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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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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广汇集团:指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组织。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计息年度: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的前一个自然日止。

    年度付息款项: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用于支付本期债券每个计息年度利息的款项。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天然气:一种富含碳氢化合物的可燃气体,其主要成分是甲烷。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的英文缩写。天然气气源经过净化处理后,在常压状态下深度冷却到-162℃液化制成LNG。

    4S店: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1]72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天津南路65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联系人:徐志强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大厦

    联系电话:0991-2365079

    传真:0991-2365080

    邮政编码:830002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耀宗、于超、阚家鸣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899、010-5718417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二)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全、杨经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653、010-85130227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三)分销商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斯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607室

    电话:010-66220557

    传真:010-66220637

    邮政编码:100032

    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联系人:孙德杰、韩莎莎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18楼

    电话:0769-22119242

    传真:0769-22100478

    邮政编码:523000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王慧晶、彭林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

    电话:010-88085995、88085366

    传真:010-88085373

    邮政编码:100033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010-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四、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12层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系人:张艳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12层

    联系电话:010-58350019

    传真:010-58350006

    邮政编码:100039

    五、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傅虎、肖上贤、童善炳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1006室

    联系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邮政编码:100140

    六、发行人律师: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

    住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2楼

    负责人:王恕维

    联系人:陈瑛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83号兴亚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991-2816036

    传真:0991-2825218

    邮政编码:830002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电话:010-5718463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1广汇集团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为5.83%(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4%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4.7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5.83%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内后3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100个基点(含本数)。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十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

    十三、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十四、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4个工作日,自2011年4月14日起至2011年4月19日止。

    十五、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1年4月14日。

    十六、起息日:自2011年4月19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4月1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七、计息期限:自2011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该期限内每年的4月19日至次年的4月18日为一个计息年度。如投资者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4月19日至2014年4月18日。

    十八、还本付息方式: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付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九、付息日:自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兑付日:如投资者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4月19日;存续部分的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7年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三、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质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担保方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其所持有的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75%股权以及0.3亿股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期债券进行质押担保。

    二十七、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八、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分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营业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认购人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股权股票质押条款之权利及义务安排,并且同意海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权人与发行人签订《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股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质押合同》”)、《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股票质押合同》(合同编号:【GH2010-01】)(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合同》(合同编号:【GH2010-01】)”),并办理股权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如债务转让同时变更质押资产的,相关事宜须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并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投资者同意海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质权代理人,与发行人及相关方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股权质押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合同编号:【GH2010-01】)),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七、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质权代理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八、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和投资者回售实施约定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每年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19日;如投资者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4年每年的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2017年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在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4年4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实施办法

    1、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2、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

    四、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约定

    1、投资者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有权按回售实施办法所公告的内容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根据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该品种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利率的调整。

    3、投资者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或办理回售登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完成后,即视为投资者已经行使回售选择权,不得撤销。

    4、投资者回售的本期债券,回售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发行人依照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兑付。

    6、投资者未选择回售的本期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内容为准。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天津南路65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155,26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等。

    (二)业务概况

    广汇集团经过二十余年的创业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效益逐年提高。目前已形成清洁能源、汽车服务、房地产三大支柱产业,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陆基LNG生产和供应商、中国最大的汽车服务企业以及新疆地区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10月发布的资料,在以年营业收入排名的全国1000强企业集团中,广汇集团位居第221位,在新疆企业中排名第一。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中,公司已连续八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多年来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民营企业”、“首届对中国经济社会发挥贡献突出企业1000强”、“全国诚信纳税企业”、“全国光彩之星”等数十项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授予“纳税功勋企业”,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誉为“新疆非公有制经济的一面旗帜”。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0]1911号),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汇集团合并资产总计310.23亿元,合并负债合计197.40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112.83亿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95亿元,净利润16.59亿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的前身乌鲁木齐市广汇工贸公司创建于1989年10月,1994年更名为新疆广汇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86万元;2002年1月,更名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28,000万元;2006年,注册资本增至140,600万元;2008年6月,注册资本增至155,267万元。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孙广信。发行人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孙广信出资116,452万元,占出资总额的72.10%;新疆创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917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2.95%;尚继强等其他47位自然人持股合计占出资总额的14.95%。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广汇集团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运行顺畅,能有效行使职能。根据现代企业特点,公司将企业经营管理划分为决策体系、经营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人力资源和薪酬管理体系。

