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1—016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7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虞市天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天道”)及中国建设银行上虞市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虞市支行向上虞天道贷款1.8亿元。委托贷款期限11个月,年利率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1-017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编号:临2011-017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上虞市天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天道”)及中国建设银行上虞市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虞市支行向上虞天道贷款1.8亿元。委托贷款期限11个月,年利率18%。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虞市天道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为:330682000079635
住所:上虞市百官街道市民大道333号上虞国际大酒店内
法定代表人:金德兴
注册资金:25,000万元(实收资金25,000万元)
其中,上海天道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道”)出资12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上虞市中建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石材”)出资1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李刚为上海天道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建康为中建石材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主要内容
1、当事人概况
委托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上虞市天道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
借款用途:收购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上海长进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项目编号G311SH1005302,挂牌价格34197.408848万元,并代为偿还转让方43025.066298万元欠款,共计77222.475146万元)。
利息计付:执行年利率18%。
借款期限:十一个月。
限制条款:
①在公司委托贷款给上虞天道之前,上虞天道自筹的1.3亿元资金(不包括注册资金)划入公司和上虞天道的共管账户。
②在公司委托贷款给上虞天道之前,在上虞天道支付股权转让保证金(1.02亿元)之前,上海长进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工程所有主体工程的所有相关权证已经补办或办理齐全,在建工程符合抵押登记的所有条件且在建工程之上无增设任何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并经公司确认的。
2、借款担保保障措施
1)不动产抵押担保
李刚或其关联方为上虞天道对公司的1.8亿元委托借款向公司提供单独的不动产抵押担保,不动产抵押物为上海金地开悦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2485-2525单号1层、2层、3层、4层商业房地产。具体详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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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2010年12月15日至2073年4月29日。该房产经上海沪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港房报(2011)字第938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9,000万元。
李刚或其关联方提供的上述不动产抵押物在《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且在标的股权挂牌期满之前办理完成,且上虞天道及李刚或其关联方已将他项权证交给公司或委托贷款银行。
2)连带责任担保
李刚、杨建康、上海天道及中建石材为上虞天道在《委托贷款合同》义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在《委托贷款合同》签署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且在标的股权挂牌期满之前办理《保证合同》的签署。
本次贷款将在上述限制条款及担保措施履行完成后生效。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委托贷款为公司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虞市支行贷款给上虞天道,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产生财务收益。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无其他委托贷款,截止目前,累计委托贷款金额为1.8亿元。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