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股票代码:6008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8号208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简式权益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 年4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及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及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或上市公司:指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 530 号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本:捌亿圆人民币
注册号码:330000400000455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五金交电、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通讯设备的零售;风味小吃供应(凭《卫生许可经营证》,有效期至 2011 年 01 月 10 日);经营咖啡馆(凭《卫生许可经营证》,有效期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验光及配镜(非医疗);摄影;鞋包修理、服装修改。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14294455X
股东构成情况:北山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联系电话:0571-8506988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邮政编码:310006
2、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8号208室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3301000000946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科技、环保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公共关系咨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371548554X
股东构成情况: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持股100%
联系电话:0571-85066361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30号
邮政编码:3100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情况: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姓 名 | 职 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沈国军 | 董事长 | 330106196207310055 | 中国 | 中国 |
陈晓东 | 董事 | 440301196901106411 | 中国 | 中国 |
袁 飞 | 董事 | 110102197102010038 | 中国 | 中国 |
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姓 名 | 职 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 籍 | 长期居住地 |
沈国军 | 董事长 | 330106196207310055 | 中国 | 中国 |
陈晓东 | 董事 | 440301196901106411 | 中国 | 中国 |
王维民 | 董事 | 330102195309020614 | 中国 | 中国 |
上述人员未取得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鄂武商A股份124,189,570股,占鄂武商A已发行股份的 24.48%。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个月内可能减持其在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总共拥有上市公司37,624,03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00%,经减持变动后,目前总共持有上市公司18,812,0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变动前持股数量:29,707,200股
占总股本比例: 7.90%
变动后持股数量:18,043,750股
占总股本比例:4.80%
2、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变动前持股数量:7,916,832股
占总股本比例:2.10%
变动后持股数量:768,266股
占总股本比例: 0.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情况
2011年4月13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其已将其持有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12,016股流通股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截至2011年4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售出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1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剩余持有18,812,016股,占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变动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8,812,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股票情况
1、每个月卖出股票的数量
2010年11月:0股
2010年12月:0股
2011年1月:6,281,483股
2011年2月:5,300,000股
2011年3月:3,574,283股
2011年4月:3,656,250股
2、卖出的价格区间
卖出的价格区间在8.33元至8.84元之间。
3、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上述期间没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
本人以及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