    在决策方面,各项重大决策和投融资活动均由董事会成员按照《章程》规定集体决定。在经营管理方面,广汇集团根据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具有科学的经营计划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在财务管理方面,广汇集团建立了完善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费用核准等管理制度,对财务实行严格管理,下属公司财务总监由上级公司委派。

    近几年,广汇集团与国内有影响的人力资源和管理咨询公司合作,引入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关键业绩指标,用于衡量流程绩效从而进行目标式量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重要的业绩考评方法)、平衡计分卡(企业围绕战略蓝图设计核心指标,通过沟通、协调平衡各指标的资源匹配与战略执行,集中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协调一致的去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系统,进行了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管理资源重组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激励。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二)组织结构

    以下是广汇集团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二级子公司列表(截至2009年12月31日)

    (二)发行人主要控股公司基本情况

    1、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股份”)

    广汇股份成立于1999年4月10日。2000年5月26日,广汇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SH600256。广汇股份目前的业务主要为清洁能源(即LNG)、现代物流(包括美居物流园与商品贸易)等。其中广汇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天然气”)主要从事经营LNG业务;广汇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亚中物流”)主要从事广汇美居物流园经营与商品贸易。

    广汇天然气项目依托新疆及中亚地区的油气资源优势,作为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有益补充,所生产的液化天然气普遍用于工业燃气、民用气、城市调峰、以及汽车燃气等,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陆基LNG生产和供应商。

    广汇美居物流园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总占地面积1060亩。利用新疆与中亚接壤的地缘优势和乌鲁木齐的亚欧大陆桥桥头堡优势,美居物流园成为乌鲁木齐市国际商贸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的物流集散地,是全疆、乃至中亚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之一。

    广汇集团为广汇股份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1.93%的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汇股份合并资产总计92.10亿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为43.79亿元,2009年营业收入31.01亿元,净利润5.29亿元。

    2、广汇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汇汽车”)

    广汇汽车成立于2006年6月2日,主要经营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代理、汽车及配件进出口的项目开发、汽车装饰装潢、汽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等汽车服务业务。广汇集团为广汇汽车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7.12%的股份。

    广汇汽车主要有新疆天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裕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风之星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汽西南汽车有限公司、重庆豪腾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德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广汇必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必高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子公司,区域性公司的经销网络覆盖新疆、广西、河南、重庆、安徽、甘肃、河北等多省区,共有200余家4S店。2007年初美国新桥投资公司对广汇汽车进行股权投资,利用其国际化管理经验有效帮助公司实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同时引进一批优秀职业经理人充实管理团队,提升管理水平。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汇汽车合并资产总计为133.45亿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为56.42亿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270.61亿元,净利润7.06亿元。

    3、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汇房产”)

    广汇房产成立于1993年,经过16年发展,该公司已成为新疆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国家建设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下属子公司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新疆最大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是建设部“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是自治区唯一一家拥有此项资质的企业。广汇集团为广汇房产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75%的股份。

    1993~2009年,广汇房产累计开发项目75个,开发面积1200余万平方米,包括商住小区、综合大厦、集中供热中心、高层公寓、别墅区、度假村、西北最大的美居物流园和工业园等多种物业类型。多年来,广汇房产先后荣获“世界房地产行业500强”、“中国房地产品牌企业50强”、“中国房地产领先企业”、全国“优秀房地产企业”等荣誉称号。该公司开发的“优诗美地”项目被中国住交会组委会评为“2004年度中国房地产优秀别墅”,“和枫雅居”项目于2007年被中国住交会组委会评为“中国名盘”。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广汇房产资产总计为71.10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30.49亿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3.95亿元,净利润4.42亿元。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孙广信,4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副书记。社会职务为:全国工商联常委、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自治区第九届政协常委;自治区政府参事;新疆自治区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中西部地区经济顾问。

    尚继强,48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执行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广汇新能源董事长。曾任广汇房产总经理,广汇石材开发公司总经理、广汇集团常务副总裁。

    马安泰,53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曾任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董金山,52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广汇房产开发集团董事长。

    尚边疆,49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曾任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力源,47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项目管理师资格。现任广汇集团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广汇股份董事长。曾任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广汇集团董事、副总裁。

    向东,4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执行董事、广汇新能源总经理。曾任广汇集团董事、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铁军,46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广汇房产开发集团总经理。曾任广汇集团董事会秘书,广汇房产营销租赁公司总经理,广汇房产副总经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公司总经理。

