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重大事项公告
201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临2011-0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1年5月28日,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就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国际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的151,698,000.00元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项贷款担保期限为10年。为防范担保风险,本公司已和新天国际公司签订了标的为5亿元以内的互保合同,并经2002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新天国际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价值1.6亿元的资产作为该担保的抵押物。本公司已和新天国际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新天国际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墨西哥新天可变资本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期限至本公司为新天国际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届满后六个月。
根据新天国际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上述151,698,000.00元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贷款已于2011年3月21日到期,新天国际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2011年1月28日,新天国际公司的实际控制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向商务部提交了《关于恳请为新天墨西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贷款本息转为国家资本金的请示》。截止目前,新天国际公司尚在积极争取中,中国进出口银行未对本公司提起诉讼,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