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11-003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5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常州市富都戴斯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常州市红梅公园南门文笔路1号)
三、会议召集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1、《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1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曹坚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陈普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朱洪章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周家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严献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姚伟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7 选举周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 选举张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 选举佘上能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1 选举韩巧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1-2 选举袁立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1-3 选举丁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注: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出席会议人员:
1、2011年4月 29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4月29 日9:00—16:00
2011年5月4日9:00—11:00
2、登记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法:电 话:(0519)88813911
传 真:(0519)88812052
邮政编码:213018
5、联系人:安 宁
九、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附: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1年4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
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关于2011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 ||
非独立董事 | 同意股数 | |||
10-1 | 选举曹坚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10-2 | 选举陈普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10-3 | 选举朱洪章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10-4 | 选举周家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10-5 | 选举严献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10-6 | 选举姚伟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 |||
独立董事 | 同意股数 | |||
10-7 | 选举周旭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8 | 选举张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0-9 | 选举佘上能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股数 | ||
11-1 | 选举韩巧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
11-2 | 选举袁立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
11-3 | 选举丁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备注:
1、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2、议案10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独立董事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果直接打“√”,表示直接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若股东填写投票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非独立董事表决权数,则对非独立董事部分的表决均无效;若股东填写投票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独立董事表决权数,则对独立董事的表决均无效。
3、议案11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果直接打“√”,表示直接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若股东填写投票数总和大于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则对该议案的表决均无效。
4、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1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10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0年年报摘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年报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0年共实现净利润为183,031,882.6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571,720,840.51元。
公司拟以截止2010年末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10,000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87860.61万元、实现净利润23384.22万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3元。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 201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计划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45432万元、实现净利润29230万元。(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2010年公司销售额大幅增加,因此2011年,公司对原材料的需求缺口也有所增加。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0,000,000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可以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2011年4月12日-2011年10月12日。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经营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为规范公司经营性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制定了《经营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经营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观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附:章程修正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审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查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的资质和去年的工作情况,决定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安文先生、陈文化先生、张汝忻先生向董事会进行了年度工作述职。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和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审核意见。
十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十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十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十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提名,提名情况如下:提名曹坚先生、陈普安先生、朱洪章先生、严献忠先生、周家华先生、姚伟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内部董事;提名周旭东先生、张燕女士、佘上能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附:第二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被提名人的履历进行了审核,并同意上述提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产生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司《关于2011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1年5月5日上午9:00在常州市富都戴斯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常州市红梅公园南门文笔路1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
1、《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1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2日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1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100,000股,其他种类股0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100,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100,000股,其他种类股0股。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本款规定。
原:第八十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必须采取网络投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网络投票。
修改为:第八十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根据《中小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应当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安排网络投票: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原: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修改为: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原: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为:第一百零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原: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下述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进行审批:
(一)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
(四)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四十一条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
(五)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资产抵押(如是对外担保,且须是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
(六)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委托理财事项;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规定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行为,董事会将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具体审批程序为: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含:担保金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该担保产生的利益及风险等),由经理审核并制定详细书面报告呈报董事会,董事会按本章程规定的权限审议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改为:公司下述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进行审批:
(一)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除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
(四)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成交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尚未达到第四十、四十一条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
(五)单笔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资产抵押(如是对外担保,且须是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
(六)未达到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委托理财事项;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规定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行为,董事会将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具体审批程序为: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含:担保金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该担保产生的利益及风险等),由经理审核并制定详细书面报告呈报董事会,董事会按本章程规定的权限审议批准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曹坚先生:1964年11月4日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设备科和热轧车间管理人员、企管办副主任、财务科副科长,常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3年6月10日后曾任常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后任常宝有限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曹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113,858,640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普安先生:1952年5月18日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常州钢铁厂机修车间工人、干事兼团支部书记、机修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常州钢铁厂长办公室兼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常州钢铁厂工会副主席、主席,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常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常宝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陈普安先生为持有公司5%股权以上的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普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74,240股。陈普安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朱洪章先生:1963年2月12日生,本科学历。从事钢管行业研究二十余年,曾任宝钢钢管分公司质检站站长、生产技术室主任、经理助理,并于2000年-2005年期间担任宝钢集团上海钢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洪章先生目前兼任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朱洪章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洪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朱洪章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下转B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