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费率优惠及定期定额业务
优惠活动的公告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1年4月18日起开始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入、转换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将于开放日起参加以下代销机构的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网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优惠活动,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优惠活动,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中国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参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及电话银行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中国建设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交通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产品,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参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参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优惠活动,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将参加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申购优惠活动。具体细则请参考上述公司相关活动公告。
二、定期定额优惠活动
自开放定期定额当日起,本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凡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其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中国农业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定期定额当日起,本基金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凡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其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中国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定期定额当日起,本基金参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凡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其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中国建设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定期定额当日起,本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凡通过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的,其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规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活动规则参见交通银行相关公告。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参加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定期定额的,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将持续享受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将持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定期定额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柜台、网银、电话银行设置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计划并成功扣款申购的,均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能低于0.6%。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则该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参加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柜面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将参加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细则请参考上述公司相关活动公告。
三、 自开放申购当日起,本基金参加各大代销券商的网上交易、柜面交易及电话交易等费率优惠活动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规则请参考各代销券商相关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入、转换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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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将于2011年4月18 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关于日常申购的金额限制、费率等事项,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其它相关公告。
3.2.1 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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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天多笔申购,单笔分别计算
(2)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本基金份额少于100份,则全部本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引起的差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提前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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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入本基金的转换费用具体查看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换入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中的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0,000 份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8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4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5%,两只基金申购费率差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38=11,380元
转换费用=10,000×1.138×0.25%=28.45元
转入金额=11,380-28.45=11,351.55
转入份额=11,351.55/1.048=10831.63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8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48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831.63份。
本公司网上直销对基金转换实行优惠费率,除招行卡外,其他支付渠道客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或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则按申购费率优惠至0.6%后计算补差费用;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计算补差费用。详情请查阅公司网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时间
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与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基金、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基金、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基金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开通转换入、转换出业务的具体代销机构
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始办理的时间
本基金于公告开放日起开始接受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
具体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销售机构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网上直销平台为投资者提供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支持的银行卡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及网上交易有关内容。有关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的业务规则请查询本公司网站网上交易相关内容。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柜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传真:010--66577760
联系人:延慧、崔冉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1年4月1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及客户服务系统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入、转换出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