    侯伟,46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广汇集团副总裁、董事。曾任广汇房产副总经理,广汇股份总经理。

    陆伟,44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广汇股份总经理。曾任广汇股份副总经理、亚中物流董事长、总经理、美居物流园总经理。

    王建军,48岁,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广汇股份副总经理、 广汇天然气董事长。曾任新疆广播电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韩士发,47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广汇新能源副总经理。曾任新疆标准件厂总经理,十月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汇集团总裁助理,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汇集团副总裁。

    郭继平,38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广汇集团董事、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信托经理。”

    方敏,54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监事局主席、党委书记。曾任自治区第三建筑公司党委书记,广汇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广汇石材公司党委书记。

    马岩,44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广汇集团监事局副主席、党委副书记。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尚杰,48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监事、广汇天然气高级副总经理。曾任广汇集团监事局监事、审计部部长。

    单文孝,47岁,大专学历。现任广汇集团监事、广汇物业管理集团总经理、广汇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房地产协会理事,房地产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任广厦物业公司总经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建明,53岁,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监事、法规部部长。曾任自治区机电供销总公司党委书记、专用汽车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广汇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工作部部长。

    吴洋宏,44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监事、审计部部长。曾任新疆石油局驻北京销售公司财务副总,广东TCL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公司财务总监,新疆国际博览中心财务总监,新疆德汇实业集团审计总监。

    李建平,49岁,现任新疆天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汇集团监事。曾任新疆军工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风元,53岁,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广汇集团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曾任乌鲁木齐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汇集团董事、副总裁,广汇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孔令江,45岁,本科学历。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局秘书,广汇集团副总裁,广汇股份董事,广汇汽车董事。曾任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总部总经理,广汇股份董事会秘书。

    赵亮,35岁,研究生学历。现任广汇集团副总裁、广厦营销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电信新疆电信公司总经理、特变电工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广汇集团总裁助理。

    玉素甫·热买提,45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副总裁。曾任新疆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新疆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等职。

    李保国,56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副总裁。曾任新疆煤炭建设工程公司副总经理;新疆煤田地质局副局长等职。

    王晓冰,54岁,现任广汇集团财务副总监。曾任新疆金魁股份公司副总裁、广汇集团财务部经理。

    唐宏叶,48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现任广汇集团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曾任新疆中基公司副总会计师。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现状和前景分析

    广汇集团1993年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2000年确立了清洁能源LNG和汽车服务的新产业发展战略,2001年进入汽车服务产业,2002年进入清洁能源领域。目前,清洁能源、汽车服务及房地产开发三大产业已经成型,公司实现了从资源机会型向管理服务型的战略转变。

    (一)发行人发展以LNG为主导的清洁能源产业的现状及前景

    LNG产品是广汇集团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汇集团进入该产业是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自治区实施“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战略的大背景下做出的战略性投资决策。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能源消费结构的调整,LNG供需缺口进一步加大, LNG生产商面临广阔的市场和机遇。

    1、LNG产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现已建成或在建的包括“西气东输”、“川气东送”、“海气上岸”在内的多个规模庞大的天然气战略工程,但由于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巨大需求仍无法满足,目前还在规划和实施多处沿海和内陆LNG项目,我国的天然气产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LNG主要有“海气上岸”和内陆气田通过陆基运输两种方式进入消费市场。“海气”以及进口LNG主要是在沿海各大城市建立LNG进口项目。陆基天然气市场中,目前已经建成的国内LNG生产厂家中,位于新疆吐哈油田的广汇天然气是国内最大的LNG生产商,液化天然气日处理能力为150万立方米。

    2、LNG产业的发展前景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合理利用天然气,可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大气环境,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国内天然气消费存在上升的刚性需求。随着我国城市气化率的迅速提高,天然气的网管工程建设将从一线城市拓展至二线城市,这就带动作为网管天然气补充的LNG市场的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2004年发布的《我国天然气发展纲要》,我国的天然气消费将呈现几何数增长态势,然而我国天然气资源相对有限。2010年我国天然气需求将达1100亿立方米,而国内天然气生产所能提供的只有900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缺口达200亿立方米;2015年我国天然气需求将达1600亿立方米,而国内生产能提供的只有1200亿立方米,供应缺口达400亿立方米;而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供应缺口将至少达到800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LNG产业的发展前景将十分广阔。

