润奖罚额=同比年度利润总额增减额×1.66 %(当年实现利润总额高于上年度利润总额时为奖励额,相反则为罚款额)。
3、内部制度考核奖罚。包括:重大决策符合率考核奖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考核奖罚、全年出勤数量的考核奖罚等等。
4、年薪最高不超过年度实现合并利润总额的4.10%。,罚款额最高不超过年度实现利润总额的0.6%。。
5、利润总额以每年结束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合并数为准。
6、如果出现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对以往年度薪酬进行调整,差额部分在确定进行调整的当年计算薪酬额时做补提或扣减。
7、本办法期限为一年,即2011年。
8、本办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十三、关于公司经营班子薪酬办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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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薪总额
年薪总额=基薪+年度利润奖罚额+内部制度考核奖罚
其中:
1、基薪:总经理为22万元/年、副总经理(包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以下同)为18万元/年、总经理助理12万元/年。
2、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年度利润奖罚额执行同一标准。即:年度利润奖罚额=同比年度利润总额增减额×0.79%(当年实现利润总额高于上年度利润总额时为奖励额,相反则为罚款额)。
3、内部制度考核奖罚。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考核奖罚、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考核奖罚、全年出勤数量的考核奖罚等等。
4、利润总额以每年结束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合并数为准。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年薪最高不超过年度实现合并利润总额的2.5%。,罚款额最高不超过年度实现利润总额的0.6%。。
(三)兼职人员,薪酬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四)如果出现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对以往年度薪酬进行调整,差额部分在确定进行调整的当年计算薪酬额时做补提或扣减。
(五)本办法期限为一年,即2011年。
十四、关于提取2010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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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分配激励机制功能,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章程》、《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拟定了公司计提2010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一)计提激励基金的依据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
1、若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在6%以下,不提取激励基金;
2、若上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6%时,则按上年度净利润增长额的25%计算可提取的激励基金,即本年度可提取激励基金额=上年度的净利润增长额×25%。
本办法净利润定义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低者。
3、如果出现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董事会应对以往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进行调整,差额部分在确定进行调整的当年计算激励基金提取额时做补提或扣减。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提取公司2010年度的激励基金。
(二)公司2010年生产经营完成情况
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51,342万元,同比增长21.84%;实现利润总额20,730万元,同比增长19.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33万元,同比增长18.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775万元,同比增长13.43%。
根据上述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表明,公司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计提条件,可以计提2010年度激励基金。
(三)本次激励基金的计提总额
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1,330,127.8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749,017.16元,低者为167,749,017.16元;
2010年与2009年相比,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低者)增长23,387,141.48元,提取激励基金5,846,785.37元。
(四)本次激励基金的计提对2011年度损益的影响
将减少2011年税前损益5,846,785.37元。
(五)其他说明
本计提方案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五、激励基金第四次运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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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体现经营者的价值,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拟提取2010年度激励基金5,846,785.37元,拟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择机用于对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奖励人员名单由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决定。
十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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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公司规模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1、原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涉及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在5%以上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修改为: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涉及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在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如下交易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且绝对金额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高于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高于5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且绝对金额高于5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以下且绝对金额达300万元以上,决定公司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
(九)审议批准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在0.5%—5%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事项;
(九)审议批准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在0.5%—5%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或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关于修订《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至第十二项、第十四项至第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药玻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期限:半天。
(五)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方式。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13、关于提取2010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14、激励基金第四次运用方案
15、关于投资扩建高档轻量棕色药用玻璃瓶生产线的议案
16、关于投资年产30亿只模抗瓶节能与环保治理项目的议案
17、关于转让所持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95.5%出资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凡是201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4日—5日。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登记手续的不得出席股东大会;
3、 登记办法
(1)自然人: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4)登记地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九)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住宿及往返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016
传真:0533-3249700
联系人:任磊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附件1: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专项说明
1、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201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其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2、对公司续聘2011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认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仔细阅读了有关资料和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具有确实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对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六届四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的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勤业尽责,同意该薪酬方案。
5、对公司经营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为六届四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经营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更好的激励公司经营班子勤业尽责,同意该薪酬方案。
6、对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257,38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5,738,011.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顾维军、梁仕念、朱仲力
201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1-0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 4月9日下午在公司药玻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成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关于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对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公司经营班子薪酬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至第八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1-0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行为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玻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康瑞药用玻璃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公司”)采购关联企业—包头市丰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公司”)纸箱,2011年预计采购额800万元;
关联行为2、药玻公司采购关联企业沂源新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公司)速收热缩膜、速收热缩片、纯料机用包带等(以下简称“塑料包装物),2011年预计采购额3,800万元。
以上两项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规定,药玻公司8名董事中有5名董事(分别为:柴文先生、扈永刚先生、陈永康先生、周在义先生、张军先生)是该事项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只剩余3名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需提请股东大会对此事项作出决议,以下为本次拟进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性工作等事项,请审议:
1、关联关系
(1)药玻公司10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合计持有淄博金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公司”)56.88%股权,金牛公司持有丰汇公司100%的股权,药玻公司持有康瑞公司100%的股权,故康瑞公司采购丰汇公司纸箱,构成关联交易。
(2)药玻公司10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合计持有金牛公司56.88%股权,金牛公司持有新奥公司100%的股权;药玻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成先生系新奥公司董事长。故药玻公司采购新奥公司塑料包装物,构成关联交易。
2、2011年关联交易额预计
(1)康瑞公司与丰汇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交易额741万元,预计康瑞公司与丰汇公司201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00万元。
(2)药玻公司与新奥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交易额3,221万元,因增产因素,预计药玻公司与新奥公司201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800万元。
3、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1:
(1)合同双方:丰汇公司、康瑞公司。
(2)签署日期:2011年1月1日。
(3)交易标的:康瑞公司全年使用的产品包装箱。
(4)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公允定价。
(5)预计交易额:2011年预计采购额800万元
(6)交易结算方式:货到发票到,买受人按资金情况按月调度资金。
(7)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日期:经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8)合同的有效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9)合同期内最高交易总额:900万元。
关联交易2:
(1)合同双方:药玻公司、新奥公司。
(2)签署日期:2011年1月1日。
(3)交易标的:药玻公司全年使用的塑料包装物。
(4)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公允定价。
(5)预计交易额:2011年预计采购额3,800万元
(6)交易结算方式:货到发票到,买受人按资金情况按月调度资金。
(7)合同的生效条件及日期:经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8)合同的有效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9)合同期内最高交易总额:4,000万元。
4、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公允定价。
5、交易的目的:在公允的市场定价基础上,保证药玻公司全年产品塑料包装物的供应和康瑞公司产品包装箱,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6、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对保证药玻公司及康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减少采购成本产生积极的影响。
7、本次交易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