    (二)汽车服务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汽车服务业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后出现的新兴产业。随着轿车走入家庭,我国汽车服务产业呈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从我国经济增速和消费结构来看,汽车消费市场容量巨大,增长势头强劲。随着国内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乘用车消费能力逐步形成并进入黄金消费期。

    1、汽车服务行业的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我国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由2002年底的0.9辆提高到2007年底的6.1辆。截至2008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4173万辆,比2002年末增长251.4%。私人汽车占全部民用汽车保有量的64.5%,比2002年提高17.3%。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我国2009年全年累计生产汽车1379.10万辆,同比增加48.3%;销售汽车1364.48万辆,同比增长46.2%,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和消费国。汽车服务行业,特别是规模较大、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汽车服务企业,在未来几年内将保持较好的发展。

    汽车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车价与人均GDP的比值即R值,与轿车市场需求的变化呈明显的对应关系,R值为2至3时,即车价相当于人均GDP的2至3倍时,是轿车进入家庭的临界点,汽车消费将出现跃升。日本1965~1973年、韩国1986~1997年,先后达到这个临界点,完成轿车进入家庭的普及化进程。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地区的车价与人均GDP比值逼近3,预计在2010年以后我国还将有更多地区迎来这一历史性机遇。这个阶段将持续至少10年以上。

    当前,我国汽车服务行业的格局正从分散、地方性品牌林立逐步向规模化、高集中度、全国性集团转变。拥有更多终端资源的服务运营商将逐步占据主动。规模化服务运营商的管理将从依赖厂商运营系统向建立独立运营系统的趋势转变。在这个阶段,品牌代理、销售渠道和规模经营是市场竞争制胜的关键因素,取得国内外强势品牌的授权经营就取得了竞争的有利地位;掌握销售渠道就能够控制终端资源,并不断延续和扩展产品与服务的生命周期,从而提高单个客户利润率;规模经营则可以创造品牌聚集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

    2、汽车服务行业的发展前景及趋势

    2009年3月,国家出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把稳步增加汽车消费和推动产业升级作为重点,明确提出到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力争超过1000万辆,之后三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0%;同时大力发展汽车服务业务。《规划》的出台指明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有利于为汽车市场营造良好的购车和用车环境,这对恢复消费者和生产者的信心有极大的帮助。

    在发达国家,由于汽车保有量巨大,二手车交易十分发达。据行业研究机构统计,美国每年二手车的交易量是新车的2.5倍~3倍。随之带动的汽车维修、汽车保险业务的市场规模巨大。我国的这一数据仅为0.5倍~1倍,相比发达国家还在初级阶段。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逐步扩大,新车销售的业务比重将逐步减少,而汽车服务业务则拥有广阔的市场。

    (三)房地产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1、房地产行业的现状

    我国国民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保持了三十年的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我国人均GDP为1,703美元,而2008年已达到3,266美元。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资料,住宅需求与人均GDP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当一国人均GDP达到800~4,000美元的区间时,该国的房地产业将进入高速发展期;当人均GDP达到4,000~8,000美元时,房地产业将步入稳定快速增长期。2007年我国城镇住宅竣工总量为6.88亿平方米,2007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5,280亿元,比上年增长30.2%,其中商品住宅投资18,010亿元,增长32.1%;商品房竣工面积58,236万平方米,增长4.3%;商品房销售面积76,193万平方米,增长23.2%,其中商品住宅69,104万平方米,增长24.7%。2008年受投资过热以及金融危机影响,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房地产各项指数出现大幅下滑。2009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已从2008年低谷逐步恢复,并继续进入稳定发展期,居民住宅需求将保持旺盛的态势。2009年全年,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93,71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2.1%。

    2、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前景及趋势

    持续的城市化进程是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国的城市化率近十年来以年均1.34个百分点的速度上升。2004年,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41.76%,2008年该比例上升至45.68%。但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约80%的城市化率,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预测,我国的城市化比例在2010年、2020年、2050年将分别达到47%、50%和70%。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有1,300万农村居民进入城市,按人均30平方米的居住面积估算,将产生3.9亿平方米的住房需求。

    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强了房地产消费能力。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高速增长,近几年均保持在10%以上,同时城镇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Engel's Coefficient,即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至2008年已下降到33.80%。消费能力的增强使城镇居民面临消费结构的转变。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前建造的住房仅仅为了满足居住需求而忽视了其他的功能。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改善性住房将成为拉动房地产市场消费的另一重要推动力。

    房地产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相当程度地体现为获取土地的能力以及营运资金的能力,土地取得方式的市场化使得资金实力雄厚的、融资渠道通畅的企业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导致房地产行业的进入门槛越来越高,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未来将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品牌卓越的跨地域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分析

    广汇集团始终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技术水平和服务创新,通过资源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保持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作为新疆“非公有制经济的一面旗帜”,广汇集团多年来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努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合理的战略发展规划,成功实现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广汇集团三大产业优势明显,首先,房地产业作为广汇集团介入较早的传统优势产业,具有控制成本能力强、开发规模大的优势,其较高的盈利能力会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大量资金保障,是广汇集团发展的基石;其次,为弥补房地产业开发周期长、资金运转慢的缺陷,广汇集团成功进入汽车服务这个蓬勃发展的行业,为公司经营创造巨大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效率;第三,依托新疆优势能源资源和着眼国内广阔的能源市场,广汇集团投身于以LNG为主的清洁能源产业,并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开发能源基地和能源化工项目,清洁能源产业的低成本优势让其成为利润率最高的板块和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点,更是公司发展战略中的支柱产业。三大产业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将成功打造广汇集团新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广汇集团可持续科学发展。经过多年的经营,广汇集团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陆基LNG供应商;2009年广汇汽车已在新疆、广西、重庆、河南、安徽、甘肃等地拥有4S店200余家,连续三年稳居中国乘用车销量榜首,已成为全国最大汽车服务企业;广汇房产销售面积约占每年乌鲁木齐市商品房市场的40%左右,稳居新疆市场首位。

    (二)发行人业务竞争优势

    1、LNG业务优势

    (1)资源优势

    在油气资源逐步减少、能源竞争日趋激烈、能源安全更加突出、能源结构多元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以煤为原料生产高效清洁的能源化工产品已成为未来我国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而这也有利于实施石油替代战略、缓解石油供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据估计,我国石油储量尚可供开采20年,天然气可供开采30年,而煤炭至少可开采100年以上,资源条件决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的能源格局仍将以煤为基础。

    新疆是中国的煤炭富集区,预测储量1.82万亿吨~2.19万亿吨,占全国预测总储量的40.5%,居全国之首。截至2006年底,新疆累计探明煤炭储量981.1亿吨,其中97.15%分布在北疆伊犁、准东和东疆的哈密地区。根据第三次全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的评估结果,新疆准噶尔、塔里木、吐哈三大盆地天然气预测资源量10.3万亿立方米,占全国陆上天然气资源量的34%,居国内首位,已累计探明的储量达8,807万亿立方米。

    新疆具有十分优越的发展LNG产业的原料资源优势。LNG的原料甲烷主要于来自天然气、煤化气和油化气。目前,广汇集团LNG的原料来自于中石油吐哈油田出产的天然气,广汇集团拟利用新疆哈密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通过煤化工项目为LNG提供稳定气源。公司将立足于国家能源安全既定国策,不断向上游资源进军并获得长期、稳定和有成本优势的煤层气和天然气气田后,公司将会获得更快的发展速度并继续保持业内领先地位。

    目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新能源”)已取得伊吾县煤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6500000730511)、淖毛湖煤田白石湖煤矿区探矿权(探矿权证号:T01420080301000247)、淖毛湖农场煤矿东部煤田探矿权(探矿权证号:6500000710835),资源储量达17.7亿吨。本项目所在地绝大部分为优质露天煤矿,埋藏浅、煤层厚,开采非常方便。此外,公司努力获得海外天然气、石油资源,2009年4月19日,广汇集团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Tarbagatay Munay有限合伙公司签署油气合作及吉木乃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与TBM公司共同开发东哈萨克斯坦洲斋桑地区8,300平方公里的油气区块。丰富的资源储备使广汇集团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技术设备优势

    广汇集团LNG项目采用了世界一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设备,其中天然气液化技术为德国林德(Linde)公司的MRC混合冷剂循环技术,贮存和配送技术为德国乔特波TGE技术。关键设备螺旋缠绕式换热器为德国林德专有技术产品,原料气压缩机和冷剂压缩机均为日本荏原公司产品,闪蒸汽压缩机为日本神冈公司产品,驱动设备燃气透平为瑞典阿尔斯通公司产品。

    通过LNG项目的实施,公司为我国培养出了第一批LNG工程技术人员,并拥有了一批专有技术。为了开拓更广阔的LNG下游市场,广汇股份承担了国家“863”计划中的车用LNG燃料项目(中重型LNG专用运输车开发),已取得重大突破。

    (3)市场优势

    由于介入LNG产业较早,公司LNG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上占有较大优势。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LNG生产厂家中广汇天然气是最大的陆基LNG生产商,经过多年经营,广汇集团已在全国建立销售网点86个,产品销往全国18个省份,并帮助部分城市建设了LNG城市管网工程,与众多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广汇股份的国家“863”计划项目成功后,将进一步开拓LNG车用燃料市场。广汇集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2、汽车服务业务优势

    (1)网络规模优势

    目前,我国汽车服务行业的格局正在从分散、地方性品牌林立逐步向规模化、高集中度、全国性集团经营转变。经过多年经营,2009年广汇汽车已在新疆、广西、重庆、河南、安徽、甘肃等地拥有4S店200余家,连续三年稳居中国乘用车销量榜首,已成为全国最大汽车服务企业。随着规模的扩大以及通过赞助CBA劲旅新疆广汇汽车篮球队,广汇汽车的品牌形象正在逐步确立。根据规划,今后广汇汽车在有选择性地进行外延式扩张的同时,网络资源趋向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主流品牌以及个别高端品牌;管理重点将向高利润业务,如二手车交易、汽车装修、保险代理等倾斜,提高售后服务在整个经营中的比例,达到“以销售带动售后服务,以售后服务促进销售”的良性循环。广汇汽车将在产业规模化的基础上,实现售后市场业务(维修、保险、二手车交易等)与新车业务并重,进而达到效益最大化。

    (2)资本融资优势

    网络整合、连锁经营已成为汽车服务业的发展趋势。通过与美国新桥投资公司合作,为公司经营和网络扩张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截至2009年末,各金融机构为广汇汽车核定的授信总额为71亿元。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大的融资能力,为广汇汽车的产业发展和网络整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3)专业管理优势

    广汇汽车在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也吸引优秀的国外职业经理人,将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入广汇汽车,在与国内文化相互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企业特有的管理模式,一些区域性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也在网络整合过程中推广到整个企业。目前,广汇汽车已经开始执行统一的经营模式和考核办法。先进管理经验以及优秀管理人才构成了广汇汽车的专业管理优势。

    3、房地产业务优势

    (1)区位优势和发展契机

    广汇房产目前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由于新疆独特的地理特点,乌鲁木齐市成为新疆居民首选的投资置业之地,是新疆最核心的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广汇房产紧跟首府“南控北扩,东延西进”的城市规划步伐,积极开发商品住宅以及综合商业地产项目。广汇房产销售面积稳居新疆市场首位。从2005年开始,广汇房产在广西进行房地产开发,截至2009年底,分别在南宁、桂林、贵港等地开发建设了桂林“美居商贸城”、南宁“都市景苑”、贵港“水岸第一城”等项目,累计开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未来几年,广汇房产将继续积极开发广西市场。

    (2)土地储备优势

    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稀缺资源,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广汇集团目前已拥有较多土地储备,大部分位于乌鲁木齐市区,地理位置较好,足以支持持续大面积的房地产开发。此外,公司在广西与当地政府已达成旧城改造战略合作意向,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逐步进行开发。这对未来广汇房产的业务扩张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资源保证。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和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

    1、以LNG为主导的清洁能源产业

    广汇天然气自进入LNG行业之初,就将市场定位为对“西气东输”和“海气上岸”的服务和补充,与国内石油天然气大型企业采用错位竞争的方式,有效的降低了市场竞争风险。对于中小城市及工业用户,长距离修管道并不经济,而LNG产品以其灵活的运送方式正好可以作为补充。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民用燃气、工业燃气、车用燃气等的需求旺盛,由于采用错位竞争的方式,巨大的市场增量为广汇天然气留下了长期发展空间。

    广汇集团所从事的LNG产业主要是定位于中重型运输车辆的燃料、城市调峰用气和高端工业客户。该类业务由于属于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领域,具有着基础性需求的自然属性,其发展受市场的波动影响有限。该类业务处于天然气利用的细分市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天然气业务互为补充,不会产生直接竞争。目前,公司已位于该类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以应用型研发为中心,大力开拓新的下游市场。

    2、汽车服务产业

    汽车服务业务包括汽车售后服务、二手车交易、汽车装饰、汽车保险代理、汽车租赁、消费信贷等,根据行业统计数据分析,这些业务的毛利率超过20%,远高于整车销售的毛利率。虽然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等高附加值项目占整体业务比重较小,但是营业收入增幅较快,利润贡献占比较高。随着服务业务收入在汽车销售服务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汽车服务行业将大大增强抵御经济周期波动、实现稳定增长的能力。我国庞大的汽车保有量以及潜在需求,决定了中国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将快速增长,为汽车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广汇汽车管理与运营总部设立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广汇汽车在新疆、河南、广西、安徽、重庆、甘肃和河北设有区域公司,运营范围跨新疆、河南、广西、广东、安徽、重庆、甘肃、陕西、青海、河北等省区,拥有超过3.3亿人口的汽车消费市场,有200余家的4S汽车品牌经销店,2009年新车销量接近210,000辆。

    3、房地产业

    新疆广汇集团是我国最早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企业之一,有16年的房地产开发历程,经历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所有宏观调控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与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公共关系。广汇房产的开发项目涉及住宅、别墅、写字楼、工业园、度假村等众多房产类型,累计开发面积1200余万平方米,开发经验丰富。同时广汇房产在地域选择、市场定位、户型设计、成本控制、品牌宣传、市场销售等诸多经营环节也有充足的经验,形成了具有高度忠诚度的核心决策团队、拥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和具备高效执行力的销售团队,让广汇房产在行业变化时期能够做出快速反应并富于战略执行力。在多年的经营中,广汇房产还成立了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和热力供应公司,优先保证自身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及热力供应,具备明显的综合经营优势。

    (二)发行人发展规划

    1、加大LNG项目投资力度,建立并完善产业链

    我国能源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新型能源已经成为国家重要能源战略,因此清洁能源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依托新疆丰富的煤炭和天然气资源,以及自身在LNG领域的先发优势,广汇集团将继续加大LNG项目投资力度,使之成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未来五年,广汇集团规划以广汇股份为运作平台,保证获取充足上游资源,以吐哈油田5.2亿立方米天然气/年、吉木乃5亿立方米天然气/年、哈密伊吾17.7亿吨露天煤矿资源为基础,并将继续努力获得更多的煤矿、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在运作好鄯善LNG基地的同时,加快哈密煤基醇醚燃料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快推进吉木乃项目实施;同步做好终端市场的开发及下游终端市场客户的服务,形成稳定均衡的盈利能力。

    2、扩大中西部汽车服务市场,增强售后服务业务比重

    广汇汽车作为该行业的佼佼者,未来五年,将凭借资金和管理优势,通过整合异地企业快速进入目标市场,逐步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全国性汽车销售服务连锁体系,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此外,汽车服务行业未来的利润增长主要来自售后服务,随着汽车保有量的稳步增长,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将迅速扩大。广汇汽车将积极开发新型服务产品,如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和消费信贷等业务,调整业务结构,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增强产业的营运管控能力,创造出优势品牌。

    3、巩固新疆房地产市场的优势地位,积极拓展区外市场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意愿不断增强,房地产市场需求继续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同时,政府也不断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这有利于现有知名品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整合市场资源,保持持续发展。

    未来五年,广汇房产将以“广汇置业”发展理念为指引,稳步扩大新疆市场,积极拓展区外市场,加大“置业服务”力度。广汇房产将依托新疆市场,加大土地储备,积极拓展广西市场。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广汇房产还同步发展物业管理、服务连锁等配套产业,使房地产整体业务通过协同发展创造最大价值。广汇房产将提升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所占比重,充分利用广汇品牌优势和内部市场优势,降低配套产业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9年~2007年的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0]1911号)。本部分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表一:2009~2007年广汇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广汇股份于2009年8月26日发行7年期10亿元的2009年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全资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无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60,000万元,将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项目投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30,000万元,将用于建设“80万吨二甲醚项目”。该项目由广汇新能源负责实施。

    2、补充营运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

    一、投资项目介绍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80万吨二甲醚项目”的基本情况:

    (1)投资规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80万吨二甲醚项目核准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642,419万元(含外汇9107万欧元)。

    (2)项目产品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二甲醚85.7万吨;副产品甲烷气4.9亿立方米,中油、焦油等化工产品22万吨。

    (3)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东北方的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内,距伊吾县城72公里。淖毛湖镇工业园区位于淖毛湖镇以南约2公里处。厂址地形平坦,为戈壁荒漠,地形趋势南高北低,海拔约532米至550米。项目所在地绝大部分为优质露天煤矿,埋藏浅、煤层厚,开采非常方便。

    (4)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7月20日止,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77亿元,其中广汇集团出资9.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06%,广汇股份出资9.77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4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三师兴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为0.3亿元,占注册资本1.52%。

    本项目需筹措资金为642,419万元,其中250,000万元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项目投入的资本金,其余392,419万元申请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3年。

    (5)项目收益情况

    根据《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煤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三年,生产负荷第四年为80%,第五年起按100%计算。在项目计算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322,178.83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11,299.03万元,年均上缴所得税52,824.76万元,年均税后利润158,474.27万元。投资利润率为32.18%,投资收益率为37.58%,投资回收期(税后)6.39年(含3年建设期)。经过详细的计算及分析,说明本项目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强的清偿能力,本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6)项目核准情况说明

    国家发改委2010年03月26日已出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80万吨二甲醚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0]571号)。

    (7)项目环评情况说明

    国家环境保护部2009年1月16日已出具《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煤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28号)。

    (8)项目用地取得情况说明

    国家国土资源部2009年2月24日已出具《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9〕87号)。(下转B7版)

    债券名称2011年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人民币壹拾陆亿元整(RMB1,600,000,000)
    债券期限6年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为5.83%,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5.83%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
    发行期限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19日
    发行方式及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其所持有的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75%股权以及0.3亿股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对本期债券进行质押担保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元)经营范围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
    新疆化工机械有限公司70,000,000.00设计、制造、销售: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三类中低压容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化工机械及配件生产、销售等100%
    新标紧固件泵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0,000.00各类水泵、阀门,机电产品、化工产品、泵类产品技术服务,仓储服务等95.00%
    滚动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6,000,000.00轴承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仪器仪表的销售等96.15%
    新齿减速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7,000,000.00机械齿轮制造等96.43%
    新疆通用机械有限公司38,000,000.00起重运输机械安装及改造、金属结构件及机械配件加工等97.37%
    新疆东风锅炉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44,000,000.00工业锅炉制造、安装,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等96.59%
    新疆大酒店有限公司24,714,262.79客房出租及客运服务,附设餐厅,康乐设施,商品零售等75.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侨宾馆18,983,530.30住宿、餐饮,旅游用品、日用百货销售,房屋租赁等100.00%
    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14,000,000.00旅游业务、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配件,旅游工艺品(金饰品除外)等96.43%
    乌鲁木齐五一商场20,000,000.00日用百货、金银首饰、电梯设备、暖通设备、文体用品等100.00%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力公司26,000,000.00供暖、生活热水供应等100.00%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52,667,370.00花岗岩矿山开采、加工、销售,房地产购销与租赁及柜台租赁,房屋销售、广告经营等41.93%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3,700,000,000.00汽车及配件销售、二手车销售、汽车维修等47.12%
    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08,600,000.00房地产开发等75.00%
    新讯电梯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00电梯销售、安装及维修相关业务服务及零部件销售等55.00%
    乌鲁木齐高新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7,820,000.00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会展服务;劳务派遣等60.00%
    福田广汇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24,803,614.69汽车底盘销售、改装,营房车、半挂车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维修等60.18%
    汇驰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5,600,000.00汽车销售;配电箱柜生产销售及安装;工业性作业及维修等62.60%

    项 目2009年末/年度2008年末/年度2007年末/年度
    资产合计3,102,303.052,094,872.811,807,749.87
    其中:流动资产1,897,302.681,284,724.541,127,564.28
    负债合计1,974,003.121,187,179.111,059,595.08
    其中:流动负债1,583,017.281,006,438.59878,772.04
    所有者权益合计1,128,299.93907,693.70748,15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2,506.31464,396.61370,678.08
    营业收入3,269,484.872,141,674.481,718,632.36
    利润总额217,187.83134,094.18122,172.39
    净利润165,942.34103,776.3095,87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136.3649,531.2746,270.54

      发行人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